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管理局(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努力提升城市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建設中國式現代化城市範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以上率下,固強法治理念。紮實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貫徹“八進””活動;出台《市城管局2022年法治建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印發《市城管局“八五”普法規劃》;依托網上考試係統,組織月度執法業務考試12次,參考率達98.6%以上。利用法治之家“問渠”在線欄目加強執法問題解答工作。開展燃氣管理、垃圾分類、文明養犬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宣講工作。充分運用“三聯平台”“公示欄”“雙微一抖”等媒介,擴大《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宣貫的覆蓋麵和影響力,結合社會熱難點問題,不斷增強宣貫的實踐性和實效性。常態化“以案釋法”宣傳,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
(二)注重民主,規範立法申報。按規定申報《杭州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製定)等四個項目為地方立法正式項目,經批準《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修訂)、《杭州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為地方性法規預備項目,《杭州市公共租賃自行車管理條例》為調研項目。嚴格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廣泛征求立法意見,共計對省、市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反饋意見46件次。完成《城市河道搶修項目管理規範》等14件標準項目線上申報工作。經專家評審第一批《城市橋下空間管理規範》等7件被列入年度標準化項目計劃。核查97家企業個人信用信息修複申請,開具54家企業有無違規或重大行政處罰證明書,辦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47件。
(三)深化“兩化”,提升法治效果。貫徹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和執法規範化建設15項製度。在門戶網站公開法治政府年度報告、權責事項清單、行政處罰結果等執法內容,接受社會監督。落實所有案件均網上辦理,全程留痕和溯源管理。在橋梁超限執法等重點領域製定行政執法指引,通過新劃轉事項首案分析等多種形式,推廣“教科書式”執法案例。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輕微行政處罰案件專項執法大檢查,進一步規範執法,提高執法辦案質量和水平。精心培育、擇優推薦“楓橋式”中隊7個,推動實現全市綜合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水平達到新高度。
(四)雙線統籌,推行新型監管機製。統籌局內部監管條線與綜合行政執法條線工作人員,分工協作,協同參與,對執行檢查中查出的涉嫌違法行為立即開展調查處理,共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提高了閉環處置的效率。全年共開通人員帳號3376人,掌上執法開通率100%,掌上執法激活率100%,共計設置“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任務478件,完成478件,到期任務完成率100%。年度抽查任務中,強化信用規則應用,在設置檢查任務時應設盡設,信用規則應用率94.18%。同時積極開展與其他部門雙隨機聯合檢查工作,拓展思路,不局限於年初製定的聯合檢查計劃。第一時間全麵認領省下發“監管一件事”主題61個,聚焦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等維度,拓展食用油脂安全、城市軌道交通等特色主題6個,係統梳理規範操作說明,並率先在市、區兩級開展實操。
(五)聚焦變革,優化法治環境。推進“一支隊伍”向園區、站區、景區和功能區等延伸。率先出台“縣屬鄉用共管”辦法和監管執法協同實施意見,探索執法辦公室、執法聯絡員等監管執法協作新模式,構建“審批—監管—處罰—監督評價”全閉環模式。開發移動端一體化執法應用,推動文書自動生成、要素自動關聯、裁量智能匹配、期限實時提醒,實現“一部手機全執法”。改革以來,解決了一批“看得見、管不著”“管得著、看不見”等痛點、難點問題,1月至10月全市綜合執法部門信訪投訴量同比下降14.72%,增強了企業和群眾的滿意度。
(六)加強監督,嚴格規範執法。嚴格落實規範執法規定,編製“三張清單”。梳理執法事項總目錄5861項,編製綜合執法清單1933項、專業執法清單3034項、鄉鎮(街道)執法清單2337項。嚴格執行承辦機構負責人審查、法製機構審核、執法機關負責人審批製度,組織5次案件評查抽查,倒逼各區、縣(市)全麵實施案件質量日常評判。印發《杭州市行政執法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實施辦法》和《關於深化“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加強鄉鎮(街道)執法隊伍和執法能力建設的意見》,均為全省首創。試行行政執法專項巡察,構建“1+2+4”(執法監督+複議監督、審判監督+人大監督、政協監督、紀檢監察、檢察監督)行政執法監督協作機製,形成“線”“麵”結合的立體執法監督。
(七)跨前聯動,強化執法保障頻度。出台《杭州市消防救援領域劃轉事項執法辦案指引》,消防救援領域6項劃轉事項全麵破冰,辦案量較劃轉前同期增長152.5%。在17個新劃轉事項領域取得首案突破,除地震、檔案等特殊領域外,執法領域覆蓋率達73.9%,特別是針對劃轉前多年未辦案的“沉睡事項”“僵屍事項”,多方拓展案源渠道,有效消除執法盲區,實現監管執法高效協同。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關於人員能力水平方麵。一是運用新理論指導新實踐的引領力還有待加強。與法治工作的融合度還須進一步強化,尤其是在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提升行政執法模式的創新本領還需再提高。二是執法人員的能力短板還需要進一步補齊。部分執法人員對新穎,疑難,複雜、要案等方麵,履行法定程序還有不到位,研究還不深入。三是綜合執法隊伍承接能力有待提高。根據省2022年統一目錄,調整形成2337項鄉鎮執法清單,區、縣(市)根據鎮街實際需要和承接能力自主進行選擇。麵對較多的執法事項,綜合執法隊伍雖已開展了一些培訓,但由於還處在磨合期,部分綜合執法人員在辦案技巧、法律法規運用上有所不足,在執法能力方麵還存在短板,與高質量開展執法工作和群眾期望仍有一定差距。
(二)關於監管執法方麵。監管執法一體協同有待進一步強化,部分領域銜接還不夠順暢高效,多跨協同的監管執法鏈路沒有完全閉合。主要有三個突出表現:一是監管與執法的關係尚未完全理順。基層執法事權清單中還存在職責不清的問題。二是審批、監管和執法等環節還存在脫節現象,尤其是劃轉綜合行政執法的事項,還存在審批後不監管、日常監管缺位、以罰代管等問題。三是未按職責邊界落實部門相關監管責任問題。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也暴露出鎮街與執法部門職責重疊,特別是在“大綜合一體化”框架下,行業監管工作如何進行相應調整等問題。
(三)關於執法保障方麵。在“一支隊伍管執法”中,執法隊伍製式服裝和標誌標牌、車輛標識等還沒有統一的標準。如製服方麵,除司法部、財政部發文明確的6支行政執法隊伍外,其他行政執法隊伍尚未統一製服,自然資源執法隊伍還沒有配備製服,無法體現“一支隊伍”的整體形象。營房建設方麵,部分鎮街綜合執法隊在裝修辦公場所時,隻能參考住建部出台的城市管理領域綜合執法的相關規定。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認真落實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聚焦“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主線,上下一心、持續發力,推進隊伍減員增效、改革穩進提質,創造全體人員依法履職良好局麵。
(一)係統集成推進改革。精簡市、區執法隊伍50支,指導全市191個鄉鎮(街道)全部成立綜合行政執法隊,“1+8”“綜合執法+專業執法”和市縣鄉“金字塔型”隊伍體係持續優化。市、區兩級完成行政執法協調指揮中心建設,進一步整合力量、強化協同。
(二)監管執法閉環運行。編製認領監管事項目錄和檢查實施清單,做到執法事項劃轉與職責分工標準編製、監管執法培訓同步實施,編製完善案件移送、職責爭議處理等131項製度,探索組建聯合執法辦公室、互派執法聯絡員等銜接模式,切實消除監管執法空白區域。
(三)夯實基層治理基礎。建立事項基準庫,指導區縣根據鄉鎮實際需要和承接能力自主選擇執法事項。在全省率先出台執法人員“縣屬鄉用”管理辦法,推動執法力量下沉縣鄉、鎮街比例分別達到89.77%和71.78%。組織全市行政執法隊伍“技能大練兵”活動,提升隊伍法治素養。建立市、區兩級綜合行政執法法製保障中心,加強對鎮街執法的法製支撐。修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強化辦案指導和監督。
(四)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梳理年度立法計劃及五年立法規劃並向市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報告。研究出台建築垃圾審批管理和執法、應急搶修工程認定管理等行政規範性文件4件。收到以我局為被申請人的複議案件2起,參與調解,化解爭議;收到以我局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2起,未有敗訴案件。嚴格依法落實行政機構負責人應訴製度,出庭應訴率100%。全年未收到司法建議、檢察建議書。
四、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執法改革。一是細化執法事項。做好行政執法事項動態調整,進一步完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細化綜合執法改革劃轉事項分類,梳理歸類常見執法事項,有針對性進行培訓。二是細化職責邊界。完善綜合執法各項配套製度,細化監管、執法職責邊界,建立統一的案件移送規範,進一步加強部門協作、案件移送、行刑銜接等執法協同。
(二)落實權責體係。以執法監管“一件事”為切口,推行跨部門“綜合查一次”實施率達20%以上;指導區縣因地製宜拓展綜合執法事項範圍,精準確定賦權執法事項。進一步優化頂層設計、理順工作職責,確保改革效能在基層治理中充分釋放。
(三)加強執法監督。加強法製保障中心人員配備、培訓,建立健全法製保障中心的各項運行製度,對區縣法製保障中心開展服務指導,規範運行模式,全麵開展鎮街執法隊辦理案件的法製審核工作;加強執法辦案研究工作,針對重點突出的問題,充分運用法治思維和數字化手段,出台疑難案件的執法指引,強化對常見案件辦理的培訓;加強執法監督,杜絕假案、錯案、劣質案,切實提升執法質量。重點謀劃建立執法監督相關製度,構建有力有效的紀委監督、上級監督、法製監督等集成監督體係。
(四)加快數智應用。進一步與大數據局、法院、司法、公安對接,加強數據支撐,推進、完善移動端辦案係統應用。積極推進移動端辦案係統與省統一處罰辦案係統整合對接,打通外省車輛信息、外省法人信息等執法監管對象信息壁壘。在省平台框架下開展增量開發和數據對接,推進杭州特色功能建設,支撐我市“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工作開展,進一步發揮省“大綜合一體化”執法監管數字應用的作用。
(五)固強“兩化”建設。深化推進“三項製度”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規範化建設15項製度,加強執法主體能力建設;完善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資格等級化認證管理辦法。加強執法主體能力建設,落實常態化培訓機製,力爭盡快實現基層執法隊員由“專科”到“全科”、由增加隊員數量到提升執法質量的轉變。同時通過完善考核機製,配套建立健全獎勵機製,推動下沉執法力量真正在崗履職,提升執法隊員的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
(六)增強普法效應。豐富學習載體,集中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學習宣講。結合亞運會主題和中心工作開展普法“八進”活動。持續強化“以案釋法”宣傳,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濃厚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