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401/2024-27450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政函〔2024〕51號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發布單位: | 市政府辦公廳 | 主題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錢塘區政府:
你們《關於批複杭州市錢塘區白楊單元等5個單元詳細規劃的請示》(杭規劃資源〔2024〕124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錢塘區白楊單元(QT03)、河莊單元(QT06)、江海之城單元(QT08)、義蓬單元(QT09)、高鐵新城單元(QT10)等5個單元的詳細規劃(以下統稱《規劃》)。現將有關事項批複如下:
一、對《規劃》中的主要內容予以明確。
(一)規劃範圍。
1.錢塘區白楊單元(QT03):東、南至錢塘江中心線,西至杭州繞城高速公路,北至錢塘區界,總用地麵積為31.56平方千米。
2.錢塘區河莊單元(QT06):東至規劃靖江路—河莊大道,南至錢塘區界,西至規劃濱江二路,北至四工段橫河,總用地麵積為16.42平方千米。
3.錢塘區江海之城單元(QT08):東至頭蓬快速路,南至錢塘快速路,西至河莊大道,北至江東一路,總用地麵積為24.46平方千米。
4.錢塘區義蓬單元(QT09):東至義蓬街道界,南至錢塘區界,西至橫岔路直河,北至錢塘快速路,總用地麵積為18.82平方千米。
5.錢塘區高鐵新城單元(QT10):東至八工段直河,南至錢塘快速路—新灣街道界,西至頭蓬快速路—新灣街道界,北至江東一路,總用地麵積為28.36平方千米。
(二)總體發展目標: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規劃目標、功能定位、空間結構等內容。
(三)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公共服務設施內容和規模。
(四)道路交通規劃: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道路網係統規劃。
(五)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給水、排水、供電、通信、燃氣、消防、防洪、豎向及海綿城市等市政基礎設施的統籌安排。
二、規劃範圍內建設用地或建築物的現有合法用途在其用途改變或建築物重建前不必根據《規劃》進行調整。
三、規劃範圍內任何用地或建築物如需更改用途,或進行任何其他開發重建,新的用途和開發重建必須符合《規劃》。
四、因規劃實施需要,需對《規劃》進行局部調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在《規劃》批複前已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出讓用地或已核發建設用地使用權權屬證明的建設用地,除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後續規劃許可與管理仍可按原確定的規劃條件執行。
六、《規劃》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七、《規劃》經批準並加蓋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規劃設計成果檢驗章後生效,原有同級別同類型規劃同時廢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