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於做好2024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加分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4-04-17 23:46 來源:杭州市教育局基教處 瀏覽次數:

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教育局,西湖風景名勝區社發局,各直屬學校(單位):

根據《杭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杭教基〔2023〕3號)和《杭州市教育局關於2024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4〕2號)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杭州市區(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和西湖風景名勝區,下同)各類高中招生加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分項目類別和分值

1.三僑考生(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下同)。

2.台灣省籍(含台灣戶籍,下同)考生。

3.港澳同胞的子女(考生父母至少一方為港澳永久居民,下同)。

4.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初中就讀期間應隨國(境)外留學的家長在國(境)外連續生活360天(含)以上,以下簡稱留歸人員子女,下同]。

上述四類加分項目的加分分值均為5分。同一名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隻取其中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5.軍人子女。按《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備區政治部關於貫徹落實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軍區政治部關於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政聯〔2014〕2號)(見附件1、2)執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軍人子女多項加分條件的,隻取其中一項最高分進行加分。符合軍人子女加5分條件的考生,若同時符合上述1—4類中加分條件的,可與1—4類中符合條件的一項所獲加分進行累計;符合軍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條件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累計加分。

6.符合條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7.符合條件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

上述第6、7類加分條件及加分分值按上級相關文件執行,與其他類別的加分累計辦法與軍人子女相同。

二、申請和審核程序

1.軍人子女攜帶《杭州市區2024年各類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記表》(附件8,以下簡稱《登記表》)以及附件3中的證明材料、港澳同胞的子女攜帶《登記表》以及附件6中的證明材料、留歸人員子女攜帶《登記表》以及附件7中的證明材料,於5月16日(上午9∶00—下午4∶00)到杭州市教育考試院(華浙廣場9號)辦理,由相關主管部門現場審核。

2.三僑考生由考生中考所在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初審(申請方式、審核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等見附件4),市僑辦複審。

3.台灣省籍考生於5月5日—5月12日期間,通過“浙裏辦”APP或“浙江政務服務網”申請(其中,市區初中應屆畢業生可由就讀初中學校代辦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詳見附件5),由市台辦進行審核。

4.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考生,於5月5日—5月12日分別向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提出申請,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核。

高中招生加分申請在上述規定時間進行,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

1.經相關部門審核並經市教育局複核後,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名單、加分條件和加分分值等信息將於5月23日起,通過杭州教育網(edu.hangzhou.gov.cn)進行公示,公示無誤的予以加分。

2.各區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及時將加分政策和信息告知考生和家長,認真指導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家長)做好加分手續的辦理,防止錯報漏報。

3.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加分的,一經發現將立即取消相關考生的加分資格,並將有關情況報公安機關作進一步處理。

附件:1.《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軍區政治部關於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浙政聯〔2013〕2號)相關內容摘錄

2.《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備區政治部關於貫徹落實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軍區政治部關於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杭政聯〔2014〕2號)相關內容摘錄

3.現役軍人子女加分所需材料

4.三僑考生加分申請辦理

5.台灣省籍考生加分申請辦理

6.港澳同胞的子女加分申請辦理

7.符合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加分申請辦理

8.杭州市區2024年各類高中招生加分考生登記表

附件下載.doc

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