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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解讀文件 |
關於印發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區(管委會)城管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市路橋集團、市水務集團:
為建立高效有序、分級協同的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體係,指導和規範台澇災害的防範與處置工作,我局組織編製了《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預案》,現予印發,請你們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
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預案
為實現“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的防汛防台總目標,建立高效有序、分級協同的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體係,指導和規範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處置工作,全力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安全運轉,製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同誌關於“防災、減災、抗災”的一係列指示,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以防為主,居安思危,常備不懈。
堅持統一領導、協同聯動。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的指揮、協調下,明確市城管局內各相關機構的職責和應急工作程序,指導督促各區城管局和市相關應急隊伍開展防汛防台預警預防及應急處置。
(二)編製依據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條例》、《杭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設和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河道保護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49號)、《杭州市排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314號)、《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應急預案》(杭政辦函〔2019〕80號)、《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係統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應急預案》(浙城建發〔2019〕163號)、《杭州市城市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廳發〔2019〕53號)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杭州市城管係統所屬市政、公用、市容、環衛、河道、亮燈、軌道、固廢等設施和城管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防汛防台預防預警及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市城管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市局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指揮、統籌協調、督查指導城管係統防汛防台和搶險救災工作,成員、成員單位組成如下:
指揮:由市城管局局長擔任
副指揮:由市城管局分管領導和河道中心主任擔任
成員:市局河道、道橋、景觀、環衛、公用、公關、辦公室、人事、法規、審批、計財、規劃、固廢、綜合、督察處和機關黨委負責人,河道、信息中心分管負責人,市政、市容、軌道、照明、公用、固廢中心和執法一隊、執法二隊負責人,各區城管局負責人,市路橋集團、市水務集團負責人。
市局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河道和排水監管處),負責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日常工作。
(二)職責分工
1.市局指揮中心職責
(1)根據市防指應急響應情況,啟動、調整或解除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省建設廳、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指辦”)的聯絡。
(2)及時傳達和執行市防指、省建設廳的各項決策和指令,督促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3)指導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處置和災後恢複工作,彙總城管係統災情信息及搶險救災情況,及時向省建設廳、市防指辦報告情況。
(4)根據市防指統一指揮,協調城管係統各應急隊伍和物資力量調配,及時響應支援應急搶險救災。
2.成員單位職責
河道處:承擔指揮中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開展應急響應期間防汛防台處置工作。及時了解台風、暴雨等信息,根據上級或局領導指示,發布城管係統應急響應指令,接收、傳達省市有關會議及領導工作要求;彙總災情、救災處置、災後恢複等信息,報送防汛防台總結;製定值班方案,組織各成員處室和單位開展應急值班、視頻會商;指導、監督雨汙水管網設施維護管理;負責審核上報信息及新聞稿件,配合公共關係處做好防汛防台信息的媒體發布工作。
道橋處:負責指導、監督市直管橋梁、隧道和已運行納入監管的地下綜合管廊等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防汛防台安全。
景觀處:負責監督指導防汛防台期間照明設施、戶外店招、廣告牌等設施隱患巡查、安全管理工作。
環衛處:負責指導、監督防汛防台期間環衛作業人員轉換,垃圾、斷枝清理等工作。
公用處:負責指導、監督公用企業做好防汛防台工作,重點保障城市供水、供氣等正常運行。
公關處:負責新聞媒體的聯係溝通及社會輿情信息管理。做好媒體采訪的溝通協調,了解采訪需求和內容,負責對外向媒體提供汛情信息和新聞通稿,及時收集反饋應急期間媒體的相關報道並反饋指揮中心,及時在微信、微博、OA辦公係統發布有關防汛防台信息。
局屬其他處室在啟動城管係統Ⅱ級應急響應(或雖低於Ⅱ級響應但局領導有要求)時,進入市局指揮中心到崗參與值班,執行局領導分配的工作。
河道中心:協助河道和排水監管處做好指揮中心辦公室日常工作和應急響應期間防汛防台處置工作。負責方案、通知、總結、新聞通稿等防汛信息的起草、發送、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負責做好防汛應急指揮係統及視頻會商係統聯試聯調、運行保障工作;汛期關注氣象、水雨情等信息,研判分析趨勢,調控城市河道水位,對城市河道關鍵節點進行巡檢;做好應急期間市局指揮中心後勤保障工作;汛後做好隱患整改及河道防汛處置情況彙總分析並及時上報。
信息中心:負責收集數字城管信息采集人員采集的積水點、樹木杆亭等城市家具倒伏、廣告牌損毀等情況,及時告知相關單位,同時派遣處置。
市政中心:協助河道和排水監管處做好指揮中心辦公室日常工作和應急響應期間防汛防台處置工作。做好市政排水防汛防台任務督辦單、階段性信息、總結和彙報材料起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低窪積水點“一點一方案”落實情況,做好積澇情況統計、收集、彙總及原因分析,並督促城區落實整改措施;負責組織市管大型橋梁、道路、隧道、地下通道的積水排澇情況巡查及問題處置;指揮協調停車收費人員進行防汛作業轉換,組織引導市民做好車輛安全停放,汛後做好積水處置情況彙總分析並上報。
市容中心:根據氣象預警、道路積水和值班指令,及時啟動落實城區環衛工人防汛防台作業轉換;搜集環衛一線發現的道路積水信息,及時告知市政中心和指揮中心;督促城區做好暴雨期間及雨後道路路麵、雨水收集口處斷枝落葉和垃圾的清理;汛後做好應急期間環衛作業情況總結分析並上報。
軌道中心:負責指導督促運營單位做好防汛防台期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保護區內巡查及消除隱患工作,協調應急搶險保障;指導督促管廊運營管理單位做好已運行納入監管的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的維護,消除防汛防台隱患,做好應急期間運行保障;汛後做好監管情況的彙總分析並及時上報。
照明中心:負責路燈、景觀燈的防汛防台隱患巡查工作,指導督促維護企業做好設施維護,防止路燈、景觀燈因積水漏電、短路和因台風倒伏、脫落等傷人事故的發生;指導做好照明防漏電傷人、災情損失統計等工作;汛後做好監管情況的彙總分析並及時上報。
公用中心:負責指導公用企業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保障供水、供氣等正常運行;汛後做好公用事業運行監管情況的彙總分析並及時上報。
固廢中心:負責指導生活固廢處置企業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保障固廢處置設施正常運行;汛後做好固廢處置運行監管情況的彙總分析並及時上報。
執法一隊:及時啟動落實執法隊伍防汛防台作業轉換,對發現的道路積水信息及時通報市政中心、報告市局指揮中心。
執法二隊:及時啟動落實執法隊伍防汛防台作業轉換,對發現的道路積水信息及時通報市政中心和指揮中心;對樹木亭杆、廣告店招等城市家具倒伏、墜落等投訴舉報進行受理、督查。
各區城管局:在區委區政府、區防指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根據市城管局的部署要求,組織轄區城管係統各單位開展防汛備汛、應急處置、災後恢複等工作,並及時向區政府、區防指及市城管局報告工作動態、險情災情。做好防汛防台應急搶險物資、設備及搶險隊伍的準備,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和防汛防台宣傳培訓,服從市局指揮中心指揮調度,參與支援應急搶險救災。
市路橋集團、市水務集團:籌備防汛防台物資器材和裝備設備,組建防汛防台應急隊伍,做好養護範圍內的防汛防台工作,並按照上級指令參加養護範圍外的搶險救災工作。
三、預防預警
(一)預防工作
1.編製專項預案。結合實際編製針對性、操作性強的防汛防台專項預案,每年修訂一次,並組織實施。
2.隱患排查整改。每年汛期前對杭州市市政、公用、市容、環衛、河道、亮燈等設施進行全麵檢查,按照風險隱患“發現一處、整改一處、閉環管理”的要求,消除防汛防台安全隱患。
3.組織培訓演練。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應急管理知識培訓與演練製度,提高從業人員業務技能、處置效率,提高城管係統防汛防台工作水平。
(二)預警信息
1.信息來源。各級城管部門應加強與應急、氣象、水利、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溝通和配合,建立經常性的聯係渠道,強化信息溝通,及時掌握風情、雨情、水情、工情預測預報和地質災害預報,以便快速做出應對反應。
2.響應級別。按台風、暴雨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原則
1.堅持依法防汛、科學防汛、合力防汛;堅持各級政府和防汛防台指揮部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
2.按照市防指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3.根據台風、暴雨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實行分區域分級響應。城管係統根據市、區防指的通知和屬地轄區影響情況做好防汛防台對應響應並落實處置。
(二)響應等級劃分
1.Ⅳ級響應
結合市防指啟動響應等級,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市局指揮中心副指揮決定啟動城管係統Ⅳ級應急響應,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省、市氣象台預報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台風位置在東經125度以東,或北緯24度以南轉向,市氣象台發出台風藍色預警信號。
(2)較大區域(兩個區以上,下同)內,24小時累計麵雨量達50—8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麵雨量達80—12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麵雨量達100—150毫米,且市氣象台最新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或以上等級降水。
(3)杭州多個城區出現短時強降水,1小時麵雨量達30—50毫米,或主城區多個街道範圍內出現3小時達100—150毫米短時強降水,或市氣象台發出暴雨藍色預警信號,運河拱宸橋站水位超過2.7米(1985國家高程基準,下同),降水導致道路積水影響交通等災情。
2.Ⅲ級響應
結合市防指啟動響應等級,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市局指揮中心副指揮決定啟動城管係統Ⅲ級應急響應,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省、市氣象台預報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台風在福建省(廈門以南)登陸或緊擦浙江沿海北上,預計對我市有較大影響,市氣象台發出台風黃色預警信號。
(2)較大區域內,24小時累計麵雨量達80—10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麵雨量達120—16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麵雨量達150—200毫米,且市氣象台最新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級降水。
(3)杭州多個城區1小時麵雨量達50—80毫米,或主城區多個街道範圍內出現3小時達150—200毫米的短時強降水,或市氣象台發出暴雨黃色預警信號,運河拱宸橋站水位超過3.0米,降水導致區域積水影響交通等災情。
3.Ⅱ級響應
結合市防指啟動響應等級,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市局指揮中心指揮決定啟動城管係統Ⅱ級應急響應,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省、市氣象台預報熱帶風暴將正麵襲擊我市,或強熱帶風暴、台風在福建省(廈門以北)、上海市等附近省(市)登陸且外圍嚴重影響我市,市氣象台發出台風橙色預警信號。
(2)較大區域內,24小時累計麵雨量達100—15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麵雨量達160—23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麵雨量達200—300毫米,且市氣象台最新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級降水。
(3)杭州多個城區1小時麵雨量達80—100毫米,或主城區多個街道範圍內出現3小時達200—250毫米的短時強降水,或市氣象台發出暴雨橙色預警信號,運河拱宸橋站水位超過3.2米,降水導致部分區域交通中斷等災情。
4.Ⅰ級響應
結合市防指啟動響應等級,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市局指揮中心指揮決定啟動城管係統Ⅰ級應急響應,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省、市氣象台預報強熱帶風暴、台風將正麵襲擊或嚴重影響我市,市氣象台發出台風紅色預警信號。
(2)較大區域內24小時累計麵雨量超過15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麵雨量超過23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麵雨量超過300毫米,且市氣象台最新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杭州多個城區1小時麵雨量超過100毫米,或主城區多個街道範圍內出現3小時超過250毫米的短時強降水,或市氣象台發出暴雨紅色預警信號,運河拱宸橋站水位超過3.6米,降水導致城市交通不暢、重要區域交通癱瘓等災情。
(三)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防汛防台應急事件時,市局指揮中心視情啟動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建立對應值班製度(詳見附件:《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值班方案》),並根據市防指要求按時參加部門視頻會商,及時通過QQ、微信、釘釘、短信群等發布防禦工作通知指令,視情連線有關區局進行動員部署,傳達省、市有關精神要求。
(四)應急響應等級變更和結束
1.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或消失時,根據市防指的通知視情調整或結束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響應級別。
2.各區城管局根據天氣預報和台風、暴雨的具體情況,可自行決定啟動、調整、結束應急響應;但屬於市防指、市局指揮中心下達的應急響應,調整、結束應急響應由市防指、市局指揮中心決定。
五、災後處置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防汛防台法律法規、職責分工和有關專項預案,做好相關災後重建工作:組織力量搶修受損的市政、公用、市容景觀、環衛、河道、軌道、固廢等設施,重點保障城市供水、燃氣、道路和照明等重要基礎設施正常運行;市城管局根據受災情況和實際需求,指導各區城管局製定恢複重建計劃,組織城市管理係統有關力量提供資金、物資和技術支援;各區城管局應盡快核定受災情況,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向區政府、區防指和市城管局報告。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城管部門、市路橋集團和市水務集團應加強應急搶險與救災隊伍建設,依托道路、橋梁、河道等設施養護單位和環衛保潔、供水、燃氣企業等力量,組建應急專業隊伍,實施應急隊伍班組化、標準化管理。
(二)應急物資保障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城管部門、市路橋集團和市水務集團須結合實際,按規範儲備相應搶險救災物資、設備,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動態數據庫及相應的管理、維護、保養、檢測等製度,規範應急班組車輛、設備、人員、物資油料配置標準和製式標識,確保關鍵時刻拉得出、打得響。
(三)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城管部門、市路橋集團和市水務集團應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暢通,信息傳遞無阻。落實視頻會商係統維護保障,按要求參加市、區會商聯調聯試,確保應急響應期間視頻會商工作狀態正常;加強與通信運營部門的聯係,及時修複損壞的通信設施,必要時,調度無線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防台通訊和現場指揮提供保障;建立應急人員通訊聯絡動態數據庫和防汛防台應急QQ、微信、釘釘、短信群,建立和完善防汛防台信息報送網絡。
七、附則
(一)監督考核與獎勵
防汛防台工作納入城管係統工作目標考核體係,堅持賞罰分明,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依法依紀實施追責。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局指揮中心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和本區實際或部門職責製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並抄報市城管局指揮中心。當防汛防台相關法律法規被修改、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三)總結評估與反饋
各成員單位每年應針對防汛防台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和評估,並對防汛防台工程、設施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工作的各個方麵提出改進建議。每年3月底前上報人員隊伍、裝備物資等準備情況,及時上報汛期防禦工作總結和災後評估報告。
附件: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值班方案
附件:
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值班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防汛防台應急值班工作由市城管局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指揮,實行領導帶班和工作人員值班相結合的汛期24小時值班製度。
(二)局屬各單位按照工作職責和本方案要求,落實汛期防汛防台值班負責人和值班人員,製訂本單位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安排表,並報局河道和排水監管處備案。
二、汛期時間
根據《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條例》,汛期一般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遇有特殊情況,根據省、市防指指令,可提前或延長。
三、組織架構
(一)指揮:由市城管局長擔任
(二)副指揮:A角:由市局分管副局長擔任,B角:由市局河道中心主任擔任。
(三)值班長: A角:由市局河道處負責人擔任,B角:由河道中心處級負責人擔任,C角:由市政中心負責人擔任。
(四)值班長職責:
1.按照市防指指令和實際汛(台)情,上報局領導批準後,啟動、調整、解除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響應。
2.組織市局指揮中心成員單位派出的業務骨幹進入指揮中心進行應急值班;協調值班各項工作。
3.加強與省建設廳、市防指、市氣象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四、值班安排
(一)正常值班狀態(無應急響應時的值班狀態)
汛期非應急值班期間,由河道中心安排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做好值班期間的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
(二)應急值班狀態
根據市防指指令、氣象部門預警或汛(台)情實際,確定值班等級,啟動汛期加強值班或應急響應。
啟動應急響應後,相關單位(處室)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應根據響應等級,進入局指揮中心(市政大樓1002室)24小時在崗值班,通過防汛防台決策係統、視頻監控平台、各直屬單位和養護作業單位巡查、數字城管信息采集、執法人員一線排查和熱線受理、市民反映、上級通報等途徑了解信息,掌握降雨量、河道水位、道路積水和台風影響等情況,組織一線應急處置人員,開展城市災情處置工作。
1.Ⅳ級響應值班狀態
(1)啟動城管係統Ⅳ級應急響應後,河道中心(2人)、市政中心(2人)、信息中心(1人)、市容中心(1人)派業務骨幹進入市局指揮中心值班;台風應急響應時,增加局道橋處(1人)、景觀處(1人)值班。
局副指揮電話帶班,局河道處、河道中心、市政中心負責人輪流擔任值班長,進駐市局指揮中心值班。
(2)市局指揮中心每日7時、13時、17時向市防指報告相關積澇信息。
(3)市局指揮中心每日17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4)各區局每日16時向市局指揮中心報告洪澇災害影響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等及時報告。
2.Ⅲ級應急響應值班狀態
(1)啟動城管係統Ⅲ級應急響應後,局河道、道橋、景觀、環衛、公用、公關處,河道、市政、信息、市容、軌道、照明、公用、固廢中心和執法一隊、執法二隊分管負責人帶業務骨幹進入局指揮中心值班,市路橋集團和水務集團派聯絡員進入市局指揮中心值班。
局指揮電話帶班,副指揮進駐市局指揮中心值班。局河道處、河道中心、市政中心負責人輪流擔任值班長。
(2)根據市防指指令,局河道處、道橋處、河道中心、市政中心業務負責人輪流進駐市防指值班。
(3)市局指揮中心每3小時向市防指報告一次相關積澇信息。
(4)市局指揮中心每日7時、17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5)各區局每日6時、16時向市局指揮中心報告洪澇災害影響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等及時報告。
3.Ⅱ級應急響應值班狀態
(1)啟動城管係統Ⅱ級應急響應後,實行全額值班,即在Ⅲ級響應基礎上設正副班,Ⅲ級響應未進入市局指揮中心的局屬其他處室也要到崗參與值班,執行局領導分配的相關應急工作任務。
局指揮進駐值班室,副指揮具體組織,其他局領導按黨組分工和局長指示要求帶領相關人員開展防災相關工作;各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進駐市局指揮中心值班。局河道處、河道中心、市政中心負責人輪流擔任值班長。
(2)根據市防指指令,局副指揮帶領局河道處、道橋處、河道中心、市政中心處級幹部輪流進駐市防指值班。
(3)成立9個指導組(見附表),由局領導帶隊,赴各區局和市級應急隊伍等相關單位檢查指導防汛防台工作。
(4)市局指揮中心每3小時向市防指報告相關積澇信息。
(5)市局指揮中心每日7時、17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6)各區局每日6時、16時向市局指揮中心報告洪澇災害影響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等及時報告。
4.Ⅰ級應急響應值班狀態
(1)局指揮視情提請市政府分管領導部署防汛防台和搶險救災工作。
(2)啟動城管係統Ⅰ級應急響應後,值班安排和成立指導組同Ⅱ級響應。
(3)根據市防指指令,局指揮或副指揮帶領局河道處、道橋處、河道中心、市政中心處級幹部輪流進駐市防指值班。
(4)市局指揮中心隨時向市防指報告相關積澇信息。
(5)市局指揮中心每日7時、13時、17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6)各區局每日6時、12時、16時向市局指揮中心報告洪澇災害影響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態,突發災情、險情等及時報告。
(三)汛期加強值班狀態
加強值班狀態是介於無應急響應狀態和有應急響應狀態之間的一種值班狀態。
氣象預報市區將有大雨、暴雨天氣出現,但氣象部門未發布預警信號,或市防指或市城管局未啟動應急響應;或台風、暴雨對城區的影響已結束,但市防指或市城管局未解除應急響應;以上兩種情況執行汛期加強值班狀態,由河道中心、市政中心輪流派1名業務骨幹進入值班崗位,實施24小時進駐市局指揮中心在崗值班,使各項防汛防台工作能有得力值班人員及時處置。
五、值班要求
(一)接到啟動應急響應指令後,相關單位(處室)應安排值班人員,於30分鍾內到達市局指揮中心,按各自職責展開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員到崗和交接班,須在防汛防台值班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脫崗、離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需要暫時離崗或換班,須報局值班領導和值班長同意。
(三)按照局值班領導和值班長的要求,做好臨時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六、值班保障
(一)後勤保障。值班人員就餐、輪休房間安排等後勤保障由河道中心負責。24小時應急響應值班期間,經值班領導同意,工作單位不在市政大樓的值班人員,可在市政大樓附近的廉價賓館房間內輪休,費用按差旅費有關規定,由各單位自行承擔。
(二)車輛保障。局屬各單位防汛防台用車由各單位自行保障;機關指揮用車在局屬各單位間統一調配;局指導組車輛由組內的局屬單位保障。
(三)視頻係統保障。河道中心負責應急視頻會商係統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信息中心協助做好係統運行的技術支持,確保機器設備隨時處於良好狀態。
(四)應急隊伍保障。市路橋集團、市水務集團等應急隊伍,接到應急響應指令後,進入值守(待命)狀態,接受市局指揮中心統一指揮調度。
附表:市城管局對口指導城區(單位)防汛防台工作分組表
附表:
市城管局對口指導城區(單位)防汛防台工作分組表
序號 | 城區(單位) | 聯係處室、單位 | 車輛保障 | 工作內容 |
1 | 上城區 | ★辦公室、人事處 | 河道中心 | 1.指導城區對重要市政設施和低窪積水點的檢查,及時處置道路積水。 2.指導城區加強廣告、店招等戶外設施的安全檢查,防止倒伏、倒塌。 3.其它屬於城管業務範圍的檢查。 |
2 | 下城區 | ★法規處、審批處 | 市容中心 | |
3 | 江幹區 | ★計財處、信息中心 | 信息中心 | |
4 | 拱墅區 | ★固廢處、固廢中心 | 固廢中心 | |
5 | 西湖區 | ★規劃處、照明中心 | 照明中心 | |
6 | 濱江區、市水務集團 | ★公用處、公用中心 | 公用中心 | |
7 | 西湖風景名勝區 | ★綜合處、執法一隊 | 執法一隊 | |
8 | 錢塘新區 | ★督察處、執法二隊 | 執法二隊 | |
9 | 市路橋集團 | ★機關黨委、市政中心 | 市政中心 | 指導路橋集團對重要市政設施的檢查,及時處置積水。 |
注:標★為牽頭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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