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749492940/2024-27430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公開日期: | 2024-06-07 | |
發布單位: |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 | 主題分類: | 安全生產監管 |
杭州市應急管理局查處一起儲存危險化學品數量不符合相關標準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評價案
時間:
2024-
06-
07
15:
39
來源:
杭州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隊
瀏覽次數:
2023年12月22日,杭州市應急管理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依法對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青山湖街道鶴亭街520號的浙江中天恒築鋼結構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儲存有各類油漆、稀釋劑、固化劑共25.747噸(一晝夜使用量約為1噸),工業氣體氣瓶丙烷8瓶(每瓶容量為0.118立方米),另有2隻儲罐(液氧、二氧化碳)共30立方米,最大容量為32.5噸,現場未見安全現狀評價報告。當事人的行為涉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數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且未按規定對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評價。
執法人員當即對浙江中天恒築鋼結構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整改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整改。12月25日,經杭州市應急管理局批準,以浙江中天恒築鋼結構有限公司涉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數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且未按規定對安全生產條件定期進行安全評價為由立案調查。
調查查明,當事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近日,杭州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五項的規定,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拾肆萬伍仟元整(14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