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00248968X/2020-00234 成文日期 2020-10-10
發布機構 市城管局 統一編號
文 號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有效性 解讀文件

關於調整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預案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0- 09- 25 09: 38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 市城管局

各區城管局,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市路橋集團、市水務集團:

根據城管係統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的實際情況,我局組織修訂了《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預案》,現予印發,請你們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21日

 

 

 

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預案

 

為實現“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的防汛防台總目標,建立高效有序、分級協同的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體係,指導和規範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處置工作,全力保障城市正常安全運轉,製定本預案。

一、總則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同誌關於“防災、減災、抗災”的一係列指示,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以防為主,居安思危,常備不懈。

堅持統一領導、協同聯動。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的指揮、協調下,明確市城管局內各相關機構的職責和應急工作程序,指導督促各區城管局和市相關應急隊伍開展防汛防台預警預防及應急處置。

)編製依據

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條例、《杭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設和管理條例》、《杭州市城市河道保護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49號)、《杭州市排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314號)、《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應急預案》(杭政辦函〔2019〕80號)、《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係統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應急預案》(浙城建發2019〕163號)《杭州市城市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廳發2019〕53號)《中共杭州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所屬杭州市城市管理指揮保障中心等5家事業單位機構編製規定的通知》(杭編辦〔2020〕132號)、《關於印發杭州市城市水設施和河道保護管理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杭編〔2020〕56號)、《關於印發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杭編〔2020〕57號)、《關於印發杭州市城市管理指揮保障中心等5家事業單位內設機構名稱和職責的通知》(杭城管黨組〔2020〕19號)、《關於印發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機關處室工作職責的通知》(杭城管局〔2019〕117號)、中共杭州市城管局(執法局)黨組關於調整部分內設機構工作職責的請示》(杭城管黨組〔2020〕25號)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杭州市主城區範圍內城管係統所屬市政、軌道公用、市容景觀、環衛固廢、水設施和河道等設施和城管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防汛防台預防預警及應急處置等。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杭州市城市管理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負責組織指揮、統籌協調、督查指導城管係統防汛防台和搶險救災工作,成員、成員單位組成如下:

指揮:由市城管局局長擔任;

副指揮:由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長和水設施河道中心主任擔任;

成員:市城管局各處室負責人,水設施河道中心、綜合執法隊分管負責人,市政、指揮、環衛固廢、市容景觀、軌道公用中心負責人,各區城管局負責人,市路橋集團、市水務集團負責人。

“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設在局河道處),負責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日常工作。

(二)職責分工

1.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職責

1)根據市防指應急響應情況,啟動、調整或解除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省建設廳、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等單位的聯絡。

2)及時傳達和執行市防指、省建設廳的各項決策和指令,督促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3)指導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處置和災後恢複工作,彙總城管係統災情信息及搶險救災情況,及時向省建設廳、市防指辦報告情況。

4)按照上級的指令,統一協調、調配城管係統各應急隊伍和物資器材、裝備、設備、車輛等充分發揮應急隊伍和物資器材、裝備、設備、車輛的綜合效能

2.成員單位職責

河道處:承擔“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開展應急響應期間防汛防台處置工作。及時了解台風、暴雨等信息,根據上級或局領導指示,發布城管係統應急響應指令,接收、傳達省市有關會議及領導工作要求;彙總災情、救災處置、災後恢複等信息,報送防汛防台總結;製定值班方案,組織各處室和單位開展應急值班、視頻會商;負責審核上報信息及新聞稿件,配合公共關係處做好防汛防台信息的媒體發布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建成區範圍內城市河道及其附屬設施、全市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全市供水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市直管河道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和全市建成區供水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道橋處: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城市道路、橋梁、隧道管理工作,承擔市直管橋梁、隧道等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運行維護工作,確保防汛防台安全。

景觀處:負責監督指導防汛防台期間城市照明(含景光)設施、戶外店招、廣告牌等設施隱患巡查、安全管理工作。

環衛處:負責指導、監督防汛防台期間環衛人員作業轉換,垃圾、斷枝清理等工作。

公用處: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燃氣行業和全市建成區範圍內道路停車收費管理和公共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承擔主城區公共自行車、全市軌道交通運營期保護區和全市建成區範圍內燃氣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安全正常運行。

公關處:負責新聞媒體的聯係溝通及因台風、暴雨引發的社會輿情信息管理。做好媒體采訪的溝通協調,了解采訪需求和內容,負責對外向媒體提供汛情信息和新聞通稿,及時收集反饋應急期間媒體的相關報道並反饋指揮中心,及時在微信、微博、OA辦公係統發布有關防汛防台信息,弘揚正能量。

局機關其他處室在啟動城管係統Ⅱ級應急響應(或雖低於Ⅱ級響應但省、市、局領導有要求)時,進入“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到崗參與值班,執行局領導分配的工作。

水設施河道中心:協助河道和排水監管處做好“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辦公室日常工作和應急響應期間防汛防台處置工作。負責防汛防台督辦單、方案、通知、總結、新聞通稿等防汛信息的起草、發送、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做好防汛應急指揮係統及視頻會商係統聯試聯調、運行保障工作;監督檢查低窪積水點“一點一方案”落實情況,做好積澇情況統計及彙總分析,並督促相關城區落實整改措施;編製城市河道引配水和防汛排澇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城市河道關鍵節點進行巡檢,做好河道防汛防台處置情況統計及彙總分析;指導企業做好城市供水設施保護,保障供水正常運行;做好應急期間“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後勤保障工作。

綜合執法隊:及時啟動落實執法隊伍防汛防台作業轉換,對發現的道路積水信息及時通報河道中心和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對防汛防台產生影響和危害的違規施工作業行為進行執法查處。

市政中心:負責組織市管城市橋梁、道路、城市隧道(含下穿道、人行地道)、地下綜合管廊運行情況巡查、檢查及安全應急處置,消除防汛防台隱患,確保正常安全運行;協助做好相關積水處置情況統計及彙總分析。

環衛固廢中心:根據氣象預警、道路積水和值班指令,及時啟動落實城區環衛工人防汛防台作業轉換;搜集環衛一線發現的道路積水信息,及時告知水設施河道中心和防汛防台指揮中心;督促城區做好暴雨期間及雨後道路路麵、雨水收集口處斷枝落葉和垃圾的清理;指導生活固廢處置企業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保障固廢處置設施正常運行;汛後做好環衛固廢運行監管情況統計及彙總分析。

指揮保障中心:負責收集數字城管信息采集人員采集的積水點、樹木杆亭、窨井蓋等城市家具倒伏、廣告牌損毀等情況,及時告知相關單位,同時派遣處置;對城市管理範圍的防汛防台投訴舉報進行受理、督查。

市容景觀中心:負責城市照明(含景光)設施、戶外店招、廣告牌等防汛防台隱患巡查工作,指導督促維護企業和責任主體做好設施維護,防止因積水漏電、短路和因台風倒伏、脫落等傷人傷物事故的發生;做好市容景觀災情統計及彙總分析。

軌道公用中心:負責指導督促運營單位做好防汛防台期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保護區內巡查及消除隱患工作,協調應急搶險保障;指導督促監管範圍內停車場(庫)管理單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指揮協調停車收費人員進行防汛作業轉換,組織引導市民做好車輛安全停放;指導燃氣企業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保障正常供氣;協調指導各區做好防汛防台期間公共自行車(含共享單車)管理工作;汛後做好公用事業運行監管情況統計及彙總分析。

各區城管局:在區委區政府、區防指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根據市城管局的行業部署要求,組織轄區城管係統各單位開展防汛防台準備、應急處置、災後恢複等工作,並及時向區政府、區防指及市城管局報告工作動態、險情災情。做好防汛防台應急搶險物資器材、裝備設備、車輛及搶險隊伍的準備,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和防汛防台宣傳培訓,接受“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指揮調度,參與支援應急搶險救災。

市路橋集團、市水務集團:籌備防汛防台物資器材、裝備設備及車輛,組建防汛防台應急隊伍,做好養護範圍內的防汛防台工作,並按照上級指令做好其他搶險救災工作。

三、預防預警

(一)預防工作

1.編製專項預案。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和本區實際或部門職責、行業特點編製針對性、操作性強的防汛防台專項預案(操作手冊),並抄報市城管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備案;每年修訂一次,並組織實施。

2.隱患排查整改。每年汛前、汛中、汛後,對市政、軌道公用、市容景觀、環衛固廢、水設施和河道等設施進行全麵檢查,按照風險隱患“發現一處、整改一處、閉環管理”的要求,消除防汛防台安全隱患。

3.組織培訓演練。通用知識和技能培訓,由市、區兩級城管局負責;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由各相關處(科)室和中心(單位)自行負責。“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每年結合實際情況,至少組織開展1次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業務技能培訓(如智慧城管應急係統操作使用等),組織開展1次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演練。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應急管理技能培訓與演練製度,提高從業人員業務技能、處置效率,提高城管係統防汛防台工作水平;結合各區、處室和各中心(大隊)的行業特點,各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業務培訓和1次防汛防台應急演練;每年入梅後第一場暴雨防禦,作為城管係統防汛防台實戰演練練兵,對各單位各項汛前準備工作進行檢驗。

(二)預警信息

1.信息來源。各級城管部門應加強與應急、氣象、水利、自然資源等有關部門溝通和配合,建立經常性的聯係渠道,強化信息溝通,及時掌握風情、雨情、水情、工情預測預報和地質災害預報,以利心中有數、及時應對。

2.響應級別。按台風、暴雨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原則

1.堅持依法防汛、科學防汛、合力防汛;堅持各級政府和防汛防台指揮部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

2.按照市防指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並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3.根據台風、暴雨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實行分區域分級響應。城管係統根據市、區防指的通知和屬地轄區影響情況做好防汛防台對應響應並落實處置。

響應等級劃分

1.Ⅳ級響應

結合市防指啟動響應等級,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副指揮決定啟動城管係統Ⅳ級應急響應,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省、市氣象台預報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台風位置在東經125度以東,或北緯24度以南轉向,市氣象台發出台風藍色預警信號。

(2)較大區域(兩個區以上,下同)內,24小時累計麵雨量達50—8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麵雨量達80—12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麵雨量達100—150毫米,且市氣象台最新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或以上等級降水。

(3)杭州多個城區出現短時強降水,1小時麵雨量達30—50毫米;或主城區多個街道範圍內出現3小時達100—150毫米短時強降水;或市氣象台發出暴雨藍色預警信號,且運河拱宸橋站水位超過2.7米(1985國家高程基準,下同),降水導致道路積水影響交通等災情。

2.Ⅲ級響應

結合市防指啟動響應等級,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副指揮決定啟動城管係統Ⅲ級應急響應,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省、市氣象台預報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台風在福建省(廈門以南)登陸或緊擦浙江沿海北上,預計對我市有較大影響,市氣象台發出台風黃色預警信號。

(2)較大區域內,24小時累計麵雨量達80—10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麵雨量達120—16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麵雨量達150—200毫米,且市氣象台最新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級降水。

(3)杭州多個城區1小時麵雨量達50—80毫米;或主城區多個街道範圍內出現3小時達150—200毫米的短時強降水;或市氣象台發出暴雨黃色預警信號,運河拱宸橋站水位超過3.0米,降水導致區域積水影響交通等災情。

3.Ⅱ級響應

結合市防指啟動響應等級,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指揮決定啟動城管係統Ⅱ級應急響應,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省、市氣象台預報熱帶風暴將正麵襲擊我市,或強熱帶風暴、台風在福建省(廈門以北)、上海市等附近省(市)登陸且外圍嚴重影響我市,市氣象台發出台風橙色預警信號。

(2)較大區域內,24小時累計麵雨量達100—15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麵雨量達160—23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麵雨量達200—300毫米,且市氣象台最新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或以上等級降水。

(3)杭州多個城區1小時麵雨量達80—100毫米;或主城區多個街道範圍內出現3小時達200—250毫米的短時強降水;或市氣象台發出暴雨橙色預警信號,運河拱宸橋站水位超過3.2米,降水導致部分區域交通中斷等災情。

4.Ⅰ級響應

結合市防指啟動響應等級,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指揮決定啟動城管係統Ⅰ級應急響應,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省、市氣象台預報強熱帶風暴、台風將正麵襲擊或嚴重影響我市,市氣象台發出台風紅色預警信號。

(2)較大區域內24小時累計麵雨量超過150毫米,或48小時累計麵雨量超過230毫米,或72小時累計麵雨量超過300毫米,且市氣象台最新預報該區域未來24小時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杭州多個城區1小時麵雨量超過100毫米;或主城區多個街道範圍內出現3小時超過250毫米的短時強降水;或市氣象台發出暴雨紅色預警信號,運河拱宸橋站水位超過3.6米,降水導致城市交通不暢、重要區域交通癱瘓等災情。

(三)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防汛防台應急事件時,“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視情啟動Ⅳ級、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建立對應值班製度(詳見附件:《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值班方案》),並根據市防指要求按時參加部門視頻會商,及時通過QQ、微信、釘釘、短信群等發布防禦工作通知指令,視情連線有關區局進行動員部署,傳達省、市有關精神要求。

)應急響應等級變更和結束

1.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或消失時,根據市防指的通知視情調整或結束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響應級別。

2.各區城管局根據天氣預報和台風、暴雨的具體情況,可自行決定啟動、調整、結束應急響應;但屬於市防指、“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下達的應急響應,調整、結束應急響應由市防指、“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決定。

五、災後處置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防汛防台法律法規、行業職責分工和有關專項預案,做好相關災後重建工作:各級城管部門組織相關力量對受損的城市市政、公用、市容景觀、環衛固廢、水設施和河道等設施進行修複,保障城市供水排水、燃氣、道路和照明等重要基礎設施正常運行;市城管局根據受災情況和實際需求,指導各區城管局製定恢複重建計劃,協調城管係統資金、物資和技術支援;各區城管局應盡快核定受災情況,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向區政府、區防指和市城管局報告。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城管部門、市路橋集團和市水務集團應加強應急搶險與救災隊伍建設,依托道路、橋梁、河道、排水等設施養護單位和環衛保潔、供水、燃氣企業等力量,組建應急專業隊伍,實施應急隊伍班組化、標準化管理。

(二)應急物資保障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城管部門、市路橋集團和市水務集團須結合實際,按規範儲備相應搶險救災物資器材、裝備設備及車輛,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器材、裝備設備及車輛動態數據庫及相應的管理、維護、保養、檢測等製度,規範應急班組車輛、設備、人員、物資油料配置標準和製式標識,確保關鍵時刻拉得出、打得響。

(三)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城管部門、市路橋集團和市水務集團應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暢通,信息傳遞無阻。落實視頻會商係統維護保障,按要求參加市、區會商聯調聯試,確保應急響應期間視頻會商工作狀態正常;加強與通信運營部門的聯係,及時修複損壞的通信設施,必要時,調度無線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防台通訊和現場指揮提供保障;建立應急人員通訊聯絡動態數據庫和防汛防台應急QQ、微信、釘釘、短信群,建立和完善防汛防台信息報送網絡。

七、附則

(一)監督考核與獎勵

防汛防台工作納入城管係統工作目標考核體係,堅持賞罰分明,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依法依紀實施追責。

(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局防汛防台指揮中心”負責牽頭組織實施,當防汛防台相關法律法規被修改、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總結評估與反饋

每年汛期和汛期結束後,各成員單位應對防汛防台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和評估,對防汛防台工程、設施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及防汛防台工作的各個方麵提出改進建議,及時上報防禦工作總結和災後評估報告,本單位年度防汛防台工作總結需於每年10月底前報局河道處。各成員單位需在每年3月底前上報管理範圍內隱患排查、搶險救援隊伍、物資器材、裝備、設備、車輛儲備等汛前準備情況。

 

附件:附件: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值班方案.docx

             杭城管局〔2020〕108號-關於調整杭州市城管係統防汛防台應急預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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