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401/2024-274799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政函〔2024〕56號 成文日期: 2024-07-18
發布單位: 市政府辦公廳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00-2024-0006
《杭州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時間:2024-07-23 11:25 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瀏覽次數:

經市政府同意,《杭州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近日印發,現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是什麼?

(一)規範項目管理的需要。《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點建設項目管理的實施意見》(杭政〔2009〕1號)(以下簡稱《意見》)實施以來,對推進我市重點項目建設,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距今已15年,《意見》發布項目範圍標準、配套政策等內容已與當前項目管理實際不相適應,需調整完善。

(二)承接落實上級要求的需要。2023年10月,《浙江省重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省辦法》)重新修訂發布,在項目確定、組織實施等方麵提出了新的項目管理要求,需結合我市情況做好銜接修訂。

二、主要內容、政策舉措和新舊政策差異是什麼?

按照有關要求,《辦法》由現行《意見》的條款式改為段落式,共6部分內容。

(一)總體要求。主要明確了《辦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二)範圍職責。明確了項目定義和類別以及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等內容。與原《意見》相比,主要變化:一是參照省《辦法》,將項目明確為固定資產投資類項目;二是考慮更好承接省“十項重大工程”等任務,將項目範圍按先進製造業基地、科技創新等9大領域重新劃分;三是銜接省《辦法》和機構改革要求,對部門、屬地和項目單位的職責作了修改和明確。

(三)項目確定。明確了市重點建設項目的申報要求、申報程序和資格認定。與原《意見》相比,主要變化:一是參照《省辦法》明確了項目申報須符合的相關規劃和要求;二是用足用好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平台,將項目從自下而上的組織申報調整為由上而下的確認審核,提升項目申報效率;三是增加項目資格認定內容。明確重點資格有效期自最近列入計劃日期起至項目竣工備案日期止,且原則上最長不超過3年,方便項目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四)項目管理。從分類管理、變更管理、動態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信息管理5個維度對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進行規範和強化。與原《意見》相比,主要變化:一是在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的剛性約束落實預算績效管理和項目後評價,實現閉環管理的基礎上,突出對企業投資項目突出的服務導向,符合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要求;二是對審批、核準、備案三類項目變更管理進行了明確;三是參照《省辦法》,增加了項目退出和增補相關規定,有利於提高市重點項目質量;四是落實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壓實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政府管項目、謀項目的責任。

(五)強化服務。從項目協調、審批服務、要素保障、屬地保障等方麵,明確了相關部門和屬地政府保障市重點建設項目順利推進的有關任務和分工事項。與原《意見》相比,主要變化:一是突出問題導向,對分級協調製度進行完善,強化屬地和項目責任單位的協調責任,建立市政府分管領導行業協調和市政府綜合協調機製,提升項目協調實效;二是加大保障力度,對資金、用地等要素保障的有關表述,根據現行政策進行修改完善,增加了渣土消納、連續施工、配套工程建設等保障措施;三是優化審批服務,參照《省辦法》,增加了落實投資項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製度,支持提前介入、並聯審批、容缺受理等內容,進一步提升項目審批服務質效。

(六)保障措施。明確對市重點建設項目推進有力、完成良好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褒獎激勵;對推進較慢或存在困難和問題的項目,及時進行協調和督辦。與原《意見》相比,主要增加了容錯免責條款,樹立項目為王鮮明導向,鼓勵各地各部門在項目推進中敢於擔當,營造比學趕超濃厚氛圍,凝聚全市共抓項目合力。

三、製定依據和適用對象是什麼?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擴大有效投資的決策部署,堅持創新驅動、綠色發展、區域協同、優化服務和保障民生的總體原則,全麵踐行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以重大項目為牽引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杭州經濟和社會高質量發展。

適用對象為市重點建設項目,是指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有支撐引領和示範帶動作用,經市政府確定並發布的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民生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領域分為先進製造業基地、科技創新強基、交通強省、水網安瀾提升、清潔能源保供、城鎮有機更新、農業農村優先、文化旅遊融合和民生設施。項目範圍可由市發改委根據實際工作進行動態調整。

四、注意事項是什麼?

(一)市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劃是市重點建設項目的資格認定依據,資格有效期自最近列入計劃日期起至項目竣工備案日期止,原則上不超過3年。

(二)對變更管理作了相關規定。市重點建設項目應當嚴格按照經審批、核準或者備案的建設規模和標準組織實施。擬對建設主體、建設性質、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技術方案等作較大變更的,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1.審批類項目應當按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軌道交通工程等已有相應設計變更管理辦法的按已有辦法執行。

2.核準類項目應當經原核準機關同意;

3.備案類項目應當及時告知原備案機關。

五、關鍵詞解釋

市重點建設項目分為年度重點預備項目和年度重點實施項目兩類,具體包括前期類、新開工類、續建類、竣工類項目4種,其中,前期類項目列入年度重點預備項目,新開工類、續建類和竣工類項目列入年度重點實施項目。

1.前期類是指正在開展用地、規劃、環評、審批(核準/備案)等前期工作,計劃下年度實施的項目。

2.新開工類是指本年度能夠完成各項前期工作並建設的項目。

3.續建類是指上年度已經開工,在本年度繼續建設的項目。

4.竣工類是指本年度或本年度前已開工建設且本年度能夠竣工投用的項目。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谘詢方式)

市發改委重點項目管理處,陳陽,8525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