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479/2024-0011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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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杭建設〔2024〕137號 | 公開日期 | 2024-11-04 15:18:48 |
發布單位 | 市建委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有效性 | 有效 | 統一編號 | JZAC16-2024-0009 |
政策原文 |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杭州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杭州市氣象局關於印發《進一步優化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施工許可辦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 ||
政策解讀 | 《進一步優化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施工許可辦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政策解讀 | ||
圖解 | 《進一步優化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施工許可辦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圖文政策解讀 |
在杭州市建設網公開征集社會意見(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3日)。(公開征求意見網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171.html),公示期間,共收到群眾建議意見7條,采納情況詳見附表。
附表:
文 件 名 稱 | 關於進一步優化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施工許可辦理的實施意見(試行) | |||
1 | 社會公共意見 | 征求稿第 3 頁“(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對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級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鑒於其他省份地市試行取消圖審後存在較多的圖紙違反國家強製性規範情況,征求稿中未明確對取消施工圖審查項目上傳圖紙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罰則,建議明確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對建設單位提供不真實送審資料(上傳圖紙違反規範標準和圖紙質量承諾書虛假)的行為進行處罰,壓實“誰建設、誰負責”的首要責任。 | 采納 | 各部門根據法律法規依法處置,但不在此文件中一一列出。 |
2 | 社會公共意見 | 征求稿第4頁“獲得施工許可對應階段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逾期未取得的,各級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征求稿中未明確對施工圖後置審查項目上傳圖紙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具體罰則,建議明確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對建設單位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行為進行處罰,壓實“誰建設、誰負責”的首要責任。 | 采納 | 各部門根據法律法規依法處置,但不在此文件中一一列出。 |
3 | 社會公共意見 | 征求稿第4頁“3.取消施工圖審查項目、取得圖審合格書前的施工圖後置審查項目,以上傳圖審係統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作為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人防質量監督的依據。” 根據住建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第三條“從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等活動,以及實施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應當以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為依據。”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建議一:對取消施工圖審查項目中被選定抽查的項目(抽查比例不低於 70%),應當修改為取消施工圖審查項目中被抽查的,以抽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作為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依據。建議二:對施工圖後置審查項目,應當修改為以取得圖審合格書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作為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依據。 | 采納 | 已修改。質量監督機構以圖審係統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作為監督依據。 |
4 | 社會公共意見 | 閱讀了征求意見稿,對一般項目取消施工圖審查表示讚同,符合國家政策導向。但需要更細致。比如,浙江省住建廳下發的浙建(2013)2號文件《建築幕牆安全技術要求》第2.1條規定:建築幕牆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圖審查前組織專家對幕牆專項設計方案進行結構安全性論證。如果取消圖審,幕牆專項設計方案是否不需要進行結構安全性論證? 根據住建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下發的建標(2015)38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玻璃幕牆安全防護工作的通知》第二(五)條的規定,幕牆施工圖設計師需要進行安全技術論證。所以,對一般項目取消施工圖審查,但涉及幕牆施工圖設計的還是應進行結構安全性論證。 | 采納 | 幕牆專項設計安全論證按國家、省建設廳相關文件執行。 |
5 | 社會公共意見 | 目前建築設計行業在圖審時審查意見較多,而且多數設計院存在一個注冊建築師在一個項目服務周期(從項目方案開始到項目竣工驗收)內同時敲章,擔任項目負責人服務幾十個甚至上百個項目,嚴重影響項目質量。 取消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從長遠發展看有一定的必要性,但若不解決上述問題,嚴格限製每個注冊建築師在一個項目服務周期內管理的項目數量,建設項目安全隱患將難以估量。 | 不采納 | 限製注冊建築師在一個項目服務周期內管理項目數量無法律法規依據,且非本實施意見涉及內容。 |
6 | 社會公共意見 | 征求稿第3頁“2.深化分階段施工許可。建設單位在申請基坑圍護、主體工程底板以下施工許可時,無需辦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核實與征收”、“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消防設計審查”等手續。” 根據住建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特殊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建議對於特殊建設工程,應當明確建設單位申請底板以下施工許可時應辦理消防設計審查手續。 | 不采納 | 1.基坑圍護、主體工程底板以下不涉及消防內容,此做法屬於優化項目審批流程。.2.省建設廳已發文此做法在全省推廣實施,並在《全國營商環境工作簡報》作為典型案例介紹。 |
7 | 社會公共意見 | 征求稿第 4 頁“建設單位應在項目施工許可證核發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並在辦理消防驗收(備案)前,獲得施工許可對應階段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 根據住建部《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第五條“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進行竣工驗收:(一)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四)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並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五)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對於施工圖後置審查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意見作為竣工驗收時重要的檔案資料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竣工驗收前應當完成圖紙審查並獲得審查合格書。建議修改為在竣工驗收前,獲得施工許可對應階段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 | 不采納 | 1.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在浙江省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複》(國函〔2020〕140號),在浙江省暫時調整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款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2.竣工驗收需要具備的條件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執行,非本文件需要明確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