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杭州市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改造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4-07-05 14:49 來源: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對口支援和區域合作局) 瀏覽次數:

各分局、西湖景區城管局,市級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浙江省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改造專項行動方案)》(浙環發〔2024〕23號)和《杭州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幹舉措》(杭政函〔2024〕36號)要求,我局研究製定了《杭州市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改造專項行動方案》,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對照要求認真落實。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6月6日


杭州市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改造專項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浙江省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改造專項行動方案)》(浙環發〔2024〕23號)和《杭州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幹舉措》(杭政函〔2024〕36號)要求,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圍繞生態環境治理、綠色低碳發展、環境標準提升三方麵,全力推動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改造,有效提升全市生態環境治理水平,更好支撐我市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

一、突出生態環境治理,推進監測治理設備更新改造

(一)開展生態環境監測設備更新改造。組織實施國省控自動站智能化改造升級,到2024年,完成1個環境監測實驗室人工智能化改造提升,完成1個自動站智能化改造,6個空氣自動站實施更新。統籌推動生態環境監測感知體係更新完善,打造要素齊全的城市大氣綜合自動監測、地表水水質綜合自動監測等現代化環境自動監測站點。(市生態環境局)

(二)深化大氣環境治理設備更新改造。大力開展鍋爐大氣汙染綜合治理、生活垃圾焚燒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業爐窯綜合治理以及低效失效大氣汙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加快淘汰更新老舊柴油貨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到2024年,淘汰鍋爐22台,完成5台鍋爐SCR高效脫硝設施建設,完成25台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啟動生活垃圾焚燒企業超低排放改造,研究推動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叉車電動化以舊換新、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以舊換新的激勵政策,全年淘汰國四及以下柴油貨車3000輛以上、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包括叉車)1500台以上,新增1000家中小微涉氣企業定期更換活性炭納入再生體係;到2027年,累計淘汰鍋爐42台、完成5台鍋爐SCR高效脫硝設施建設、工業爐窯淘汰或治理25座、8家生活垃圾焚燒企業17台生活垃圾焚燒爐達到超低排放要求,淘汰國四及以下柴油貨車6000輛、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包括叉車)3000台。(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化工廢水集中處理設備更新改造。持續推進化工園區化工生產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力爭到2025年推動完成臨安天目醫藥港化工集聚區及錢塘區新材料產業園配套化工生產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固廢治理領域設備更新改造。全麵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指導市城投集團推進杭州臨江環境能源有限公司飛灰資源化利用項目,打造國家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市生態環境局)

二、突出綠色低碳引領,推動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改造

(五)打造減汙降碳協同標杆項目。推進現代化國際大城市減汙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工作,探索製定企業減汙降碳指數,推進重點行業減汙降碳協同增效,打造一批標杆項目。(市生態環境局)

(六)推進重點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幫助25家發電企業和新擴圍碳交易企業開展納入碳交易企業配額盈虧分析,引導提升企業管理能效,到2027年,推動碳市場納入行業企業碳排放強度降低5%以上,增厚企業綠色收益。(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突出環境標準提升,倒逼生態環境治理設備更新改造

(七)積極落實長三角一體化標準。主動融入長三角生態環境一體化標準,落實即將出台的長三角推進重型柴油車排放遠程監控標準和工業塗裝工序、汽車維修行業、製藥行業等大氣汙染防治技術規範,統一區域汙染防治要求,加快大氣汙染治理設施更新改造。(市生態環境局)    四、保障支持政策

(八)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市)要高度重視生態環境領域設備更新改造工作,加強部門協同,加強對重點項目的推進落實,跟蹤項目進度,落實工作閉環。各區、縣(市)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綜合考核。

(九)加強財政保障。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統籌優化市級生態環保專項資金,支持全市生態監測能力提升、綜合治理改造、老舊柴油貨車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淘汰更新。各區、縣(市)要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機製,全力配合中央、省、市政策落實,聚焦重點任務,因地製宜製定支持政策用於生態環境設施更新改造。要加強財政資金的監督,確保財政資金用在實處。

(十)加大要素保障。持續釋放生態環境準入領域改革紅利。對省、市重點項目以及“千項萬億”項目、部司、省廳重點聯係項目等,落實專人進行對接,在項目可研、立項、初設等環節,提前介入開展環評編製指導服務。加強對企業生態環境治理設施改造的排汙權要素保障,對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改造項目,實現排汙權指標應保盡保。

(十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台廣泛宣傳生態環境設施更新改造有關政策及開展活動,營造濃厚的氛圍。及時總結梳理各地區、重點企業在推進生態環境設施更新改造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強複製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