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市民政局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研究起草有關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製定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 負責全市社會團體 、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 。

(三) 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係建設指導和監督全市實施特困人員供養、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核對工作 。

(四) 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組織開展社區治理有關工作 。

(五) 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承擔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六) 擬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 。牽頭孤兒及其他困境兒童的福利與救助工作。參與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收養登記及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

(七) 擬訂全市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市養老服務體係建設,參與推動養老服務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城鄉養老機構建設,指導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八) 負責殯葬管理和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九) 擬訂全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誌願者隊伍建設 。

(十) 擬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一)牽頭實施未成年人保護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製度等工作。

(十二)負責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水庫移民和“三峽”庫區遷入我市移民的安置和扶持開發工作,負責處理移民遺留問題 。

(十四)負責民政領域行政監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 最多跑一次” 改革,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群眾 、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完善社會治理方式,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加快推進民政事業城鄉一體化進程。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 、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係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 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地名行政管理,承擔行政許可等工作。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承擔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協調全市有異議的地名管理相關事項,擬訂規劃道路的規劃名稱。

單位地址: 杭州市西湖區文三路359號
郵政編碼: 310012
公開(監督)電話: 公開電話:0571-89586333,監督電話:0571-89586368
辦公時間: 冬令時:9:00-12:3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令時: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