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市林水局
主要職責:

市林業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林業、水利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複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複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草原、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水資源的動態監測與評估。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中長期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製全市水資源、市級重要河湖和地區水利綜合規劃等水利規劃。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按權限組織編製防洪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林業、水利方麵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複和國土綠化工作。指導森林資源的培育,組織實施森林、濕地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複工程。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

(三)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擬訂林草產業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種苗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開展良種選育推廣,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和興林富民相關工作。

(四)擬訂森林資源保護發展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濕地和草原保護利用規劃和相關標準。指導編製全市森林采伐限額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濕地和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劃定、建設、保護和利用。指導國有林場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和恢複、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古樹名木保護。負責生物多樣性相關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設立、調整、規劃、建設、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製。指導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

(六)負責推進林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深化集體林權製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協同調處林權權屬糾紛。

(七)指導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監督、協調、指導全市涉林刑事案件的偵辦和涉林治安案件的查處。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區域水事糾紛的處理。

(八)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製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市級重要河湖、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製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農村供水工作。

(九)指導全市水資源保護和水文工作。組織編製水資源保護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

(十)負責節約用水和水土保持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製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製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製等管理製度,組織、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開展圩區防洪排澇工程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洪水幹旱災害、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製定水旱災害防禦水利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製市級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指導、監督錢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林業、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十三)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重要江河、水庫、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按分工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複、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係連通工作。指導灘塗圍墾、低丘紅壤治理和開發工作。

(十四)製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製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擬訂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財政性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市本級和跨區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全市水利設施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承擔市本級並指導全市已建水庫、堤防、水閘、泵站、水電站等水利工程設施及河道安全的監督管理,協同水利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組織開展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五)組織指導林業、水利有關科技、教育、宣傳、信息化、對外交流和合作等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全市林業、水利人才隊伍建設。指導、監督市級林業、水利資金的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製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2.加大生態係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係統保護和修複,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市林業水利局的林業管理工作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綠化管理職責分工。市林業水利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市造林綠化和封山育林工作。市園林文物局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區和縣(市)建成區範圍內綠化管理工作。

2.與市應急管理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麵的職責分工。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編製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凍等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較大及以上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製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林業水利局、市氣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製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製,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市林業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洪水幹旱災害、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市本級並指導全市山塘水庫除險加固工作。承擔市本級並指導全市已建水庫、堤防、水閘、泵站、水電站等水利工程設施及河道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預報信息。組織編製市級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台風暴潮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組織指導水毀水利工程修複。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和應急搶險等工作。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森林公安隊伍及其物資裝備建設,指導、負責水利工程防汛抗洪工作。

單位地址: 解放東路18號D座11樓
郵政編碼: 310014
公開(監督)電話: 0571-85255015
辦公時間: 夏令時: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冬令時:9:00-12:30,14:00-17:3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