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城鄉建設的發展戰略,擬訂相關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起草有關城鄉建設方麵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工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權限組織編製城鄉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發展計劃。參與編製國土空間規劃。參與重要詳細規劃編製和有關專項規劃審核工作。組織擬訂城鄉重大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設計劃,並牽頭協調推進、監督實施。

(三)統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城中村改造、棚戶區改造工作,牽頭製定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計劃和標準。按權限負責城建項目工程概算的審批。會同財政等部門管理市本級財政城建資金,對市本級政府出資城建項目投資和工程價款結算進行監督。參與市本級政府出資城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複。

(四)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牽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按權限負責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監管。參與主城區重大建設項目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核。

(五)負責房地產開發建設行業管理和房地產開發監管。按權限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負責主城區居住區配套設施建設的管理。指導違法建築防控和處置工作。

(六)負責建築業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指導並按權限負責建築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製定建築市場製度和信用標準並監督執行。組織推進建築工業化、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谘詢,指導建築業企業對外承包工程。組織製定建築業各項標準和定額,指導和管理建築工程造價工作。按權限負責建築企業、工程監理、造價谘詢等中介機構資質及從業人員管理。

(七)指導並按權限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管理。落實建築活動監管中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指導協調城市建設工程涉及的汙染防治工作。組織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按權限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地鐵工程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

(八)負責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科技進步工作。負責綠色建築和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散裝水泥管理和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統籌城鄉建設信息化工作。

(九)指導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參與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提升相關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美麗鄉村建設。指導監督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工作。指導農房設計、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參與曆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

(十)組織擬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地下綜合管廊(管線)建設管理相關政策和製度。統籌推進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重大地下綜合利用工程、地下綜合管廊、電網、公共停車場(庫)、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等建設工作。

(十一)按權限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職責。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單位地址: 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23-26層
郵政編碼: 310026
公開(監督)電話: 0571-85254115
辦公時間: 夏令時:上午9:00-12:30,下午2:30-6:00(法定工作日)。冬令時: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