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印發《關於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強化空間要素保障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
時間:2024-07-04 11:37 來源: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對口支援和區域合作局) 瀏覽次數:

各分局、縣(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相關決策部署,做好有關項目空間保障,現將《關於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強化空間要素保障若幹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於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強化空間要素保障若幹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以下簡稱“兩新”)工作相關決策部署,根據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強化土地要素保障若幹政策措施》,結合杭州市實際,提出支持“兩新”強化空間要素保障若幹政策措施如下:

一、推動規劃有效落地。加強對獨立選址的垃圾分類收集、中轉貯存及再生資源回收等公用設施的規劃布局統籌。結合規劃編製攻堅年行動,在詳細規劃編製中優化公共基礎設施用地布局並落實上位規劃要求。修訂《杭州市國土空間規劃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規定》,將地塊級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納入規劃條件予以管控。對達不到相關公共基礎設施配建要求的地區,可結合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開發、園區改造提升等工作,推動功能混合、複合利用。編製《杭州市高等院校基礎設施提質詳細規劃》,助推高校基礎設施提質工程。

二、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全麵梳理“兩新”項目用地需求,延伸“浙地智管”服務,輔助項目“空間適配”決策,推動項目妥善選址落位。優先利用存量用地建設“兩新”項目。確需使用新增土地的,優先選址在開發邊界內。在符合用地類型和規模管控的前提下,對有特定選址要求的垃圾分類收集、中轉貯存及再生資源回收等公用設施新增建設用地,允許在城鎮開發邊界外布局,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實施監管。所涉規劃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需相應調減城鎮開發邊界內規劃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

三、用地指標應保盡保。支持符合條件“兩新”項目積極申報納入國家和省級重大項目用地清單、省重大產業項目庫,保障用地指標。對納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的,省級獎勵指標缺口部分,市級兜底保障。市級統籌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市級以上重點項目。對用地報批前期工作完成的緊急項目,市級先行預支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四、加快土地前期開發。加強項目用地供需對接,對行業主管部門明確的“兩新”項目用地,進行跟蹤服務指導,加快土地前期開發,確保淨地供應。涉及詳細規劃調整的,納入“正麵清單”予以積極支持。涉及成片開發的,實行方案“隨報隨審”,保障“兩新”項目用地成片開發方案獲批後,第一時間實施土地征收。優先納入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能供快供,推動項目早落地快落地。

五、實施多元供地方式。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用地,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對非經營性用地隻有一個意向用地者的,可按照協議方式出讓(租賃),彈性確定年期。對需招拍掛出讓的,按照準公共產品的定位,合理確定出讓起價,原則上出讓起價應低於同類地段同類性質的供地價格,切實降低項目用地成本。

六、加大存量挖潛力度。鼓勵支持通過低效用地再開發、推進“工業上樓”等形式,提高空間保障能力,保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用地需求,補齊公共基礎設施短板,促進集約高效用地。因“兩新”項目建設需要,符合詳細規劃的可申請改變存量土地用途,納入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範圍後,按規定實行地價激勵。在屬地政府統籌“兩新”項目布點規劃的前提下,可申請臨時改變房屋用途。探索在符合安全、生態環境、文物保護等要求的前提下,短期利用批而未供土地、政府儲備地塊和規劃留白用地等支持“兩新”項目建設。

七、全麵優化增值服務。對標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要求,深化“多測合一”改革和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全麵實施出讓用地“交地即交證”、規劃用地“核驗合一”、工業用地“三零發證”“三證齊發”,推行土地交易一鍵退保證金、不動產登記“跨省通辦”和企業購房、登記、抵押“一類事”,多舉措優化提升土地市場營商環境。對不新增用地、以設備更新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簡化前期審批手續,依托投資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做好跟蹤服務。

八、加強“上下內外”聯動。有效承接上級製定實施的自然資源要素保障相關配套政策,積極對接行業主管部門,多渠道開展政策宣傳解讀,結合“四下基層”等“大走訪大調研大服務大解題”活動,做好對基層的服務指導工作,推動“兩新”項目落地實施。

本意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執行過程中若遇上級政策調整,按照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