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在廣播電視宣傳工作、文化藝術工作、文化廣播電視事業與產業發展方麵的方針、政策。 (二)堅持團結、穩定、鼓勁和以正麵宣傳為主,堅持“三貼近”,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提高輿論引導水平;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繁榮文藝創作。 (三)根據國家發展文化廣播電視事業與產業的總體規劃和要求,製訂本集團事業與產業發展規劃並積極組織實施。 (四)組織廣播電視各頻率頻道、文化院團開發各自優勢資源,增強文化廣播電視係統的綜合發展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五)緊跟國際國內技術發展前沿,指導和協調廣播電視係統高新技術應用和開發,落實各項安全播出管理措施,確保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和傳輸。 (六)深化文化體製改革,加強集團(公司)的經營管理,激發活力,壯大實力,增強競爭力,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七)搞好集團的思想政治建設、業務培訓、職業道德教育和人才隊伍建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相關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