索引號: | 143048685/2024-27598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
發布單位: | 國網杭州供電公司 | 主題分類: | 電力 |
各工商業電力用戶∶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52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2〕1047號)、《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3〕139號)、《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3〕99號)、《省發展改革委關於明確工商業用戶電價構成中部分費用預測及清算相關事宜的函》(浙發改價格函〔2023〕301號)、《2024年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方案》(浙發改能源〔2023〕311號)、《省發展改革委 浙江能源監管辦 省能源局關於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電力市場化交易相關工作的通知》 (浙發改能源函〔2023〕611號)、《省發展改革委 省市場監管局關於進一步優化規範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3〕316號)、《省發改改革委 浙江能源監管辦 省能源局關於煤電容量電價機製執行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3〕326號)、《浙江能源監管辦關於明確浙江省煤電容量電價機製最大出力申報、認定及考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監能市場〔2023〕17號)、《省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工商業峰穀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發改價格〔2024〕21號)、《省發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監管辦關於印發〈浙江電力現貨市場第六次結算試運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發改能源〔2024〕93號)、《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監管辦關於開展浙江電力現貨市場結算試運行的補充通知》(浙發改能源〔2023〕113 號)、《省發展改革委關於明確工商業用戶電價構成中部分費用預測及清算相關事宜的補充通知》(浙發改價格函〔2024〕170號)、《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關於報備代理購電價格預測機製的函》(浙電函〔2022〕169號)、《省發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關於做好都低受電機製有序退出的通知》 (浙發改能源〔2024〕227號)等文件要求,經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我公司就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代理購電價格有關事項進行公示,詳見《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關於2024年12月代理工商業用戶購電價格的公告》。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關於2024年12月代理工商業用戶購電價格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