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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杭州市交通運輸局 杭州市公安局關於發布優化我市小客車調控政策若幹措施的通告》的政策解讀 | ||||||||||||||||
時間:2024-08-25 15:10 來源:杭州市交通運輸局瀏覽次數: | ||||||||||||||||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決策部署,進一步回應公眾迫切需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持交通有序運行,經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製定出台《杭州市交通運輸局 杭州市公安局關於發布優化我市小客車調控政策若幹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現對《通告》作如下解讀: 一、製定背景 今年是我市實施小客車總量調控措施的第十年。調控政策在特定曆史時期有效緩解了我市交通擁堵、提高了市民出行效率。近年來,我市不斷優化小客車調控政策,2021年推出“區域號牌”政策,2023年推出“久搖不中”“多孩家庭”“人才專項”等直接配置的指標。上述政策實施以來,我市小客車個人指標競價連續保留價(1萬元)成交,搖號中簽率從最低0.55%升至目前0.96%,總體取得較好效果。 統籌考慮進一步“滿足公眾迫切需要、持續提振汽車消費、保持城市交通有序”等目標,在繼續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的前提下,針對突出矛盾和群眾迫切需要,有必要進一步優化小客車調控政策。 二、政策依據 《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規定》(杭政辦〔2017〕1號)(以下簡稱《調控規定》)中明確:“增量指標的配置額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調整的,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改、建設、公安、環保等相關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量、環境承載能力、道路交通狀況製訂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實施。” 2022年,《國務院關於印發紮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區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的地區逐步增加汽車增量指標數量、放寬購車人員資格限製,鼓勵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限購地區實施城區、郊區指標差異化政策,更多通過法律、經濟和科技手段調節汽車使用,因地製宜逐步取消汽車限購,推動汽車等消費品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 2024年3月,國務院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明確:“(五)開展汽車以舊換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暢通流通堵點,促進汽車梯次消費、更新消費。組織開展全國汽車以舊換新促銷活動,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開展促銷活動,並引導行業有序競爭。嚴格執行機動車強製報廢標準規定和車輛安全環保檢驗標準,依法依規淘汰符合強製報廢標準的老舊汽車。因地製宜優化汽車限購措施,推進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係統建設。” 三、主要內容 《通告》主要製定了五項優化措施:一是取消區域指標申請限製;二是取消車輛更新資格限製;三是增設“直係血親”類其他指標;四是放寬“久搖不中”類指標申請條件;五是取消指標競價保留價。通過以上措施,進一步拓展了我市個人和單位取得小客車指標的途徑。 四、適用對象 需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獲取小客車指標的單位和個人。 五、關鍵詞解釋 “直係血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直係血親包括自然直係血親和法律擬製的直係血親。自然直係血親是指個人之間有垂直的血緣關係,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法律擬製的直係血親是指個人之間雖然沒有垂直的血緣關係,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享有與自然直係血親同等權利義務的血緣關係,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等。法律擬製的直係血親與自然直係血親均可按照《通告》規定申請“直係血親”類其他指標。 六、新舊政策差異 (一)《通告》取消了區域指標申請資格限製,即:個人無論是否在本市連續繳納社保滿兩年、是否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是否在本市有登記的小客車,均可申請區域指標;單位申請區域指標不再受納稅額、投資額的資格條件限製。取消了區域指標申請數量限製,即:取消了“個人可申領1個‘區域指標’,單位一個年度內僅可申領1個‘區域指標’”的數量限製。《通告》實施後,個人和單位可以申領多個區域指標。 (二)《通告》取消了個人名下隻有一輛車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標、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係統中有“達到報廢標準”記錄的小客車無法產生更新指標的限製,即: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的“浙A號牌”小客車,在完成轉讓登記、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後,無需通過競價方式取得更新指標,可以直接申請更新指標;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係統中有“達到報廢標準”記錄的小客車,在完成注銷登記後,也可以產生更新指標。 (三)《通告》取消了夫妻之間變更時受讓方必須名下無車的限製。 (四)《通告》進一步優化了個人“久搖不中”類指標申請條件,將參加本市小客車增量指標搖號累計達到72次及以上修改為累計達到48次及以上。在滿足該條件的同時,符合本市增量指標申請資格條件的個人,可以直接申請“久搖不中”類其他指標。 (五)按原有政策,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保留價為1萬元,每次報價以100元為最小加價單位。《通告》實施後,競價指標不再設置1萬元保留價,其他競價規則不變。按競價規則,競買人的報價應為100元的正整數倍。 七、注意事項 (一)“直係血親”類其他指標不適用於配偶關係。夫妻之間屬於配偶關係,不存在血親關係。夫妻一方將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變更至另一方的,憑結婚證書等有效證件可以在公安交管部門直接辦理變更登記,無需申請指標。 (二)“直係血親”類其他指標不適用於旁係血親。兄弟姐妹屬於旁係血親,不屬於直係血親,故不能適用《通告》關於“直係血親”類其他指標的規定。 (三)“直係血親”類指標的申請。個人需將名下“浙A號牌”小客車轉讓登記至直係血親名下的,憑有效證明材料可直接申領該類指標。即“直係血親”類指標需由現車主通過在線或調控服務窗口發起申請,並提供戶口簿等證明材料。審核通過後,市調控辦會為受讓方配置一個指標。 (四)“直係血親”類指標有效期。“直係血親”類指標屬於小客車其他指標,有效期6個月。 (五)達到申請“久搖不中”類指標條件後能否參加搖號或競價。根據《杭州市交通運輸局等6部門關於發布惠民生優化小客車其他指標若幹政策措施(試行)的通告》規定,具備此類指標申領條件的個人不再參加小客車指標搖號與競價。該類指標使用後,指標所有人搖號次數歸零。 (六)除《通告》涉及的優化措施外,我市小客車調控政策仍按照現行有效的規定執行。 (七)《通告》中的各類指標均可通過線上“浙江政務服務網”“浙裏辦”APP或線下調控服務窗口提出申請。線上申請操作步驟可在“杭州交通”微信公眾號中的“政務服務”板塊查看。 (八)《通告》明確的五項措施自2024年8月28日起實施。 八、政策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交通運輸局、杭州市公安局 解 讀 人:金嶽 谘詢方式:0571-85460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