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擔道路、公廁及管理範圍內的環境衛生日常巡查工作。(二)承擔環衛設施建設改造、維護、運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承擔環境衛生基礎科學和設施設備的研究工作,開展作業場所環境影響監測評估工作。(四)承擔生活固體廢棄物分類投放、有效收集、規範運輸和穩定處置管理的相關事務性工作。(五)承擔建築廢棄物有效處置管理的相關事務性工作。(六)完成杭州市城市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