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開始,最新一期公租房實物配租項目預登記的保障家庭即將辦理入住。針對保障家庭關注的租金怎麼繳納、能否調整房源、是否可以裝修等問題,今天上午,市住保房管部門及公租房運營單位走進西湖之聲《住保麵對麵》欄目,進行了詳細解答。
// 問:公租房的租金怎麼繳交?租金代扣業務怎麼辦理?
答:公租房租金保障家庭可以選擇現金或銀行代扣、支付寶網上繳交的方式。
銀行代扣租金方式的操作辦法是主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及本人名下的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杭州銀行等儲蓄卡(不包括信用卡),到各公租房管理服務中心辦理。要提醒一下大家,保障家庭要關注銀行卡的餘額情況,保證有足夠的餘額支付房屋租金。如果卡內餘額不足,導致當月租金代扣失敗的,次月會再發起一次租金代扣,也就是會扣除兩個月的房屋租金。
另外,支付寶網上繳交也比較便捷,打開支付寶→搜索公共支付→按執收單位→業務歸屬地(杭州市本級)→執收單位(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核對身份信息(主申請人身份證號碼)→支付租金,就可以了。
還有一個溫馨提醒,因為銀行代扣時間是每月1-2日及15-19日,其間為了避免重複扣費,市民要記得暫停支付寶繳租。
// 問:公租房租金有減免政策嗎?如何享受公租房租金減免?
答:持有民政部門核發且在有效期內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住房保障專用)》《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等的低收入家庭,可向住保房管部門提出租金減免申請,經審核批準後,從申請次月起至上述證明有效期內可按規定享受租金減免。
此外,符合市住保房管局《關於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中相關認定條件的三孩家庭,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可比照低收入家庭向住保房管部門提出租金減免申請。
// 問:公租房是否可以落戶呢?
答: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可以按照杭州市公安局《關於明確我市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戶口遷移問題有關事項的通知》(杭公基礎〔2017〕7號)的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遷入戶口前需到房源對應的公租房房管理服務中心簽署《戶口遷移承諾書》,持承諾書至屬地戶籍管理機關辦理遷移手續。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退出住房保障的,應按照《關於明確我市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戶口遷移問題有關事項的通知》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出。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如未按上述規定辦理戶口遷出的,公租房運營管理單位也將發函至公租房所在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實施戶籍強製遷移。
// 問:像年輕人的話可能工作會有調動,有部分人想了解選了房或入住了以後是否可以申請房源調換?
答:近年來,為了更好地滿足公租房承租家庭的住房需求,市住保房管局出台了房源調換、房源調整等多個便民舉措。
第一,先講解下房源調換業務。為了滿足已選定房源住房保障家庭之間,因各自現房源區位、樓層等原因不能滿足生活需要的,可在租賃期內申請相互調換房源(剩餘租賃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可辦理),但租賃周期內累計換房次數不得超過2次。換房業務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官網首頁“公租房(廉租房)自助換房大廳”操作,保障家庭可以在線發布、查詢意向房源信息,互相結對後至雙方房源任一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租賃合同換簽手續。
用於相互調換的房源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調換雙方選定房源均須為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房源。
(2)調換房源雙方承租的房源須為同一戶型(居室數相同)。也就是一居室對一居室換,二居室對二居室換。
(3)調換房源雙方均為未簽訂租賃合同或已簽訂租賃合同的。
第二個講解下房源調整業務。保障家庭因下列原因,且仍符合屆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的,可申請調整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房源:
(1)因結婚、生育等原因導致保障家庭人口增加,可按照配租原則申請調整配租房源戶型。
(2)因家庭成員死亡、離異等原因導致保障家庭人口減少,可按照配租原則申請調整配租房源戶型。
(3)因租金承受能力原因,保障家庭可在符合配租原則的前提下申請將房源從較高土地等級調整至較低土地等級。
(6)父母與子女各承租一套不同區域房源的保障家庭,如父母其中一方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因家庭照顧需要,可共同申請調整至其中一套房源所在區域的一套符合配租原則的配租房源,或承租較高土地等級房源的一方申請調整至承租較低土地等級房源一方所在區域符合配租原則的配租房源。
(7)家庭成員為兩人(夫妻除外),其中一方為10周歲(含)以上申請家庭成員的,可申請調整至就近成套兩居室房源。
(8)保障家庭夫妻雙方的父母、成年子女在配租後因工作、收入等條件變化符合屆時作為申請家庭成員準入條件的,可計入申請家庭成員數申請調整至就近符合屆時家庭人口數配租原則的房源。屆時如成年子女退出該配租房源另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該戶申請家庭應重新調整至就近原戶型房源,該成年子女不受放棄配租後兩年內不得再申請的限製。
(9)因家庭照顧需要,保障家庭夫妻雙方父母有一方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該家庭可申請調整至父母自有產權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所在地附近符合配租原則的配租房源;保障家庭夫妻雙方一方年齡在60周歲(含)以上或子女滿足下列第②③④三類條件之一的,該家庭可申請調整至子女、自有產權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所在地附近符合配租原則的配租房源:
① 年齡在60周歲(含)以上;
② 屬於一至二級肢體或視力殘疾的殘疾人;
③ 屬於一至二級精神、智力殘疾的殘疾人,行為不能自控的;
④ 屬於一類重大疾病患者。
(10)家庭成員中有一類重大疾病患者,需就近就醫的,可申請至就醫醫院附近的同戶型或更小戶型房源。
需要注意的方麵:① 上述因第(4)、(5)兩種情形申請房源調整的,原則上僅限調整一次。
② 保障家庭人口雖有增減,但按配租原則,當前承租房源居室數已無改善可能性的,不屬於可申請調整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情形。
③ 由二居室調整至一居室的申請家庭,需簽訂放棄二居室配租承諾書,調整完成後若家庭人口數無增加,不能再次申請調整回二居室房源。
④ 上述因第(9)情形申請房源調整的,選定房源後即可提交申請,其他情形須簽訂租賃合同後才可提交申請。
⑤ 參加項目預登記選房並辦理入住手續的保障家庭,自租賃合同期開始之日起一年內不進行房源調整。
// 問:現在很多社交平台上,大家會分享一些“房間改造”的案例,可能不同的人喜歡的風格不一樣。在這裏也替大家問一下,入住公租房後,可以二次裝修嗎?
答:這個是不行的。公租房已經實施套內裝修,承租人不得進行二次裝修或拆改。不得改變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等。還有要提醒的是,承租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公租房租賃合同以及本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
此外像一些常規的也要注意,比如不得占用公共樓道、電梯廳、消防通道等共用部位或公共區域,不得將自行車、花盆、衣架等私人物品擺放在共用部位或公共區域。
// 問:公租房的機動車位要怎麼去申請?收費標準是多少?
答:對公租房小區地下包月車位有租賃需求的,可在手機應用商店下載“杭州公租房”APP,通過實名認證後,在APP首頁點擊“停車位”按鈕提交車位租賃預登記。地下車位的包月租賃對象,原則上應優先為本小區公租房承租人,一套公租房原則上隻能按下列條件在本小區申請一個車位,且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第一類:公租房承租人持本人車輛行駛證申請車位的,車輛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名字需與公租房承租人一致;因工作需要使用單位車輛上下班的,需提供單位車輛的行駛證及承租人和單位的用工關係證明;從事運輸行業的應提供與申請人一致的營運證或營運合同。
第二類:公租房承租人使用非第一類車輛的,需提交承諾書,明確使用車輛來源,並承諾車輛由其本人使用,若 被查實非本人使用的或存在轉租車位等情況的,取消車位租賃資 格並按市場租金補交車位租賃費。
保障家庭預登記提交後,由物業公司通過搖號方式確定車位的選擇和租賃順序,物業公司根據搖號結果對申請人進行排序,並根據順序開展車位租賃,原則上搖號結果有效期及租期不超過一年,且不得超過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協議中的期限。在當年度搖號完成後,若仍有租戶申請車位的,原則上按“杭州公租房”App 上的申請時間先後排序,若遇公租房集中交付的,還應再次以搖號的方式確定該批申請人的順序,並結合小區當前申請人的排序進行安排,排序有效期及租期不得超過本小區其他申請人。
公租房承租人租賃地下車位的,租賃費以市財政局要求的收費標準為準,物業管理費按本小區物業合同約定標準由車位承租人支付。目前收費標準為租賃費100元加物業管理費。
對於小區路麵劃線的臨時停車位的申請,保障家庭直接向物業公司申請辦理,依照各小區物業報審過的停車方案執行。
// 問:在實際公租房的租賃過程當中,哪些行為屬於違規違約行為?
答: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門和運營管理單位對違規違約使用公租房一直持“零容忍”的態度,在日常工作中通過各種人防加技防的手段,巡查處置各類違規違約行為。
保障家庭有下了行為的屬於違規違約:
(1)采取隱瞞事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2)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實際居住的;
(3)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4)擅自將公共租賃住房轉租、出借給其他人員居住的;
(5)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裝修現狀的;
(6)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申請條件,未按要求及時辦理退出手續的;
(7)存在違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規定和合同約定其他行為的。
// 問:如果保障家庭發生了違規違約行為,會受到怎樣處罰?
答:保障家庭發生了違規違約行為的,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門和運營管理單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可取消承租人的租賃資格,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回公共租賃住房或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2)自取消租賃資格之日至實際退房之日,承租人應按標準租金的三倍繳納租金。
(3)對於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實際居住,或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承租人,自取消其公共租賃住房資格之日起2年內,不再具有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資格;對有其他規定情形的承租人,自取消其公共租賃住房資格之日起5年內,不再具有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資格。
(4)可將其行為通報人民銀行及市聯合征信係統管理部門,市聯合征信係統管理部門應將承租人的行為記入相應的征信係統。
(5)可將承租人相關違規信息在公共租賃住房現場進行通報,或在有關媒體上進行曝光。
(6)如承租人屬於監察對象的,應將其行為通報工作單位監察部門,並由監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