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 (二)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區、縣(市)政府請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三)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負責市政府領導批示的辦理、督辦工作。 (五)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六)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市政府領導重要內外事活動的安排。 (七)指導全市政府係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八)指導全市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市政府政務信息的編輯工作。 (九)負責市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指示。 (十)負責全國、省、市人大和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動、監督檢查全市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全市反走私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三)聯係市政府駐外辦事處。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