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0248968X/2024-00411 | 成文日期 | 2024-12-02 |
發布機構 | 市城管局 | 統一編號 | ZJAC56-2024-0006 |
文 號 | 杭城管〔2024〕8號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讀文件 | 政策原文 圖片解讀 |
《關於廢止杭城管委〔2018〕19號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4-
12-
04
15:
56
訪問次數:
27
信息來源:
道橋監管處
一、製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和《杭州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後評估辦法》,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對製發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根據清理結果,暫定廢止1件,即《關於印發〈杭州市市政養護市場誠信信息管理辦法〉〈杭州市市政養護市場誠信評價標準〉的通知》(杭城管委〔2018〕19 號)。
二、製定的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號)
三、主要內容
該《通知》主要對廢止規範性文件的名稱、文號、施行時間等進行了說明。因杭城管委〔2018〕19 號文件部分內容與《關於規範招標投標領域信用評價應用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3〕860號文件)存在衝突,故予以廢止。
四、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日起實施。杭城管委〔2018〕19 號文件在通知施行前已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政策的內容,自不符合時起自動失效。
五、解讀機關
杭州市城市管理局
解讀人:程傑、林燕
政策谘詢電話:89581631、8580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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