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市交通運輸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負責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係的規劃協調工作,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權限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編製綜合交通運輸規劃和交通運輸樞紐規劃。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場站等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市公共客運、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計劃並按分工組織實施。參與研究擬訂民用機場專項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擬訂交通運輸相關政策、製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製改革。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用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綜合交通產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業培育。

(三)負責公路、水路和港口等建設市場監管。製定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和港口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和管理的相關政策、製度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和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和養護的行業管理。參與城市公共客運設施的建設管理並負責公共客運設施監管。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和養護工作。負責交通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協同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負責全市道路運輸、道路運輸站(場)、水路運輸、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及相關業務的行業管理。統籌協調全市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的銜接,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五)負責港政、航政、水上運政、地方海事、公路路政、道路運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   

(六)負責全市市管通航水域(西湖水域除外)及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負責船舶(含漁船,不含軍事船舶和體育運動船艇)、水上設施及船用產品的檢驗工作。負責內河船舶(不含軍事船舶、漁業船舶和體育運動船艇)登記和船員(不含軍事船舶和漁業船舶)適任資格管理。負責港口、航道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管理。   

(七)負責提出交通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管資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和港口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指導交通建設投融資平台和投資機製的建設。提出交通運輸發展專項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交通有關規費政策實施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航道網絡的運行監測和協調。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保衛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領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推進交通領域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指導交通領域信息化建設,負責綜合交通大數據管理,牽頭構建數字交通服務體係。落實交通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和港口及其岸線生態保護及修複、節能減排、汙染防治等工作。負責全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的統籌管理。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

(十)承擔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國防交通和交通領域軍民融合相關工作。承擔區、縣(市)交通運輸部門的業務指導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單位地址: 杭州市中河北路106號
郵政編碼: 310014
公開(監督)電話: 0571-89581000,0571-89581027
辦公時間: 冬令時:9:00-12:3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夏令時: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