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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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杭州市城建信息中心)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20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對標“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麵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標新定位,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麵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以公開促落實、強規範、補短板、優服務,不斷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圍繞助力省域治理現代化,不斷拓展主動公開深度和廣度

(一)加強重大行政決策信息公開機製建設。認真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公開發布機製。對目錄所列決策事項除依法不予公開外,要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等,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健全政府常務會議信息公開常態化機製,準確公開會議決策事項,第一時間解讀會議精神,釋放權威政策信號。(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本要點各項工作均需各市、縣〔市、區〕政府作為責任單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動態調整、及時公開權責清單和行政規範性文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主線,動態調整、及時公開各級行政機關權責清單,重點推進個人和企業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公開,發布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年本)。按照誰製定誰清理的原則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有效性檢查清理,全麵摸清文件底數。嚴格落實“三統一”規定,在政府門戶網站上統一發布本級政府和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責任單位:省委改革辦、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省大數據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三)深化行政執法和市場監管信息公開。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依法通過政府網站公開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監督途徑和執法結果等信息,嚴格落實行政處罰、行政許可“雙公示”製度。實現全省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推廣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完善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係。加大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生態環境、金融安全、知識產權保護等重點領域執法公開,對嚴重違法行為、大案要案及時公布查處結果並依法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綜合執法辦,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四)高質量實施政務服務信息公開。通過線上線下全麵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等信息。推廣“一件事”“網購式”公開辦事模式,提高辦事過程透明度,探索通過“浙裏辦”定向精準推送辦事服務和證照到期、辦件進度提醒等信息,讓辦事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可查、事後結果及時獲知。深入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製度。(責任單位:省大數據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五)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製定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的政策文件。2020年底前,基層政府全麵完成國辦發〔2019〕54號文件明確的26個試點領域和涉及基層政務公開其他領域事項標準目錄的發布實施。鼓勵各設區市選擇若幹政務公開工作基礎好的基層政府和部門,設立創新示範區、示範點,發揮典型引領作用。(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二、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和保障改善民生,不斷深化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一)加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公開。加大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力度,依法依規、及時準確公布公共衛生、事故災難、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防控措施、事態進展、處置結果等信息。特別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相關政策、措施、數據等信息的及時、全麵、精準公開,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保障。(責任單位:省級有關單位)

(二)著力做好穩企業穩增長相關信息公開。做好《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宣傳解讀工作,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動服務平台,重點做好減稅降費、擴大有效投資、穩外貿穩外資、擴大消費需求等相關政策舉措信息公開,助力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加大涉企信息精準公開力度,探索企業專屬公開模式,精準推送企業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確的政府信息和政策問答。依托“浙裏辦”平台,搭建企業訴求響應平台,及時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突出問題。(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級有關單位)

(三)深化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重點做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四大建設”、特色小鎮和未來社區相關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探索以專欄形式按項目全生命周期分類集中公開項目內容,著力解決相關信息公開不全麵、碎片化問題。編製發布浙江省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標準目錄(年本),加快完善以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為樞紐的全省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共享平台體係,實現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一張網公開、一站式查詢。(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建設廳、省國資委)

(四)持續做好民生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完善就業、教育、醫療、生態環境、征地拆遷等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領域政府信息常態化公開機製。及時發布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和就業供求信息。針對性做好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校和職業教育招生等領域信息公開。做好傳染病防治、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療保障政策等方麵信息公開工作。持續加大汙染防治監測等信息公開力度,細化公開空氣質量預報、生活飲用水水質監測等方麵信息。充分運用基層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向失地農民宣傳征地補償、養老保障等政策措施,做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信息查詢和公開工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

三、圍繞發布、解讀、回應全鏈條公開,不斷深化政民互動

(一)建立健全政府重點工作定期發布機製。對照政府工作報告,按季度向社會公開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民生實事項目、政府績效目標的執行情況,加大督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公開力度,推動破解工作堵點、難點,助力重大決策部署有效落地實施。(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審計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二)著力提高政策解讀可讀性和傳播力。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讀人”職責,全年帶頭解讀政策一般不少於2次。注重發揮專家解讀作用。更多采用政策簡明問答和事例、數據、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解讀,拓寬政策解讀發布渠道。推行政策施行後解讀,對政策公布後出現的誤解誤讀和質疑,針對性地開展深度解讀、延伸解讀。(責任單位:省級有關單位)

(三)及時精準回應社會關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政務輿情回應責任。充分發揮領導信箱、新聞發布會、在線訪談、在線谘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網絡謠言,要及時公布真相、辟除謠言。持續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公開,原則上辦理結果與建議提案內容同步公開。(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四、圍繞提升數字化、集約化水平,不斷加強政務公開平台建設

(一)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按照統一標準體係、統一技術平台、統一安全防護、統一運維監管的要求,推進數據、服務、應用融通,加快建設基於統一信息資源庫的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著力破解信息公開數據底數不清、服務資源難以整合利用的問題。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要求,在政府網站統一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優化欄目頁麵設置和檢索功能,按照法定時限及時發布並實時更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方便社會公眾快速準確獲取所需信息。(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二)抓實管好政務新媒體。進一步明確主管主辦職責,按照做強主賬號和集約節約的原則,對不符合運營規範、難以繼續運營的盡快清理整合。嚴格內容發布前審核把關,對重點稿件要反複校核,及時發現和糾正錯誤信息。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和政務輿情時,相關政務新媒體要按照規定程序,提升響應速度,滾動發布動態信息。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新媒體管理平台。(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三)不斷提高依申請公開辦理質效。迭代更新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數字化處理平台,推動擴大應用範圍。建立健全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複、歸檔工作製度,規範工作流程,對通過郵寄、傳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請,以及補正、延期、意見征詢、辦理結果和後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要全麵及時錄入工作平台。(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四)推動政府公報創新發展。政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報送政府公報集中統一刊登工作,充分發揮政府公報權威、規範發布政策信息作用。推進政府公報數據庫建設,優化文件精準查詢和分類檢索功能,積極拓展政府公報利用方式和傳播渠道。(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承擔、有人員負責。根據2019年4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抓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機製、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製、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機製、政府信息動態調整機製等配套製度規範。

各級政府辦公室(廳)要履行好政務公開主管部門職責,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賦予的督促整改、通報批評等法定職權,加強工作過程管理。抓好教育培訓,重點做好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解讀回應等工作以及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管理等業務培訓。

各級政府要結合本要點細化工作任務,結合實際提出具體措施。各地、各部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完成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布。省政府辦公廳將組織開展監督監測和第三方評估並通報結果。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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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0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2020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對標“努力成為新時代全麵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標新定位,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麵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以公開促落實、強規範、補短板、優服務,不斷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圍繞助力省域治理現代化,不斷拓展主動公開深度和廣度

(一)加強重大行政決策信息公開機製建設。認真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公開發布機製。對目錄所列決策事項除依法不予公開外,要主動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等,廣泛征求公眾意見。健全政府常務會議信息公開常態化機製,準確公開會議決策事項,第一時間解讀會議精神,釋放權威政策信號。(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本要點各項工作均需各市、縣〔市、區〕政府作為責任單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動態調整、及時公開權責清單和行政規範性文件。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主線,動態調整、及時公開各級行政機關權責清單,重點推進個人和企業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公開,發布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年本)。按照誰製定誰清理的原則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有效性檢查清理,全麵摸清文件底數。嚴格落實“三統一”規定,在政府門戶網站上統一發布本級政府和部門行政規範性文件。(責任單位:省委改革辦、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省大數據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三)深化行政執法和市場監管信息公開。全麵推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依法通過政府網站公開行政執法職責、執法依據、執法程序、監督途徑和執法結果等信息,嚴格落實行政處罰、行政許可“雙公示”製度。實現全省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推廣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完善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係。加大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生態環境、金融安全、知識產權保護等重點領域執法公開,對嚴重違法行為、大案要案及時公布查處結果並依法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綜合執法辦,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四)高質量實施政務服務信息公開。通過線上線下全麵準確公開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等信息。推廣“一件事”“網購式”公開辦事模式,提高辦事過程透明度,探索通過“浙裏辦”定向精準推送辦事服務和證照到期、辦件進度提醒等信息,讓辦事群眾對事前準備清晰明了、事中進展實時可查、事後結果及時獲知。深入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製度。(責任單位:省大數據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五)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製定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的政策文件。2020年底前,基層政府全麵完成國辦發〔2019〕54號文件明確的26個試點領域和涉及基層政務公開其他領域事項標準目錄的發布實施。鼓勵各設區市選擇若幹政務公開工作基礎好的基層政府和部門,設立創新示範區、示範點,發揮典型引領作用。(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二、圍繞優化營商環境和保障改善民生,不斷深化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一)加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公開。加大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力度,依法依規、及時準確公布公共衛生、事故災難、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防控措施、事態進展、處置結果等信息。特別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相關政策、措施、數據等信息的及時、全麵、精準公開,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保障。(責任單位:省級有關單位)

(二)著力做好穩企業穩增長相關信息公開。做好《浙江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條例》宣傳解讀工作,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動服務平台,重點做好減稅降費、擴大有效投資、穩外貿穩外資、擴大消費需求等相關政策舉措信息公開,助力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加大涉企信息精準公開力度,探索企業專屬公開模式,精準推送企業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確的政府信息和政策問答。依托“浙裏辦”平台,搭建企業訴求響應平台,及時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突出問題。(責任單位:省經信廳,省級有關單位)

(三)深化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重點做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四大建設”、特色小鎮和未來社區相關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探索以專欄形式按項目全生命周期分類集中公開項目內容,著力解決相關信息公開不全麵、碎片化問題。編製發布浙江省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標準目錄(年本),加快完善以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台為樞紐的全省公共資源交易數據共享平台體係,實現全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一張網公開、一站式查詢。(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建設廳、省國資委)

(四)持續做好民生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完善就業、教育、醫療、生態環境、征地拆遷等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領域政府信息常態化公開機製。及時發布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城鎮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和就業供求信息。針對性做好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校和職業教育招生等領域信息公開。做好傳染病防治、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療保障政策等方麵信息公開工作。持續加大汙染防治監測等信息公開力度,細化公開空氣質量預報、生活飲用水水質監測等方麵信息。充分運用基層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向失地農民宣傳征地補償、養老保障等政策措施,做好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的信息查詢和公開工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

三、圍繞發布、解讀、回應全鏈條公開,不斷深化政民互動

(一)建立健全政府重點工作定期發布機製。對照政府工作報告,按季度向社會公開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民生實事項目、政府績效目標的執行情況,加大督查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公開力度,推動破解工作堵點、難點,助力重大決策部署有效落地實施。(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審計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二)著力提高政策解讀可讀性和傳播力。各地、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讀人”職責,全年帶頭解讀政策一般不少於2次。注重發揮專家解讀作用。更多采用政策簡明問答和事例、數據、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解讀,拓寬政策解讀發布渠道。推行政策施行後解讀,對政策公布後出現的誤解誤讀和質疑,針對性地開展深度解讀、延伸解讀。(責任單位:省級有關單位)

(三)及時精準回應社會關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政務輿情回應責任。充分發揮領導信箱、新聞發布會、在線訪談、在線谘詢、民意征集等渠道作用,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網絡謠言,要及時公布真相、辟除謠言。持續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公開,原則上辦理結果與建議提案內容同步公開。(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四、圍繞提升數字化、集約化水平,不斷加強政務公開平台建設

(一)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管理和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按照統一標準體係、統一技術平台、統一安全防護、統一運維監管的要求,推進數據、服務、應用融通,加快建設基於統一信息資源庫的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著力破解信息公開數據底數不清、服務資源難以整合利用的問題。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要求,在政府網站統一設置“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優化欄目頁麵設置和檢索功能,按照法定時限及時發布並實時更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方便社會公眾快速準確獲取所需信息。(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大數據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二)抓實管好政務新媒體。進一步明確主管主辦職責,按照做強主賬號和集約節約的原則,對不符合運營規範、難以繼續運營的盡快清理整合。嚴格內容發布前審核把關,對重點稿件要反複校核,及時發現和糾正錯誤信息。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和政務輿情時,相關政務新媒體要按照規定程序,提升響應速度,滾動發布動態信息。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新媒體管理平台。(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三)不斷提高依申請公開辦理質效。迭代更新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數字化處理平台,推動擴大應用範圍。建立健全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複、歸檔工作製度,規範工作流程,對通過郵寄、傳真等方式提交的申請,以及補正、延期、意見征詢、辦理結果和後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要全麵及時錄入工作平台。(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四)推動政府公報創新發展。政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報送政府公報集中統一刊登工作,充分發揮政府公報權威、規範發布政策信息作用。推進政府公報數據庫建設,優化文件精準查詢和分類檢索功能,積極拓展政府公報利用方式和傳播渠道。(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機構和人員,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承擔、有人員負責。根據2019年4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抓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發布機製、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製、政府信息公開協調機製、政府信息動態調整機製等配套製度規範。

各級政府辦公室(廳)要履行好政務公開主管部門職責,用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賦予的督促整改、通報批評等法定職權,加強工作過程管理。抓好教育培訓,重點做好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解讀回應等工作以及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管理等業務培訓。

各級政府要結合本要點細化工作任務,結合實際提出具體措施。各地、各部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完成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布。省政府辦公廳將組織開展監督監測和第三方評估並通報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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