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個國家憲法日。日前,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印發通知,在全國組織開展2023年“憲法宣傳周”活動。
憲法小知識
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製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憲法的發展進程
我國曾於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先後通過四部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曆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改。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經投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現行憲法體係
我國憲法共有4章143條,內容包括了總綱、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和對國旗、國歌、國徽、首都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