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關於進一步優化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施工許可辦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範圍)、實行告知承諾製”等改革要求,市建委、市國動辦、市氣象局牽頭製定了《關於進一步優化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施工許可辦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和依據

2020年以來,杭州市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營商環境優化等工作為契機,在堅持施工圖聯合審查基礎上,積極開展分級分類審查,有效縮短施工圖審查時間。為對標先進,在當前經濟環境下,進一步壓減圖審耗費時間和施工許可審批時限,有效加快項目開工建設。並且,在簡化相關程序的同時,有效促進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轉變觀念,落實主體責任,實現勘察設計質量水平穩步提升,製定本《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杭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省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健全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機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製定本《實施意見》。

二、適用對象

本實施意見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根據工作推進安排,本實施意見將率先在蕭山區、餘杭區、錢塘區開展試點工作,試點時間1年。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3個方麵內容。部分內容解讀如下:

(一)關於總體要求。本次改革旨在通過深化施工圖審查改革、優化施工許可辦理流程,有效提升施工圖審查效率、精簡審批材料、縮短項目前期審批時間,促進杭州市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境邁向更高水平。同時,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和行業管理,實現勘察設計質量水平穩步提升。

(二)關於主要任務。

1.關於施工圖分類審查改革:根據項目風險程度,進一步縮小施工圖審查範圍。對風險較小的一般項目取消施工圖審查;對消防特殊建設工程等5類特殊項目實行施工圖後置審查。

2.關於施工許可辦理:

1)簡化申請材料。施工圖審查合格文件不再作為施工許可前置條件:一般項目,可憑《施工圖上傳確認書》替代圖審合格文件申請辦理施工許可;特殊項目可憑《施工圖上傳確認書》和施工圖質量承諾書替代圖審合格文件申請辦理施工許可。

2)優化環節辦理。消防設計審查、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實行告知承諾製;人防相關手續的申請材料由《施工圖審查報告》及加蓋審圖章的施工圖調整為施工圖。

3)深化分階段施工許可。確定總包單位後,建設單位可按照基坑圍護、主體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體工程底板以上、專項工程四個階段分別或組合申請辦理施工許可。其中,申請基坑圍護、主體工程底板以下施工許可時,無需辦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核實與征收”、“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消防設計審查”等手續。

3.關於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本次改革相關做法及杭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工作實際,建立完善施工圖審查閉環和抽查機製。對取消圖審的項目,按不低於70%的比例進行抽查;對實行後置審查的項目,明確建設單位應在施工許可證核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獲得施工許可對應階段的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三)關於保障措施。本次改革工作將主要從深化全過程圖紙數字化管理、經費落實和強化信用體係建設3個方麵予以全麵保障。

四、注意事項

1.關於特殊項目的範圍。本實施意見所指的消防特殊建設工程是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58號)第十四條所列的建設工程;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是指《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1號)第二條所規定的建築工程。

2.關於分階段施工許可。建設單位可根據施工進度,按階段順序分別或組合申請施工許可,不允許跳躍階段申請。分階段首次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建設單位通過申請施工內容變更方式申請餘下階段施工許可。四個階段的施工總承包單位須保持一致。

3.關於消防、人防等事項的辦理要求。建設單位在申請主體工程底板以上施工許可前應完成“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核實與征收”、“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消防設計審查”等手續的辦理。

4.關於閉環監督管理。各級監督機構以圖審係統中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作為監督和驗收依據。因施工圖抽查、審查過程中發現問題需進行整改的,或因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建設單位應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在圖審係統完成設計變更。若圖紙變更內容涉及正在施工或已完成施工的,建設單位應同步落實現場返工整改。

五、關鍵詞解釋

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是指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和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等內容進行的審查。

2.“施工圖聯合審查”是指整合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相關施工圖審查環節,實現一個圖審機構統一審查、按專業分別出具審查報告。

3.“告知承諾製”是指申請人在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行政機關以書麵形式將義務、要求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麵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並依據書麵承諾辦理相關行政事項的工作機製。

六、新舊政策差異

1.關於分類審查的劃分條件。原先,杭州市施工圖審查分為免於圖審(低風險工程、公園綠化項目、寬度30米以下一般城市道路)、前置審查(消防特殊建設工程、應建防空地下室工程、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築類工程等6類以及符合特定情形的既有建築二次裝修、加固加層改造工程)、後置審查三類情形。此次改革將審查類型調整為一般項目取消圖審、消防特殊建設工程、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橋梁工程等5類項目後置審查兩類。

2.關於各類項目的執行原則。原先,施工圖審查按照就高原則執行,即:免於施工圖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可申請參照後置審查或前置審查項目申請施工圖文件審查及辦理施工許可。此次改革將按照項目分類規則嚴格開展施工圖審查或抽查工作,即:屬於取消圖審範圍的項目,隻進行施工圖抽查,不再進行施工圖審查。

3.關於事中事後監管閉環。原先,對於免審項目和後審項目沒有明確的事後抽查和閉環監管機製。本次改革,對取消圖審項目,明確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圖審機構按不低於70%的比例進行抽查,並需在施工許可證核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出具抽查意見;對後置審查的項目,明確建設單位應在施工許可證核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獲得施工許可對應階段的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對於實行告知承諾製的許可事項,承諾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履行承諾的,作出許可決定的部門可依法撤銷行政許可。

七、文件執行時間

本實施意見自2025年1月1日起在試點地區率先施行。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係方式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葉軍,0571-85085180(施工圖審查);胡利梅,0571-85085149(施工許可);

杭州市國防動員辦公室:萬柯,0571-85085132;

杭州市氣象局:任勇,0571-89582321。

政策解讀
《關於進一步優化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施工許可辦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圖審查(或縮小審查範圍)、實行告知承諾製”等改革要求,市建委、市國動辦、市氣象局牽頭製定了《關於進一步優化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施工許可辦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製定背景和依據

2020年以來,杭州市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營商環境優化等工作為契機,在堅持施工圖聯合審查基礎上,積極開展分級分類審查,有效縮短施工圖審查時間。為對標先進,在當前經濟環境下,進一步壓減圖審耗費時間和施工許可審批時限,有效加快項目開工建設。並且,在簡化相關程序的同時,有效促進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轉變觀念,落實主體責任,實現勘察設計質量水平穩步提升,製定本《實施意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杭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省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健全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機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製定本《實施意見》。

二、適用對象

本實施意見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根據工作推進安排,本實施意見將率先在蕭山區、餘杭區、錢塘區開展試點工作,試點時間1年。

三、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3個方麵內容。部分內容解讀如下:

(一)關於總體要求。本次改革旨在通過深化施工圖審查改革、優化施工許可辦理流程,有效提升施工圖審查效率、精簡審批材料、縮短項目前期審批時間,促進杭州市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境邁向更高水平。同時,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和行業管理,實現勘察設計質量水平穩步提升。

(二)關於主要任務。

1.關於施工圖分類審查改革:根據項目風險程度,進一步縮小施工圖審查範圍。對風險較小的一般項目取消施工圖審查;對消防特殊建設工程等5類特殊項目實行施工圖後置審查。

2.關於施工許可辦理:

1)簡化申請材料。施工圖審查合格文件不再作為施工許可前置條件:一般項目,可憑《施工圖上傳確認書》替代圖審合格文件申請辦理施工許可;特殊項目可憑《施工圖上傳確認書》和施工圖質量承諾書替代圖審合格文件申請辦理施工許可。

2)優化環節辦理。消防設計審查、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實行告知承諾製;人防相關手續的申請材料由《施工圖審查報告》及加蓋審圖章的施工圖調整為施工圖。

3)深化分階段施工許可。確定總包單位後,建設單位可按照基坑圍護、主體工程底板以下(不含底板)、主體工程底板以上、專項工程四個階段分別或組合申請辦理施工許可。其中,申請基坑圍護、主體工程底板以下施工許可時,無需辦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核實與征收”、“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消防設計審查”等手續。

3.關於事中事後監管。結合本次改革相關做法及杭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工作實際,建立完善施工圖審查閉環和抽查機製。對取消圖審的項目,按不低於70%的比例進行抽查;對實行後置審查的項目,明確建設單位應在施工許可證核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獲得施工許可對應階段的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三)關於保障措施。本次改革工作將主要從深化全過程圖紙數字化管理、經費落實和強化信用體係建設3個方麵予以全麵保障。

四、注意事項

1.關於特殊項目的範圍。本實施意見所指的消防特殊建設工程是指《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58號)第十四條所列的建設工程;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是指《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1號)第二條所規定的建築工程。

2.關於分階段施工許可。建設單位可根據施工進度,按階段順序分別或組合申請施工許可,不允許跳躍階段申請。分階段首次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建設單位通過申請施工內容變更方式申請餘下階段施工許可。四個階段的施工總承包單位須保持一致。

3.關於消防、人防等事項的辦理要求。建設單位在申請主體工程底板以上施工許可前應完成“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核實與征收”、“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消防設計審查”等手續的辦理。

4.關於閉環監督管理。各級監督機構以圖審係統中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作為監督和驗收依據。因施工圖抽查、審查過程中發現問題需進行整改的,或因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建設單位應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在圖審係統完成設計變更。若圖紙變更內容涉及正在施工或已完成施工的,建設單位應同步落實現場返工整改。

五、關鍵詞解釋

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是指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和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等內容進行的審查。

2.“施工圖聯合審查”是指整合建設、人防、消防、氣象等相關施工圖審查環節,實現一個圖審機構統一審查、按專業分別出具審查報告。

3.“告知承諾製”是指申請人在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事項時,行政機關以書麵形式將義務、要求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書麵承諾已經符合告知的相關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並依據書麵承諾辦理相關行政事項的工作機製。

六、新舊政策差異

1.關於分類審查的劃分條件。原先,杭州市施工圖審查分為免於圖審(低風險工程、公園綠化項目、寬度30米以下一般城市道路)、前置審查(消防特殊建設工程、應建防空地下室工程、政府投資的房屋建築類工程等6類以及符合特定情形的既有建築二次裝修、加固加層改造工程)、後置審查三類情形。此次改革將審查類型調整為一般項目取消圖審、消防特殊建設工程、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橋梁工程等5類項目後置審查兩類。

2.關於各類項目的執行原則。原先,施工圖審查按照就高原則執行,即:免於施工圖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可申請參照後置審查或前置審查項目申請施工圖文件審查及辦理施工許可。此次改革將按照項目分類規則嚴格開展施工圖審查或抽查工作,即:屬於取消圖審範圍的項目,隻進行施工圖抽查,不再進行施工圖審查。

3.關於事中事後監管閉環。原先,對於免審項目和後審項目沒有明確的事後抽查和閉環監管機製。本次改革,對取消圖審項目,明確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圖審機構按不低於70%的比例進行抽查,並需在施工許可證核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出具抽查意見;對後置審查的項目,明確建設單位應在施工許可證核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獲得施工許可對應階段的施工圖審查合格書;對於實行告知承諾製的許可事項,承諾人在規定時間內未履行承諾的,作出許可決定的部門可依法撤銷行政許可。

七、文件執行時間

本實施意見自2025年1月1日起在試點地區率先施行。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係方式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葉軍,0571-85085180(施工圖審查);胡利梅,0571-85085149(施工許可);

杭州市國防動員辦公室:萬柯,0571-85085132;

杭州市氣象局:任勇,0571-8958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