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639/2024-274700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房局〔2024〕39號 成文日期: 2024-07-12
發布單位: 市住保房管局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含住房)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第二批)的通知
時間:2024-07-12 09:42      來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瀏覽次數:

上城區、西湖區住建局、財政局: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的通知》(浙財建〔2024〕39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下達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給我市的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共14589萬元,其中10297萬元由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直接下達至蕭山、餘杭、富陽、臨安、臨平、桐廬、建德7個區縣(市),剩餘3130萬元分配下達至上城、西湖兩區,1162萬元分配下達至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資金分配詳見附件)。

二、此項資金作一般性轉移支付,納入2024年度市與區財政年終結算,各區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時可根據實際用途分別列報2024年相關支出預算科目,其中:用於向符合條件的在市場租賃住房的城鎮公租房保障對象發放租賃補貼的列報“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支出預算科目;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籌集建設的列報“2210106公共租賃住房”支出預算科目;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籌集建設的列報“2210110保障性租賃住房”支出預算科目;用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暫列報“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支出預算科目。

三、此項資金納入中央直達資金管理,直達資金的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全流程且保持不變,資金應優先用於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直接相關且不攤入售價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及重點支持在2024年底前竣工且有較大工程實物量的新建、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四、各區收到補助資金文件後,應當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按規定用途使用,並按照工作(進程)進度及時撥付資金,確保專款專用。各區應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按要求做好資金績效管理工作。


附件:下達2024年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第二批)分配表(杭州市本級).doc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杭州市財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