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市醫療保障局
主要職責:

市醫療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醫療保障相關政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劃、標準。

(二)組織製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製,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製。建立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製度。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製度改革方案。

(三)組織製定並執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擔市級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四)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按規定權限組織製定和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支付標準和收費政策,建立動態調整機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製度。

(五)按規定權限組織製定藥品和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台建設和維護。

(六)製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係和信息披露製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係和信息化建設。組織製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製度。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單位地址: 杭州市建國北路799號
郵政編碼: 310003
公開(監督)電話: 公開電話:0571-89583014;監督電話:0571-89583009
辦公時間: 法定工作日9:00-12:30,14:00-17:30(冬令時);法定工作日9:00-12:30,14:30-18:00(夏令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