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的施行時間?
該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二、住宅質量保險試點適用哪些項目?
杭州市域範圍內新建保障房工程應依照該辦法推行住宅質量保險試點工作,同時鼓勵新建商品房工程依照本辦法積極開展住宅質量保險試點工作。
三、住宅質量保險涵蓋哪些責任範圍,保險期限如何?
住宅質量保險範圍涵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圍護結構保溫層破損脫落、防水工程、裝修工程、供熱與供冷係統工程等。保險期限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質量保修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消費者保護有關規定設置,覆蓋保修期限。
四、住宅質量保險費用如何列支?
投保住宅質量保險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概預算其他費用中列明該保險費,計入開發建設成本。
五、住宅質量保險保費如何計算?
保險費計算基數為承攬工程的簽約合同價,具體保險費率應由建設單位和保險公司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結合工程風險及技術複雜程度、參建主體資質及誠信情況、風險管理要求、曆史理賠數據等具體情況,由建設單位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
六、購買了住宅質量保險後是否需要繳納物業保修金?
投保住宅質量保險的項目,可以憑保險保單免予繳納物業保修金。
七、如樓盤項目已購買住宅質量保險,小區業主如何獲取保險信息?
如住宅工程項目已購買住宅質量保險,建設單位應要求承保的保險公司編製《住宅質量保險告知書》,在業主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交付業主。該《告知書》內容應包括保險範圍、保險期限、保險責任開始時間、保險理賠流程、負責保險理賠工作的單位及其聯係方式、業主的通知義務等,發生理賠時方便業主辦理相關事務。
八、如業主因質量原因影響其房屋使用,如何快速理賠?
建設單位在購買住宅質量保險時,應要求保險公司製定《保險理賠應急預案》,明確保險理賠應急預案啟動的具體情形、應急流程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並規定對於影響基本生活且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索賠申請,保險公司在收到索賠申請後,依據應急預案先行組織維修,盡可能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九、住宅質量保險理賠維修效果如何保障?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質量缺陷履行維修,維修效果由保險公司負責,同一部位的同一維修項目,給予180天的維修質保期,該維修質保期不受保單到期終止等因素的影響。
十、該辦法的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解讀人:市建委建築工程監管處 電話:8525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