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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解讀】《杭州市園林文物局行政裁量基準》的文字解讀 | ||||||||||||||
時間:2024-12-04 19:05 來源:杭州市園林文物局瀏覽次數: | ||||||||||||||
一、製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關於“健全行政裁量基準”精神,健全完善杭州市園林文物領域行政裁量基準製度,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以及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杭州市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全麵製定高頻行政執法行為裁量權基準的通知》(杭法聯辦〔2024〕6號)和《杭州市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印發市級行政機關行政裁量權基準“兩目錄一清單”的通知》(杭法聯辦〔2024〕8號)要求,杭州市園林文物局製定了《杭州市園林文物局行政裁量基準》(以下簡稱《裁量基準》)。 二、製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博物館條例》 《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杭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 《杭州市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裁量基準》共編製6個行政許可裁量基準事項,1個行政征收裁量基準事項,4個行政檢查裁量基準事項。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行政許可(部分)裁量基準》編製的6個事項包括: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審批;占用城市綠地審批;砍伐城市樹木審批;遷移樹木(非古樹名木)審批;文物修繕許可(含設計方案重要內容變更審批)。細化了行政許可具體要求,明確了行政許可辦理條件、辦理程序、所需資料、執法權限等內容。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行政征收裁量基準》編製的1個事項為杭州市區城市綠化補償費征收。明確了征收對象、征收條件、征收程序、補償標準、執法權限等內容。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行政檢查(部分)裁量基準》編製的4個事項包括:(杭州)對占用城市綠地審批的行政檢查;(杭州)對單位或個人申請遷移樹木(非古樹名木)的行政檢查;(杭州)對保護管理責任人日常巡查、維護和監督曆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或者曆史風貌區內傳統風貌建築工作的行政檢查;對博物館陳列展覽舉辦情況的行政檢查。彙總了行政檢查事項的檢查對象、檢查程序、所需資料、執法權限等內容。 四、適用對象 文件適用於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五、注意事項 《裁量基準》針對高頻行政權力事項製定。行政裁量基準涉及相關園林、文物方麵法律法規,建議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閱讀和理解。 六、關鍵詞解釋 行政裁量基準:是指行政機關和有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結合本地區本部門行政管理實際,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實和情節,對法律、法規、規章中的原則性規定或具有一定彈性的執法權限、裁量幅度等內容,細化量化形成的具體執法尺度、標準。 七、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園林文物局 解讀人:陳錦漫 聯係電話:0571-85254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