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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支持人工智能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 | ||||||||||||||||
時間:2024-07-23 16:26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 ||||||||||||||||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支持人工智能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支持人工智能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 為搶抓人工智能新一輪發展機遇,積極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推動杭州人工智能產業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打造全國人工智能產業發展高地,特製定本措施。 一、加快算力設施建設 (一)支持算力技術攻關。鼓勵企業開展算力關鍵技術研發攻關,市級按照有關政策給予支持。鼓勵企業承擔國家、省重點研發任務,加速形成重大科研成果,對符合政策規定的項目按國家、省實際到賬資助經費的25%給予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加大融資貼息支持力度。對納入政府統一布局的新建算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總投資規模不低於5000萬元),鼓勵合作銀行設立優惠利率信貸資金提供算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貸款,支持服務器等算力設施抵押融資。財政資金給予貼息支持,根據合作銀行優惠利率擇優分檔給予項目建設單位不超過1.5個百分點的利息補貼,貼息金額不超過項目建設單位支付給合作銀行利息的50%,且單個企業享受貼息金額每年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符合條件的算力項目申請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積極爭取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產品。(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市經信局、市發改委) (三)擴容“算力券”發放。每年“算力券”總額提升至2.5億元,新增“算力券”支持企業購買符合杭州市規劃布局的智算中心以及納入算力撮合的合作夥伴所供給的智能算力。“算力券”按不超過算力合同費用的30%給予用戶企業補貼,其中,依托經備案的生成式多模態基礎大模型進行模型服務(MaaS)、智能體開發等應用的企業補貼比例不超過算力合同費用的30%,使用國產算力設施開展模型訓練、推理和應用的企業補貼比例不超過算力合同費用的30%,使用其他算力設施的企業補貼比例不超過算力合同費用的20%。單家企業每年“算力券”申領不超過800萬元,生成式多模態基礎大模型企業可以放寬。(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二、培育模型開放生態 (四)支持模型合規備案。鼓勵企業自研模型申請模型備案,對獲得中央網信辦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備案的企業,依據其模型評測等相關費用,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市經信局) (五)支持模型開源社區建設。加大模型開源生態培育力度,支持開源社區發布開源模型、提供模型服務(MaaS)、開展模型智能體(Agent)應用,搭建人工智能人才交流平台,定期發布一批以人工智能應用為重點場景的產業“機會清單”,組織人工智能領域高層次人才參與“揭榜掛帥”項目,促進產業轉化。對模型下載量靠前、模型性能排名持續領先、社區貢獻度高的開發企業,按照貢獻模型、算子等不同類別,擇優選擇不超過10家企業給予每家20萬元—100萬元分檔獎勵。(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六)舉辦賽會活動。支持企業聯合高校院所、第三方機構在杭舉辦人工智能創新大賽等賽會活動,加大對人工智能賽事的政策支持力度,獲獎選手可申請認定為相應層次人才。(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三、加快賦能實體經濟 (七)支持公共創新平台建設。鼓勵人工智能賦能省級製造業創新中心,提升研發製造、中試生產和檢測測評公共服務能力。加速推動基礎大模型行業應用,聚焦未來產業細分賽道培育創建一批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推進人工智能技術賦能關鍵共性技術攻關、科學設備研發、中試平台搭建,對經認定的未來產業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形成有核心帶頭人的研發團隊以及不少於1000萬元投入的,每年對其平台建設、前沿或共性技術研發以及示範應用類項目,按不超過審核確定投入的50%給予資助,資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政策有效期內資助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八)支持賦能新型工業化應用示範。促進人工智能技術在製造業細分領域的創新應用,推進人工智能供給與製造需求深層對接。征集一批人工智能大模型製造業細分領域的示範應用及解決方案,鼓勵形成典型應用、推廣案例,每年擇優對不超過5個實現首次應用的優秀方案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四、推動全產業鏈發展 (九)打造細分領域產業集群。圍繞打造人工智能全產業鏈算力底座、模型基石和數據支撐,加強芯機聯動、整零對接、產業協同,培育高性能芯片、高速光網絡、高性能液冷服務器、人工智能算法、多模態數據集等一批細分領域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十)加強優質企業引育。圍繞智能算力、大模型和應用賦能等全產業鏈領域,大力引育處於產業鏈關鍵環節、擁有自主核心技術、高成長型的新勢力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杭州總部企業。加快培育具有產業鏈控製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領軍企業,對首次認定的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隱形冠軍”企業,按有關政策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投資促進局、市經信局) (十一)強化要素保障。布局建設市級人工智能產業特色園區,鼓勵區、縣(市)給予租金減免、團隊創業補貼等政策支持。依法加強企業模型備案指導、數據要素使用等服務保障。引導“3+N”杭州基金群通過國有資本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金融資本,重點加大對人工智能人才創業項目的天使投資力度。[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各區、縣(市)政府] 五、強化人才隊伍支撐 (十二)加大人工智能人才招引力度。強化對世界知名企業技術負責人、國際頂級獎項獲得者項目的支持。在“西湖明珠工程”中單列人工智能賽道,加強對人工智能人才支持。在大學生創業項目資助政策中,加大人工智能初創項目的關注力度。(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經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三)實施人工智能企業專項授權。加強人工智能重點企業的人才授權認定,聚焦人工智能前沿技術、細分賽道和關鍵核心環節,評選一批優質人工智能成長型企業,給予專項人才授權認定。(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經信局) (十四)加強人工智能複合型人才自主培養。鼓勵企業與在杭高校院所共建校企人工智能研究院、人工智能人才實訓基地等,深化產教融合,提升人工智能人才實踐應用能力。支持人工智能產業聯盟探索建立開放式培養平台,鼓勵引導青年、大學生學習人工智能技能。(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本措施自2024年8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經信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本措施與本市各級其他同類政策有重疊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本措施所列資助(補助、獎勵)標準,均為最高標準,資助(補助、獎勵)資金由市和各區、縣(市)按財政體製共同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