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330100MB19370226/2024-275127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醫管〔2024〕31號 成文日期: 2024-09-06
發布單位: 杭州市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中心 主題分類: 醫保
杭州市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中心(杭州市醫療保障稽查支隊)關於對杭州寶芝林國醫國藥有限公司華鶴街中醫診所等21家單位違規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
時間:2024-09-10 16:43      來源:杭州市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中心      瀏覽次數:

各有關單位:

經我中心核查,杭州寶芝林國醫國藥有限公司華鶴街中醫診所等21家單位存在醫保違規行為。根據《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令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保局令第3號)、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於當前加強醫保協議管理確保基金安全有關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18〕21號)和《杭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杭州寶芝林國醫國藥有限公司華鶴街中醫診所等21家單位予以相應處理。現將處理結果通報如下:

一、解除醫保服務協議

解除杭州寶芝林國醫國藥有限公司華鶴街中醫診所等4家單位(附件1)的杭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

二、中止醫保服務協議

中止杭州義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義蓬路中醫診所等17家單位(附件2)的杭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責令在中止期內完成整改,將整改情況報送我中心,經醫保政策知識考核合格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一個月後方可申請重考),我中心將視整改結果決定是否續簽杭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

附件:1.解除醫保協議醫藥機構名單.doc

          2.中止醫保協議醫藥機構名單.doc

杭州市醫療保障管理服務中心

(杭州市醫療保障稽查支隊)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