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關於杭州市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信用監管的實施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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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招投標領域的工作部署,進一步規範和優化我市招標投標領域信用監管,近日,市信用辦印發了《關於杭州市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信用監管的實施意見》(杭信辦〔2023〕4號)。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製度 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幹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加快推進我市招標投標領域信用體係建設,推動信用信息在招標投標活動中的合理規範應用,構建以信用為基礎、銜接標前標中標後各環節的新型監管機製,營造風清氣正的招標投標環境,增強人民群眾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二、規範事前信用服務 建立招標投標領域信用檔案。依法依規將招投標領域的信用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建立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 依法公示招標投標各類主體信用信息。建立招投標領域信用公示與核查專欄,依法向社會公示能夠反映招標投標所涉及的各類主體信用狀況的信息。 創新信用風險預警機製。搭建信用風險預警組件,並嵌入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和相關招標投標係統,實現信用狀況提示和預警等功能。 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探索構建全過程信用承諾機製。將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確保資金落實到位等作為招標人信用承諾的主要內容,並將信用承諾及履約情況,作為事中事後監管和信用分類監管的重要依據。對確實存在違背承諾的失信情形,經提示或約談後仍未及時糾正的,在一定範圍內予以專題報告。 規範開展招投標履約管理。不定期開展招投標履約專項檢查行動,將招標人和中標人合同履約情況納入招標主體信用檔案,並依法依規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加強招標代理行業自律建設。加強招標代理行業自律建設,鼓勵行業完善招標代理服務標準規範,開展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和從業人員專業技術能力評價。 妥善引導信用修複。依法依規暢通失信信息的修複渠道,引導招標投標領域各類主體主動糾正失信行為。建立健全嚴重失信名單的退出機製。 四、加強組織保障 統籌組織領導。健全領導和協調工作機製,製定具體工作方案,以業務職能的協同融合促進招標投標域信用監管提質增效。 嚴格落實責任。依法規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實施標準,全麵提升招標投標各類主體的誠信自律意識。 推動數智服務。實現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和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清廉杭州”平台的互聯互通,加強招標投標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歸集、共享和公示。 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微信公眾號、公示公開欄等多種宣傳載體,擴大招標投標領域信用建設的宣傳影響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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