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778/2024-27438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公開日期: | 2024-06-17 | |
發布單位: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 | 主題分類: | 食品藥品監管 |
近期,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食品生產環節、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市本級抽檢1408批次,不合格29批次。現通告如下:
食品生產環節抽檢了飲料、酒類、速凍食品、糧食加工品等28類食品共計615批次樣品,合格611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供貨)單位(被抽樣單位名稱)、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杭州臨安卓熙食品有限公司(臨安區錦城街道創新街7(2幢4層))生產的1批次小蝦香辣花生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富陽大自然食品有限公司(富陽區新登鎮昌東村)生產的1批次蕨菜(醬醃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方雅手作食品(杭州)有限公司(餘杭區仁和街道雙漾路6號1幢2樓2-2(自主申報))生產的1批次酒釀饅頭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蕭山三浦釀酒廠(普通合夥)(蕭山區進化鎮三浦村邵家塔自然村)生產的1批次玉米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流通環節抽檢了食用農產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調味品、糕點等29類食品共計575批次樣品,合格555批次,不合格20批次。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供貨)單位(被抽樣單位名稱)、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杭州餘杭塘路分公司(西湖區餘杭塘路與崇仁路交叉口西溪銀泰城地下一層鋪位號(BF002))銷售的1批次鮮雞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臨安浙皖農貿城姚苗苗蔬菜經營部(臨安區錦北街道浙皖農貿城B5-48)銷售的1批次豇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富陽阿輝副食品店(富陽區富春街道金橋村第四年149號1樓)銷售的1批次毛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富陽阿輝副食品店(富陽區富春街道金橋村第四年149號1樓)銷售的1批次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浙江三江購物有限公司杭州萍水街分公司(拱墅區祥符街道萍水街532號)銷售的1批次螺絲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市餘杭區金家渡綜合農貿市場黃彥飛水果商行(餘杭區良渚街道朱家路8號-18號杭州市餘杭區金家渡綜合農貿市場一樓21、22、23、24號)銷售的1批次哈密瓜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九溪農貿市場胡俠水果店(浙江省九溪農貿市場)銷售的1批次香蕉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東明綜合農貿市場劉彥利蔬菜商行(江幹區杭州東明綜合農貿市場57-60號)銷售的1批次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建德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嚴州大道988號)銷售的1批次鐵棍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物美樂沙超市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錢塘新區白楊街道曉春城18幢102室等[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曉春城18幢B1-101])銷售的1批次小白嘴山藥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三墩農貿市場阿琴水產店(西湖區三墩鎮振華路19號吉鴻商貿大廈1號樓1-2層杭州三墩農貿市場第一層52號)銷售的1批次沼蝦呋喃妥因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臨安童慶水產品(臨安區昌化鎮東大街7號(9幢整幢))銷售的1批次鯽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市拱墅區恒彬果蔬店(拱墅區祥符街道花園崗街374號-1)銷售的1批次黑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餘杭崇賢農貿市場吳善鋒水產品攤(餘杭區崇賢街道聯合路66-3杭州餘杭崇賢農貿市場69號攤位)銷售的1批次鯿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桐廬縣橫村鎮齊輝水產經營部(桐廬縣橫村鎮城東村雙湖李家)銷售的1批次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建德市大洋鎮曉雨超市(建德市大洋鎮蘭苑新村英烈路226-236號)銷售的1批次生薑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聯華華商集團有限公司濱江江暉路店(濱江區長河街道江暉路1276號和1276號地下一層)銷售的1批次拾惠 玫瑰浙醋總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臨安區雨澤食品小作坊(臨安區天目山鎮武山村細圩路18號)銷售的1批次腐竹蛋白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杭州豐慶路店(拱墅區祥符街道豐慶路96號8幢B101號)銷售的1批次冰鮮海鱸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餘杭區良渚街道賈鳳梅蔬果店(餘杭區良渚街道南莊兜東苑117號)銷售的1批次韭菜多菌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餐飲服務環節抽檢了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調味品、糧食加工品等10類食品共計224批次樣品,合格219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供貨)單位(被抽樣單位名稱)、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杭州淺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蕭山分公司(蕭山區北幹街道金城路927號(L2層L227號))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餘杭區餘杭街道開豔餐飲管理店(餘杭區餘杭街道獅山路213、215、217一樓)銷售的1批次生薑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餘杭鹵滋神餐飲店(餘杭區五常街道向往街368號1幢1層113-1室)銷售的1批次生醃去皮蒜香蝦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餘杭鹵滋神餐飲店(餘杭區五常街道向往街368號1幢1層113-1室)銷售的1批次生醃甜蝦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杭州錦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城區四季青街道新業路228號杭州來福士中心5層27號、28號)銷售的1批次年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和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上述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交由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進行處置。
檢驗依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實施細則(2024年版)
檢驗機構:杭州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杭州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九安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杭州海潤泰合檢測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