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市委對幹部隊伍建設部署要求,有計劃地培養輪訓全市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和縣(市)機關、鄉鎮(街道)主要領導幹部及城區區管幹部;培訓中青年幹部、後備幹部和理論宣傳幹部、高層次人才、基層幹部、黨員;舉辦市管及區管領導幹部研討班;負責學員培訓考核並提出考核意見。 (二)貫徹國家公務員管理製度,承擔杭州市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更新知識培訓和專門業務培訓等培訓工作。 (三)開展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研究,重點研究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四)負責對學員進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和黨性教育。 (五)圍繞黨的中心任務和省市工作重點,對重大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進行研究,承擔市委、市政府決策谘詢服務,發揮重要智庫作用。 (六)加強社會主義學院建設,承辦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統一戰線其他領域代表人士的培訓及市委、市政府舉辦的有關專題研討班;承擔杭州市統一戰線係統幹部的崗位培訓,培養統一戰線理論研究人才。 (七)加強中華文化學院建設,組織開展中華文化的教育、研究和對外交流;用統一戰線理論指導開設中華傳統文化、杭州文化、台灣問題研究、文化曆史知識等方麵的課程,進行非學曆教育及相關學術研討。 (八)負責市委對在職幹部進行馬克思主義理論教育和形勢任務教育具體工作;承擔在職幹部理論學習和政治學習的講授、輔導,編寫學習教材,撰寫理論文章,培訓基層理論幹部。 (九)開展同國(境)內外高校、學術研究機構、智庫、政黨、政府機構、國際組織等的學術交流和合作辦學。 (十)指導市委黨校蕭山、餘杭、臨平分校以及區、縣(市)委黨校業務工作。 (十一)參與市委關於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政策以及幹部培訓計劃的製定工作。 (十二)完成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