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發布時間:2023-12-20 10:27瀏覽次數:來源:政策法規處

2023年是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之年,是“八八戰略”實施20周年。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決貫徹黨的二十大關於法治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緊緊圍繞省市三個“一號工程”和打贏“兩場硬仗”的中心任務,積極探索城市管理領域法治現代化治理樣板,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細落實。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化“大綜合一體化”改革。出台實施《杭州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建設規範(試行)》《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規定》等21項製度,不斷完善執法改革配套製度體係。編製《杭州市“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法規指引》和《事項指引》,為基層一線執法工作提供實操性的“法治導航”。高標準完成行政執法隊伍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提能力、轉作風、促發展”專題培訓,14個分課堂3批次輪訓執法隊員5166名。組織初級、中級執法能力認證考試,內容拓展到25個綜合執法領域,促進基層執法由“專科”向“全科”轉變首次舉辦全市執法協同指揮數字應用練兵比武,為亞運執法保障實現高效協同、整體聯動、快速反應打下堅實基礎。首次在全市範圍內選樹12名行政執法“優秀教員”,進一步充實培訓師資庫。組織“十佳”鎮街綜合執法隊評選推介會,推出南星、上塘、翠苑、盈豐等一批特色基層“一支隊伍管執法”品牌示範點,進一步激發隊伍活力。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實訓基地、杭州市城市管理實訓基地在桐廬正式啟用,我市首個“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主題法治公園在蕭山建成,為行政執法隊伍“教、學、練、戰”一體化培養提供良好的學習交流平台。今年以來,我市已有3個案例獲評省“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優秀案例,全省“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年度綜合評價排名第一,我局與市委編辦選送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杭州實踐》入選杭州市第二屆“十大法治實踐”。

二)係統推進行業地方立法。成立立法起草小組,根據立法計劃按時完成立法工作,我局申報的《杭州市建築垃圾管理條例》被列為2023年度地方性法規正式項目,《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被列為預備項目,《杭州市公共租賃自行車管理條例》被列為調研項目。對165項省政府規章、13項我局牽頭實施的市政府規章以及我局製定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麵梳理,分別提出繼續實施、修改或廢止的意見。完成《城市道路清掃保潔作業規範》等9件標準項目線上申報工作,經標準化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第一批有3件被列入2023年度標準化項目計劃。

(三)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三項製度”和本係統執法規範化建設15項製度,大力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麵推廣行政行為碼,實現行政執法全流程在線運行、留痕可溯。建立執法質量考核評議、月度案件評查等一係列製度,及時開展案件複盤、典型案例分析,形成“人人會辦案、人人辦好案、人人辦鐵案”的濃厚執法氛圍。每月組織全係統執法人員參加網上執法業務考試,7月、10月、12月對法製員、新進隊員、中隊長開展專項業務培訓,不斷加強隊伍能力建設。深入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度,編製印發《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規定》,對9個領域410項常見違法行為細化了裁量基準,實現全市“同案同罰”。今年以來,我局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無複議撤銷、訴訟敗訴情況,某公司違規修建人防工程案在全市執法案卷評查中被評為“示範優案”。

(四)持續加強法治宣貫力度。緊扣憲法宣傳周、民法典宣傳月、“法迎亞運”主題宣傳等重要時間節點,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多措並舉提升普法實效。培育公民法治素養觀測點1個,積極協調光大環保能源(杭州)有限公司組織開展“民法典”和亞運保障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有獎答題活動。建立“法製之家”網站,推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陣地、在線解疑答難、在線視頻教學等欄目,打造線上法製學習交流平台。充分運用“三聯平台”“公示欄”“雙微一抖”等媒介,開展燃氣管理、垃圾分類、文明養犬等領域普法宣傳,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通過新劃轉事項首案分析、“最佳案例”評選等多種形式,推廣“教科書式”執法案例,落實以案釋法、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製度。

(五)優化提升法治營商環境。發布兩批135項綜合執法“首違不罰”清單,在全省率先實現綜合執法領域“首違不罰”全覆蓋。製定《跨部門“綜合查一次”操作指南》,對檢查清單、檢查標準、實施流程和應用場景各環節進行統一規範,實現“進一次門、查多件事、一次到位”。出台“商業外擺”新政,放寬全市97個商圈、步行街商業外擺時間及業態等限製,戶外文化商業活動審批做到“即接即辦”,被評為市營商環境優化提升最佳實踐案例。圍繞破解“停車難、離場難”等城市停車問題,打造“先離場後付費”信用停車體係,通過停車付費流程再造、製度重塑,提升群眾的信用獲得感,獲評2023年杭州市“一部門一場景”信用應用優秀場景。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薄弱環節,如執法能力方麵,隨著執法事項賦權下沉,對鄉鎮執法隊伍的會商研判、法製審核、履行法定程序等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基層還存在“能力倒掛”和“供需矛盾”,需要進一步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加快法製人才配備和培養步伐;部門協同方麵,業務主管部門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於事項劃轉後的監管、處罰邊界仍有不同理解,需要進一步明晰職責邊界,推進監管執法流程閉環。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今年以來,我局黨政主要負責人認真落實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對照《杭州市直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要求,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結合主題教育,召開全市城管係統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動員會、“追隨總書記的腳步”循跡學習暨主題教育座談會、主題教育調研成果交流會、主題教育專題黨課、新任職幹部憲法宣誓儀式,主要負責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與實踐》為題授課,並赴拱墅區籃球公園城管驛站宣講,推動城管(綜合執法)係統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不斷走向深入、取得更大實效。

 (二)高位統籌謀劃推動法治工作。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依法辦事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領導班子和個人年終述職內容。每半年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彙報,召開法治建設工作會議,結合《法治浙江建設規劃(2021—2025年)》《杭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研究製定2023年度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健全完善黨組議事決策規則,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行政合法性審查規定、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等製度。

(三)強化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充分發揮主要負責人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引領示範作用,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層層傳導壓力,壓實壓緊責任。全力推進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創建,嚴格按照姚高員市長在動員部署會上的講話要求和《杭州市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工作方案》安排,梳理本部門任務清單,明確各項任務牽頭部門、責任部門和工作要求,推動形成縱向貫通、橫向聯動、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保障創建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

四、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扣“深化改革、強基固本”主題主線,錨定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市目標,聚焦主責主業,以高水平法治護航高質量發展,為“後亞運”城管事業勇攀高峰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服務保障為主線,護航“一號工程”。圍繞優化政務、法治、市場、經濟生態、人文五大環境,不斷深化助企安企惠企“十大行動”,堅持打造“助力經濟新方陣”,積極培育“有困難找城管”新IP,全力當好城市管家。以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為契機,繼續堅定不移落實創建要求,高質量、高標準、高效率完成各項任務,推動法治建設水平實現整體提升。

(二)以體係重塑為牽引,推進“一體協同”。全麵優化“四處一隊三中心”職能定位,打造市級綜合執法一體合成作戰單元,通過明確執法層級,優化職責配置,完善勤務模式,突出“實操、實用、實效”特性,建立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管執合成、用管協同、統分結合的內部執法架構,探索構建“市級指導、區級統管、基層主辦、上下貫通”的縱向執法新格局。

(三)以統籌協調為重點,做強“一個中樞”。按照“市主建、縣主用”的思路繼續推進完善市區街一體指揮體係建設,推動區縣把更多執法部門納入指揮中心協調指揮體係。整合要素資源,進一步貫通“民呼我為”等重大應用。依托執法監管數字應用行政檢查模塊,探索落實對企業“亮碼檢查”等執法方式,源頭減少重複檢查,深入推進“綜合查一次”執法監管工作。

(四)以質效提升為關鍵,激活“一支隊伍”。抓好國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和省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執法質量提升行動。抓好“楓橋式”執法隊培育創建,鞏固深化鄉鎮(街道)“一支隊伍管執法”成果,推動“一支隊伍管執法”向更多車站、景區、工業園區等功能區拓展延伸,提高行政執法整體績效。

(五)以深化改革為動力,打造“一批成果”。樹立增值化改革理念,注重實戰實效,及時總結提煉“最佳實踐”“優秀案例”“優秀製度”,在執法隊伍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等方麵打造更多標誌性成果,持續推動我市“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走深走實,努力實現“營商環境更優、法治環境更好、人民群眾更加滿意”的改革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