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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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市城建消防中心(杭州市城建信息中心)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意見》及實施細則)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7﹞24號)精神,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和考察浙江時的重要指示,積極落實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主線,以政府門戶網站和浙江政務服務網為依托,全麵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以下統稱“五公開”),促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的落實,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勝利召開。
  一、以政務公開助力穩增長
  (一)加強預期引導。圍繞國家和省出台的財政、金融、就業等經濟發展領域的政策,通過政策吹風會、新聞發布會、網絡訪談等方式,深入宣傳和解讀政策背景、依據、目標任務、涉及範圍,以及經濟轉型發展中的亮點等,及時準確向市場和企業傳遞政策意圖,提高政策透明度,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加強全省輿情的收集和研判,及時發現涉及我省經濟發展的不實信息,主動發聲,澄清事實,解疑釋惑,增強各方信心。按月公開全省財政收支情況,解讀財政收支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預判財政收入走勢,主動解釋說明收支運行中可能引發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金融辦、省新聞辦、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浙江證監局、浙江保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組織召開季度全省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浙江統計信息網和浙江統計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台,按月發布解讀社會關注的重要指標數據,重點增加我省推動轉型升級、振興實體經濟以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情況等方麵的內容,引導社會各界全麵了解經濟形勢。(省統計局牽頭落實)做好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開,尤其要加大問題典型和整改典型公開力度,促進政策落地生根。(省審計廳牽頭落實)
  (二)推進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開。圍繞國家和省出台的減稅、降費以及促進創業創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整合稅務網站、新媒體、自助終端等服務資源,主動推送、加強宣講、做好引導,幫助市場主體將政策用好用足。全麵推行我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常態化公開。及時公開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業用電用地用礦等要素成本各項政策措施以及執行落實情況,擴大傳播範圍,讓更多市場主體知曉政策、享受實惠。適時公布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定期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和社保基金運行情況。(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稅局、省物價局、省國稅局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出台關於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明確公開的主體、範圍、程序等。圍繞重大水利工程、現代農業、生態環保等國家重大建設項目以及鐵路交通、特色小鎮等我省重點建設項目,做好審批、核準、備案等結果公開,落實責任,著力推進實施過程信息公開。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碳排放權、排汙權、公立醫院藥品、林權等納入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工作。落實《浙江省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施方案》有關要求,依據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共資源交易”板塊,做好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約信息的公開發布工作,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運行。(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林業局、省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全麵公開PPP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項目進展、專家庫等信息,做好項目準備、實施等階段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對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製等內容的公開力度,著力提高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激發社會資本的參與熱情。主動公開浙商回歸的優惠政策和獎勵措施,吸引產業回歸、資本回歸,助力浙商回歸形成長效機製。(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以政務公開助力促改革
  (一)推進“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以“四張清單一張網”為抓手,加快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標,深化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權責清單公開工作,精減規範權責清單項目,以清單管理倒逼各級各部門減權放權治權,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及時向社會公開權責事項取消、下放及動態調整情況,並通過在線反饋方式,讓公眾了解放權情況、監督放權進程、評價放權效果。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各級政府要彙總形成並統一公布本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及時公開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抓緊製訂、及時公開全省統一的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質量、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推動形成部門聯合、隨機抽查、按標監管的“一次到位”機製。全麵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借助互聯網和公共數據共享等手段優化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流程。打造全省統一的移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平台,大力推進互聯網便民應用服務開發,逐步形成各項便民服務在線谘詢、網上辦理、證照快遞送達的“零上門”機製。及時發布投資核準事項清單、省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設立後的經營許可清單等,接受群眾監督。及時公開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廢止、失效等情況,並在政府門戶網站已發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確標注。2017年底前完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編製工作,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全麵公開;立足需求導向,優先推動企業注冊登記、項目投資、創業創新,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上網,加快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台融合發展,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便捷。(省級有關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推進國資國企信息公開。做好國有產權交易、增資擴股項目的信息披露和結果公示工作,推動產權交易機構與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現信息共享。落實《省屬企業重大信息公開暫行辦法》,按月公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主要經濟效益指標、主要行業盈利、重大變化事項等情況。依法依規公開省屬企業生產經營、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省屬企業改革重組結果,省屬企業負責人重大變動、年度薪酬,以及省屬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工作情況。指導省屬企業做好信息公開試點工作。(省國資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信息公開。做好農產品價格信息公開工作,每周發布省內批發市場價格信息、國際農產品價格信息,收購旺季時每5日發布全省小麥、稻穀收購進度和收購價格信息,發布年度糧食、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等農產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圍繞“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及時發布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信息。進一步加大糧食安全信息和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公開力度,推動我省糧食生產穩定發展。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公開力度,深入解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業補貼、新型農業主體培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民工返鄉創業等政策措施,通過編印操作手冊、組織專題培訓、駐村幹部講解等方式,真正讓農民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推動各縣(市、區)政府及時公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等工作進展情況,方便農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省農辦、省農業廳、省糧食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推進財稅體製改革信息公開。加大營改增相關政策措施、操作辦法、改革進展及成效公開力度,密切跟蹤企業對全麵推開營改增政策的輿情反映,及時回應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信息公開製度,各級政府要定期公開政府債務限額和舉借、使用、償還等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各級政府要按照規定做好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在本級政府或財政部門網站設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平台(或專欄),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對公開內容進行分級分類,方便公眾查閱和監督。(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以政務公開助力調結構
  (一)推進發展新產業、培育新動能工作信息公開。圍繞推進我省製造業及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大政策及其執行情況公開力度,及時發布推廣典型經驗做法,調動企業和科研人員參與新舊發展動能接續轉換的積極性。在製訂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方麵監管政策時,要通過征求意見、聽證座談、谘詢協商等方式,擴大相關市場主體的參與度。注重收集公眾對發展新產業、培育新動能政策的反映,主動及時做好解疑釋惑和輿論引導工作。(省級有關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推進化解過剩產能工作信息公開。健全淘汰落後產能公示公告製度,實行事前公示、事後公告。根據年度目標任務要求,分批次向社會公示承擔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已完成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公布企業產能、獎補資金分配、違法違規建設生產和不達標情況。化解過剩產能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社會公開上一年度化解過剩產能情況。利用省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布化解過剩產能相關信息,並提供給“信用中國”網站同步發布。督促指導省屬企業做好有關公示公告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消費升級和產品質量提升工作信息公開。定期發布消費市場運行情況分析報告,重點公開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消費品和區域旅遊、體育健身、醫養結合、健康管理、文化創意等新興服務業的消費情況,引導消費升級。圍繞標準強省、質量強省、品牌強省建設,推進產品質量監管政策、法規、標準、程序和結果公開。推動推薦性國家標準全文公開。做好質量提升行動、執法專項行動信息公開,公開質量違法行為記錄、缺陷產品名單及後續處理情況,促進中高端產品供給。及時公布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結果。發布消費者訴求數據分析報告。加大對查處假冒偽劣、虛假廣告、價格欺詐等行為的公開力度,打造“放心消費在浙江”品牌。(省工商局、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體育局、省旅遊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以政務公開助力惠民生
  (一)推進扶貧脫貧和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政策、扶貧對象、幫扶措施、扶貧成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力度。26個加快發展縣要公開統籌整合使用的涉農資金來源、用途和項目建設等情況;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脫貧人口名單、扶貧項目實施情況。高度重視困難群眾救助信息公開,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增強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省扶貧辦、省民政廳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實行環境保護例行新聞發布會製度,及時公開環境政策措施、環境治理工作進展等信息。加大全省重點區域及主要城市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信息公開力度,積極發揮新媒體主動推送功能或運用手機短信,主動向市民公開空氣質量預報。加大霧霾治理信息公開力度,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建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統一平台,集中發布重點排汙單位環境信息。(省環保廳牽頭落實)圍繞“五水共治”,實行“一月一督查一通報一排名”,及時公開剿滅劣Ⅴ類水工作計劃、工作進展。開展城市水環境質量排名工作,每年公布水質最好和最差的城市名單。持續推進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依法公開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及時公開全麵推行河長製工作實施方案、管理保護目標、督查考核情況以及河湖保護情況。(省治水辦﹝省河長辦﹞、省農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教育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建立全省年度教育經費統計公告製度,進一步做好教育監管信息公開,繼續推進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和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開,加大全省教育督導評估監測報告發布力度。有序公開全麵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公開,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公開義務教育招生範圍、招生條件、學校情況、招生結果等信息。針對部分適齡兒童或少年延緩入學、休學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省教育廳牽頭落實)推行衛生計生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製度。及時公開“雙下沉、兩提升”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基層的信息,緩解群眾看病難問題。做好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和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落實情況公開工作,以設區市為單位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公開常規醫療服務價格、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價格信息。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建立違規違紀問題處理結果公開機製,改善群眾就醫感受。(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
  (四)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息公開。加大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公開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信息。定期公布全省食品抽檢總體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核查處置情況。建設新媒體發布平台,強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態化抽檢信息公開機製,增強公眾獲取抽檢結果、了解食品知識的便利度。進一步做好藥品監督檢查和抽檢信息公開,及時公開藥品監督抽檢、飛行檢查、規範認證以及召回產品、停產整頓、收回或撤銷證書等情況。做好醫藥代表登記備案信息公開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落實)
  五、以政務公開助力防風險
  (一)圍繞防範金融風險推進公開。製訂金融領域特別是資本市場相關政策時,對需要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向社會公布的,要高度重視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做到同步聯動、防止脫節。密切關注政府債務、銀行信貸、企業投資負債、互聯網金融等方麵的輿情,針對誤讀、曲解、不實等情況,注重發揮主流新聞媒體作用,及時開展有理有據的回應。及時發布“去不良”行動計劃及有關進展情況,動態發布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和稽查執法工作,主動公開行政處罰決定、市場禁入決定和行政許可決定,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和透明度。(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金融辦、省新聞辦、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彙管理局﹞、浙江銀監局、浙江證監局、浙江保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圍繞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公開。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定期發布機製,做好對分類調控、因城施策等房地產政策的解讀工作,抑製投機性購房,正確引導輿論,穩定市場預期和信心。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信息公開,嚴格規範房地產開發和中介市場秩序,防止虛假宣傳、惡意炒作等加劇市場波動。深化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公開工作,進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任務完成情況等方麵的公開。指導、督促各地及時規範發布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產用地供應數據、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數據等。進一步完善省級征地信息公開平台,統一發布征地信息。(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圍繞防範遏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推進公開。及時發布安全提示,做好重大事故隱患掛牌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信息公開力度,公開常規執法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執法信息。落實好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製度,並向社會公布。(省安監局牽頭落實)
  六、增強政務公開實效
  (一)全麵落實“五公開”工作機製。認真落實《意見》及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年內要完成“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程序、建立公開內容動態擴展機製等工作,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穩步有序拓展公開範圍。組織開展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納入國家試點範圍的地區要做細試點方案,確保取得實效,未納入國家試點範圍的地區,要積極探索符合基層特點的製度機製和公開方式,形成自身特點亮點。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外,要積極通過網絡、新媒體等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原則上都要公開答複全文,及時回應關切,接受群眾監督。
  (二)進一步健全解讀回應機製。切實落實《意見》及實施細則關於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的相關規定。省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的職責,充分利用新聞發布會、政策吹風會等方式,主動回應重大輿論關切,釋放信號,引導預期。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嚴格執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的時限要求,快速反應、及時發聲。落實通報批評和約談製度,確保回應不超時、內容不敷衍。
  (三)加強政務公開平台建設。各地、各部門辦公室(廳)要切實履行對政府網站的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做好日常監測和季度抽查,及時公開抽查情況;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對保障不力的要關停上移,切實提高管理水平。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明確開辦主體責任,健全內容發布審核機製,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切實解決更新慢、“雷人雷語”、無序發聲、敷衍了事等問題。積極推進政府公報同步上網,加快曆史公報數字化工作。
  (四)依法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眾合理的信息需求。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複工作,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複,增強答複內容針對性,對能夠確定救濟渠道的,應予以明示,答複形式要嚴謹規範。對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麵問題,要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工作建議。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製定本地、本部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安排,並在本要點公布後30日內在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加強督查評估,將政務公開納入績效考核體係。請各設區市、省級有關單位確定落實工作要點的負責人、聯絡人,並將聯係方式在2017年5月5日前報送省政府信息公開辦。省政府辦公廳將適時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27日印發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時間:2024-01-31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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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意見》及實施細則)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7﹞24號)精神,2017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和考察浙江時的重要指示,積極落實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關於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主線,以政府門戶網站和浙江政務服務網為依托,全麵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以下統稱“五公開”),促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的落實,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勝利召開。
  一、以政務公開助力穩增長
  (一)加強預期引導。圍繞國家和省出台的財政、金融、就業等經濟發展領域的政策,通過政策吹風會、新聞發布會、網絡訪談等方式,深入宣傳和解讀政策背景、依據、目標任務、涉及範圍,以及經濟轉型發展中的亮點等,及時準確向市場和企業傳遞政策意圖,提高政策透明度,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加強全省輿情的收集和研判,及時發現涉及我省經濟發展的不實信息,主動發聲,澄清事實,解疑釋惑,增強各方信心。按月公開全省財政收支情況,解讀財政收支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預判財政收入走勢,主動解釋說明收支運行中可能引發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金融辦、省新聞辦、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浙江證監局、浙江保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組織召開季度全省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浙江統計信息網和浙江統計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台,按月發布解讀社會關注的重要指標數據,重點增加我省推動轉型升級、振興實體經濟以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情況等方麵的內容,引導社會各界全麵了解經濟形勢。(省統計局牽頭落實)做好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開,尤其要加大問題典型和整改典型公開力度,促進政策落地生根。(省審計廳牽頭落實)
  (二)推進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開。圍繞國家和省出台的減稅、降費以及促進創業創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整合稅務網站、新媒體、自助終端等服務資源,主動推送、加強宣講、做好引導,幫助市場主體將政策用好用足。全麵推行我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常態化公開。及時公開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業用電用地用礦等要素成本各項政策措施以及執行落實情況,擴大傳播範圍,讓更多市場主體知曉政策、享受實惠。適時公布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定期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和社保基金運行情況。(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稅局、省物價局、省國稅局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出台關於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明確公開的主體、範圍、程序等。圍繞重大水利工程、現代農業、生態環保等國家重大建設項目以及鐵路交通、特色小鎮等我省重點建設項目,做好審批、核準、備案等結果公開,落實責任,著力推進實施過程信息公開。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做好碳排放權、排汙權、公立醫院藥品、林權等納入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工作。落實《浙江省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施方案》有關要求,依據浙江政務服務網“公共資源交易”板塊,做好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公告、資格審查信息、交易過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約信息的公開發布工作,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運行。(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林業局、省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全麵公開PPP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項目進展、專家庫等信息,做好項目準備、實施等階段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對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製等內容的公開力度,著力提高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激發社會資本的參與熱情。主動公開浙商回歸的優惠政策和獎勵措施,吸引產業回歸、資本回歸,助力浙商回歸形成長效機製。(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以政務公開助力促改革
  (一)推進“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以“四張清單一張網”為抓手,加快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標,深化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權責清單公開工作,精減規範權責清單項目,以清單管理倒逼各級各部門減權放權治權,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及時向社會公開權責事項取消、下放及動態調整情況,並通過在線反饋方式,讓公眾了解放權情況、監督放權進程、評價放權效果。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各級政府要彙總形成並統一公布本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及時公開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抓緊製訂、及時公開全省統一的節能節地節水、環境、技術、質量、安全等市場準入標準,推動形成部門聯合、隨機抽查、按標監管的“一次到位”機製。全麵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借助互聯網和公共數據共享等手段優化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流程。打造全省統一的移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平台,大力推進互聯網便民應用服務開發,逐步形成各項便民服務在線谘詢、網上辦理、證照快遞送達的“零上門”機製。及時發布投資核準事項清單、省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設立後的經營許可清單等,接受群眾監督。及時公開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廢止、失效等情況,並在政府門戶網站已發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確標注。2017年底前完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編製工作,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全麵公開;立足需求導向,優先推動企業注冊登記、項目投資、創業創新,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上網,加快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台融合發展,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便捷。(省級有關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推進國資國企信息公開。做好國有產權交易、增資擴股項目的信息披露和結果公示工作,推動產權交易機構與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實現信息共享。落實《省屬企業重大信息公開暫行辦法》,按月公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主要經濟效益指標、主要行業盈利、重大變化事項等情況。依法依規公開省屬企業生產經營、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省屬企業改革重組結果,省屬企業負責人重大變動、年度薪酬,以及省屬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工作情況。指導省屬企業做好信息公開試點工作。(省國資委、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信息公開。做好農產品價格信息公開工作,每周發布省內批發市場價格信息、國際農產品價格信息,收購旺季時每5日發布全省小麥、稻穀收購進度和收購價格信息,發布年度糧食、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等農產品供需平衡表,反映市場供求關係。圍繞“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及時發布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信息。進一步加大糧食安全信息和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公開力度,推動我省糧食生產穩定發展。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公開力度,深入解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業補貼、新型農業主體培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民工返鄉創業等政策措施,通過編印操作手冊、組織專題培訓、駐村幹部講解等方式,真正讓農民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推動各縣(市、區)政府及時公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等工作進展情況,方便農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省農辦、省農業廳、省糧食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推進財稅體製改革信息公開。加大營改增相關政策措施、操作辦法、改革進展及成效公開力度,密切跟蹤企業對全麵推開營改增政策的輿情反映,及時回應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信息公開製度,各級政府要定期公開政府債務限額和舉借、使用、償還等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各級政府要按照規定做好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在本級政府或財政部門網站設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平台(或專欄),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對公開內容進行分級分類,方便公眾查閱和監督。(省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以政務公開助力調結構
  (一)推進發展新產業、培育新動能工作信息公開。圍繞推進我省製造業及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加大政策及其執行情況公開力度,及時發布推廣典型經驗做法,調動企業和科研人員參與新舊發展動能接續轉換的積極性。在製訂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方麵監管政策時,要通過征求意見、聽證座談、谘詢協商等方式,擴大相關市場主體的參與度。注重收集公眾對發展新產業、培育新動能政策的反映,主動及時做好解疑釋惑和輿論引導工作。(省級有關部門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推進化解過剩產能工作信息公開。健全淘汰落後產能公示公告製度,實行事前公示、事後公告。根據年度目標任務要求,分批次向社會公示承擔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已完成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公布企業產能、獎補資金分配、違法違規建設生產和不達標情況。化解過剩產能驗收合格後,及時向社會公開上一年度化解過剩產能情況。利用省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布化解過剩產能相關信息,並提供給“信用中國”網站同步發布。督促指導省屬企業做好有關公示公告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消費升級和產品質量提升工作信息公開。定期發布消費市場運行情況分析報告,重點公開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消費品和區域旅遊、體育健身、醫養結合、健康管理、文化創意等新興服務業的消費情況,引導消費升級。圍繞標準強省、質量強省、品牌強省建設,推進產品質量監管政策、法規、標準、程序和結果公開。推動推薦性國家標準全文公開。做好質量提升行動、執法專項行動信息公開,公開質量違法行為記錄、缺陷產品名單及後續處理情況,促進中高端產品供給。及時公布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結果。發布消費者訴求數據分析報告。加大對查處假冒偽劣、虛假廣告、價格欺詐等行為的公開力度,打造“放心消費在浙江”品牌。(省工商局、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省體育局、省旅遊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四、以政務公開助力惠民生
  (一)推進扶貧脫貧和社會救助信息公開。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政策、扶貧對象、幫扶措施、扶貧成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力度。26個加快發展縣要公開統籌整合使用的涉農資金來源、用途和項目建設等情況;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脫貧人口名單、扶貧項目實施情況。高度重視困難群眾救助信息公開,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增強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省扶貧辦、省民政廳和各設區市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實行環境保護例行新聞發布會製度,及時公開環境政策措施、環境治理工作進展等信息。加大全省重點區域及主要城市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信息公開力度,積極發揮新媒體主動推送功能或運用手機短信,主動向市民公開空氣質量預報。加大霧霾治理信息公開力度,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建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統一平台,集中發布重點排汙單位環境信息。(省環保廳牽頭落實)圍繞“五水共治”,實行“一月一督查一通報一排名”,及時公開剿滅劣Ⅴ類水工作計劃、工作進展。開展城市水環境質量排名工作,每年公布水質最好和最差的城市名單。持續推進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依法公開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及時公開全麵推行河長製工作實施方案、管理保護目標、督查考核情況以及河湖保護情況。(省治水辦﹝省河長辦﹞、省農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推進教育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建立全省年度教育經費統計公告製度,進一步做好教育監管信息公開,繼續推進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和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開,加大全省教育督導評估監測報告發布力度。有序公開全麵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公開,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公開義務教育招生範圍、招生條件、學校情況、招生結果等信息。針對部分適齡兒童或少年延緩入學、休學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省教育廳牽頭落實)推行衛生計生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製度。及時公開“雙下沉、兩提升”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基層的信息,緩解群眾看病難問題。做好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和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落實情況公開工作,以設區市為單位指導轄區內醫療機構公開常規醫療服務價格、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價格信息。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建立違規違紀問題處理結果公開機製,改善群眾就醫感受。(省衛生計生委牽頭落實)
  (四)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息公開。加大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公開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信息。定期公布全省食品抽檢總體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核查處置情況。建設新媒體發布平台,強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態化抽檢信息公開機製,增強公眾獲取抽檢結果、了解食品知識的便利度。進一步做好藥品監督檢查和抽檢信息公開,及時公開藥品監督抽檢、飛行檢查、規範認證以及召回產品、停產整頓、收回或撤銷證書等情況。做好醫藥代表登記備案信息公開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落實)
  五、以政務公開助力防風險
  (一)圍繞防範金融風險推進公開。製訂金融領域特別是資本市場相關政策時,對需要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向社會公布的,要高度重視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做到同步聯動、防止脫節。密切關注政府債務、銀行信貸、企業投資負債、互聯網金融等方麵的輿情,針對誤讀、曲解、不實等情況,注重發揮主流新聞媒體作用,及時開展有理有據的回應。及時發布“去不良”行動計劃及有關進展情況,動態發布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和稽查執法工作,主動公開行政處罰決定、市場禁入決定和行政許可決定,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和透明度。(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金融辦、省新聞辦、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外彙管理局﹞、浙江銀監局、浙江證監局、浙江保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二)圍繞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公開。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定期發布機製,做好對分類調控、因城施策等房地產政策的解讀工作,抑製投機性購房,正確引導輿論,穩定市場預期和信心。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信息公開,嚴格規範房地產開發和中介市場秩序,防止虛假宣傳、惡意炒作等加劇市場波動。深化棚戶區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公開工作,進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任務完成情況等方麵的公開。指導、督促各地及時規範發布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公示和供應結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產用地供應數據、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數據等。進一步完善省級征地信息公開平台,統一發布征地信息。(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落實)
  (三)圍繞防範遏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推進公開。及時發布安全提示,做好重大事故隱患掛牌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信息公開力度,公開常規執法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執法信息。落實好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製度,並向社會公布。(省安監局牽頭落實)
  六、增強政務公開實效
  (一)全麵落實“五公開”工作機製。認真落實《意見》及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年內要完成“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程序、建立公開內容動態擴展機製等工作,進一步完善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穩步有序拓展公開範圍。組織開展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納入國家試點範圍的地區要做細試點方案,確保取得實效,未納入國家試點範圍的地區,要積極探索符合基層特點的製度機製和公開方式,形成自身特點亮點。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外,要積極通過網絡、新媒體等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原則上都要公開答複全文,及時回應關切,接受群眾監督。
  (二)進一步健全解讀回應機製。切實落實《意見》及實施細則關於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的相關規定。省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的職責,充分利用新聞發布會、政策吹風會等方式,主動回應重大輿論關切,釋放信號,引導預期。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嚴格執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最遲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的時限要求,快速反應、及時發聲。落實通報批評和約談製度,確保回應不超時、內容不敷衍。
  (三)加強政務公開平台建設。各地、各部門辦公室(廳)要切實履行對政府網站的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做好日常監測和季度抽查,及時公開抽查情況;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對保障不力的要關停上移,切實提高管理水平。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明確開辦主體責任,健全內容發布審核機製,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切實解決更新慢、“雷人雷語”、無序發聲、敷衍了事等問題。積極推進政府公報同步上網,加快曆史公報數字化工作。
  (四)依法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眾合理的信息需求。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複工作,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複,增強答複內容針對性,對能夠確定救濟渠道的,應予以明示,答複形式要嚴謹規範。對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麵問題,要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工作建議。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製定本地、本部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安排,並在本要點公布後30日內在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加強督查評估,將政務公開納入績效考核體係。請各設區市、省級有關單位確定落實工作要點的負責人、聯絡人,並將聯係方式在2017年5月5日前報送省政府信息公開辦。省政府辦公廳將適時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4月2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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