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
主要職責:

(一)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權限組織編製園林綠化、文物、曆史文化名城保護和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準後組織實施。組織編製園林綠化、文物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城市綠地係統規劃、綠線規劃、曆史文化名城規劃。

(二)起草園林綠化、文物和博物館、曆史文化名城保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組織擬訂園林綠化、文物和博物館、曆史文化名城保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技術標準和規範,並貫徹執行。

(三)按權限負責綠化工程建設的審批和招投標管理。負責城區綠化養護的招投標管理,負責城區綠化養護和綠化工程建設的質量與安全及文明施工監督管理。負責園林綠化行政審批並監督實施。指導縣(市)建成區園林綠化建設和養護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

(四)指導、監督、協調全市城區綠化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區義務植樹工作。 

(五)負責全市文物考古發掘、保護、利用、管理工作。組織全市文物資源調查。監督管理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其他不可移動文物。負責文物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和指導區縣(市)文物工作。 

(六)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係建設。負責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博物館的行業管理,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七)負責曆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曆史文化街區和曆史建築保護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世界文化遺產的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協同相關部門負責世界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曆史文化名城(鎮、村)、曆史文化(傳統)村落的推薦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工作。 

(九)推動園林綠化、文物和博物館、曆史文化名城保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科技發展和信息化工作。

(十)組織指導園林綠化、文物和博物館、曆史文化名城保護、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宣傳、對外交流合作和人才隊伍建設。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綠化管理職責分工。市林業水利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造林綠化和封山育林工作。市園林文物局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區和縣(市)建成區範圍內綠化管理工作。 

單位地址: 杭州市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E座14層
郵政編碼: 310016
公開(監督)電話: 0571-85254967
辦公時間: 冬令時:9︰00-12︰3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令時: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