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524/2024-0081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公開日期: | 2024-04-11 |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主題分類: | 社會福利 |
一、適用範圍
涉及的內容:臨時救助對象認定及救助金給付
服務對象:個人
二、事項審查類型
前審後批
三、審批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第四十八條:申請臨時救助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救助金額較小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情況緊急的,可以按照規定簡化審批手續。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臨時救助辦法的通知》(浙政發〔2015〕35號)
第三條 臨時救助適用於本省戶籍人口、持有《浙江省居住證》人口和困難發生在本省的流動人口,包括家庭對象與個人對象。家庭對象是指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個人對象是指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難,暫時無法獲得家庭支持,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個人。 對符合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按有關規定提供救助。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需要開展緊急轉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屬於疾病應急救助範圍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受理機構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決定機構
**縣(市、區)民政局
六、數量限製
無
七、申請條件
臨時救助適用於本地戶籍人口、持有《浙江省居住證》人口和困難發生在本地的流動人 口,包括家庭對象與個人對象。
八、禁止性要求
無
九、申請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備注 |
申請表(含授權書) | 電子 | 必要 | 線上申報時無需填寫此材料 |
身份證複印件 | 係統自動獲取,無需申請者提交 | 必要 |
十、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網上申請,現場窗口申請,現場自助機申請
辦公地址: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十一、對外公布的辦理程序描述
環節 | 辦理時限 | 辦理人員 | 審查標準 | 辦理結果 |
申請 | 1、申請人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向民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並選擇結果送達方式。 2、(一證通辦)申請人憑身份證直接到社區或者街道提出申請。 | |||
受理 | 即辦 | 社區幫扶救助員 | 審查申請表是否填寫規範、有無授權同意。 | 填寫規範並授權查詢的予以受理。 |
初審 | 7個工作日 | 街道幫扶救助員 | 詳細審查申報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並組織開展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及核對。 | 根據調查核實結果出具初審意見。 |
公示 | 7天 | 社區幫扶救助員(受街道幫扶救助員委托) | 公示是否有異議,有異議的需重新組織開展調查。 | 公示無異議的,報區民政局審批。 |
審批 | 3個工作日 | 區民政局 | 審核資料是否符合要求,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有無異常。 | 1.符合救助條件的予以批準; 2.不符合標準的不予批準並書麵告知當事人理由。 |
十二、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或網上辦理
十三、辦結時限(不包括7天公示時間)
法定時限:17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
時限說明:不包括7天公示時間;《浙江省臨時救助辦法》(浙政發【2015】35號) 支出型 1.鄉鎮街道4個工作日提出初審意見 2.村社區公示7天 3.縣民政不超過3個工作日審批-有異議的3個工作日提出複核意見 急難型 1.鄉鎮街道先行救助,確保救助措施24個小時到位,並告知縣民政,待緊急情況解除後,補辦相關手續。 法定時限按照“最大化原則”標注為17個工作日。
十四、收費依據及標準
無
十五、審批結果
確認並給付
十六、結果送達
送達時限:自決定作出之日起10日內告知
送達方式:當場送達;快遞送達。
十七、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公民,有權享受社會救助。
(二)申請人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十八、谘詢途徑
電話谘詢:057*-********
十九、監督投訴渠道
電話谘詢:057*-********或“12345投訴熱線”。
網上投訴: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辦公地址和時間
辦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縣(區、市)**鎮(街道)**路**號
辦公時間:夏季:上午:**:**-**:**,下午:**:**-**:**
冬季: 上午:**:**-**:**,下午:**:**-**:**
二十一、辦理進程和結果公開查詢
電話查詢:057*-********
網上查詢:http://www.****.cn
附錄1 臨時救助金給付流程圖
附錄2 申請材料示範文本
無
附錄3 常見問題解答
1、問題:
臨時救助審批表中的年齡,是按當地習俗填虛歲還是按法定周歲填?
解答:應該按法定周歲填寫。
2、問題:
臨時救助審批表中的困難類別怎麼填?
解答:困難類別應填寫①低保家庭、②低保邊緣家庭、③特困家庭、④生活困難重度殘疾人、⑤(以上都不是的填)其他。
3、問題:
申請臨時救助需要那些材料?
解答:1、《浙江省社會救申請表》(含授權承諾書)原件1份;2、申請人員身份證原件或複印件1份。
4、問題:
臨時救助審批表中的姓名與公示上的姓名不同,但是兩人同為一戶家庭,這樣可以嗎?
解答:不可以。為便於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過程透明、結果公正。必須保持臨時救助審批表中的姓名與公示上的姓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