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政策解讀 | ||||||||||||||||
時間:2024-05-10 15:24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
||||||||||||||||
一、調整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製度,並要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2024年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政發〔2024〕3號,以下簡稱“省政府文件”),決定從2024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同時,要求各設區市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予以公布。根據上述規定和要求,為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工資和基本生活水平,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建設共富型社會,決定調整杭州市區最低工資標準。 二、起草過程 省政府文件下發後,我們及時征求市財政局,市總工會、市工商業聯合會、市企聯/企協等市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各成員單位以及各區、縣(市)人民政府的意見,均表示同意。1月16日-1月26日,我們將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在manbetxbrf com 門戶網站及局官網公布,公開征求廣大市民的意見,未收到意見建議。 三、主要內容 調整杭州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月最低工資標準2280元調整到2490元,非全日製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原來22元調整到24元。執行期限為2024年1月1日至新的標準調整時止。縣(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予以公布。我市曆年來最低工資標準都是按省政府文件公布的第一檔執行,這也是當前我市爭當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城市範例的重要舉措之一。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4年1月1日起執行。2021年9月17日印發的《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杭政函〔2021〕69號)予以廢止。 四、術語解釋 所謂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企業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勞動者按規定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國家和社會活動,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五、解讀單位及聯係人 解讀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聯係人:沈迪 政策谘詢電話:85254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