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索引號 002489479/2024-00050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建市發〔2024〕116號 公開日期 2024-06-04 15:05:04
發布單位 市建委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JZAC16-2024-0001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修訂印發《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的通知
圖解 《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圖文政策解讀
意見征集采納 《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采集采納情況
《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修訂的必要性和意義

自2003年以來,市建委積極探索提高建築業農民工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的新路子,並由此形成了“政府指導、企業主辦、工地建校、社會參與”的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辦學模式。20年來,全市累計創辦建設工地民工學校8600餘所,參訓民工學員超百萬餘人次。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的創辦為提升一線建築工人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規範建築企業和建築工地勞務用工管理,促進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構建和諧建設行業作出了重要貢獻,受到了中央、省、市等多位領導的肯定和表揚。

經過多年的實踐總結和反複提煉,2012年1月《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印發,2019年1月進行第一次修訂。《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的實施,為推動全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建設常態化、製度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進入新時代,黨和政府對培育新時代建築產業工人隊伍提出了更高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產業工人隊伍建設,加快建設一支宏大的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產業工人大軍”。在浙江省“新春第一會”上,加強“高素質幹部隊伍、高水平創新型人才和企業家隊伍、高素養勞動者隊伍”建設,被明確為深入實施“八八戰略”、構築人才競爭新優勢的固本之舉。

提升建築業一線建築工人技能,培育高素養建築大軍隊伍,也是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增強我市建築產業核心競爭力的必然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浙江建築業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1〕19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函〔2022〕11號)提出要“加快向現代產業工人轉型”和“夯實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建築產業工人隊伍建設,實施職工素質提升工程”。

同時,浙江省建設廳印發了《關於浙江省建築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的實施意見》(浙建〔2021〕8號),對建築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係做了調整,《管理辦法》中“民工學校辦學實行現場與市場聯動機製,民工學校辦學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係”與該規範性文件相衝突。

因此,適應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進一步修訂和完善《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一線建築工人培訓教育,提升一線建築工人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打造高素養建築大軍隊伍,尤為必要,也十分重要。

二、修訂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浙江建築業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1〕19號)。

2、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函〔2022〕11號)。

3、住建部等12部委《關於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築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105號)和省住建廳等10部門《關於加快培育新時代浙江建築產業工人隊伍的實施意見》(浙建〔2021〕9號)。

三、主要內容

修訂後的《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共21條,大致分為五個部分,具體如下:

第一部分,包括前言和第1-4條。明確《管理辦法》的依據、指導思想、適用範圍和建校標準。

第二部分,各方職責(第5-10條)。明確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民工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明確民工學校總校和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的職責,以及施工現場各建設方的職責。

第三部分,建設與管理(第11-17條)。明確建設工地民工學校日常建設與管理。明確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課程設置、載體活動和教學台賬管理等,明確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服務整個流程,包括申報、日常教學管理和考評。

第四部分,激勵機製(第18、19條)。實行樣板民工學校創建製。對獲得“樣板民工學校”和民工學校建設管理中受到各級政府或主管部門表彰的相關企業和工程項目,同等條件下,可在“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優良工地”、“優秀紅色工地”等各類評優評先中予以優先考慮。

最後部分,後續需要做的工作(第20、21條)。依據修訂後的《管理辦法》,修改《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考評評分表》等 ;廢止原《管理辦法》,明確新《管理辦法》的實施時間。

四、適用對象

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含軌道交通)工程。

五、注意事項

1、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所承建工程開工後30天內,由企業總校發文成立項目民工學校,明確校長、教務負責人、師資配備及承擔的教學任務,並將相關信息上傳至“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信息管理平台”。

2、民工學校需結合施工現場管理要求,製訂教學活動計劃,每月集中教學或活動不少於4次。

3、民工學校按照《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教學台賬》統一文本相關要求,及時收集、整理和編製辦學台賬,並將民工學校辦學及活動開展情況,及時上傳“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信息管理平台”。民工學校教學台賬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4、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前的一個月內,民工學校主辦單位持《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考評驗收申報表》、《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考評驗收評分表》和總結材料,通過網上“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信息管理平台”,向民工學校所屬住建局申請考評。

六、關鍵詞解釋

1、建設工地民工學校是指,設立在建設工地,對參與工程建設的農民工、作業人員進行非學曆教育培訓、組織管理、公共服務的平台和管理服務體係。

2、企業總校是指,具有二級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業企業,成立以企業黨政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領導的民工學校總校教學組織管理機構,負責製定年度教學計劃和技能競賽計劃,以及企業技能工人的培訓教育計劃,指導和監督所承建工程民工學校建設與管理等。

七、新舊政策差異

與原《管理辦法》相對照,修訂後的《管理辦法》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突出民工學校辦學的指導思想,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項目黨建”為統領,以培育高素養建築大軍隊伍為目標,圍繞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農民工權益保障和“紅色工地”、“清廉工地”建設,堅持“政府指導、企業主辦、工地建校、社會參與”的辦學模式,強化建設工地農民工安全意識,提升農民工技術技能和綜合素質,助力建築業“三支隊伍”建設。

(二)按照“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工作原則,進一步明確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職責和民工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同時,強化民工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溝通協調和各項管理服務職責。進一步明確民工學校總校和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職責分工,特別是民工學校總校對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的統籌、指導、監督和動態管理。

(三)突出項目黨建統領,一體推進民工學校和“紅色工地”、“清廉工地”建設。如要求在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設立黨建指導員,通過黨員先鋒崗、黨員誌願服務隊、網格黨建和黨建聯建等載體活動,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和帶頭作用。

(四)緊扣“工程建設”需要,結合施工現場管理和根治欠薪要求,開展民工學校辦學。民工學校教學內容要學以致用,以技能培訓、安全教育和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為主,突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文明施工、工資權益障”等方麵必修課程,要確保作業人員崗前培訓率100%,做到“不培訓,不上崗”。

(五)突出民工學校辦學“自願性”原則,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創建樣本民工學校。降低硬件要求,取消約束機製,突出辦學成效,切實為企業減負。充分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遠程教學技術,將有形的民工學校,升華至無形的民工學校。

八、解讀機構、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構: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解讀人:金臻麗 俞輝

政策谘詢電話:0571-85365278

政策解讀
索引號 002489479/2024-00050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建市發〔2024〕116號 公開日期 2024-06-04 15:05:04
發布單位 市建委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JZAC16-2024-0001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修訂印發《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的通知
圖解 《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圖文政策解讀
意見征集采納 《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采集采納情況
《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修訂的必要性和意義

自2003年以來,市建委積極探索提高建築業農民工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的新路子,並由此形成了“政府指導、企業主辦、工地建校、社會參與”的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辦學模式。20年來,全市累計創辦建設工地民工學校8600餘所,參訓民工學員超百萬餘人次。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的創辦為提升一線建築工人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規範建築企業和建築工地勞務用工管理,促進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構建和諧建設行業作出了重要貢獻,受到了中央、省、市等多位領導的肯定和表揚。

經過多年的實踐總結和反複提煉,2012年1月《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印發,2019年1月進行第一次修訂。《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的實施,為推動全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建設常態化、製度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進入新時代,黨和政府對培育新時代建築產業工人隊伍提出了更高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產業工人隊伍建設,加快建設一支宏大的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產業工人大軍”。在浙江省“新春第一會”上,加強“高素質幹部隊伍、高水平創新型人才和企業家隊伍、高素養勞動者隊伍”建設,被明確為深入實施“八八戰略”、構築人才競爭新優勢的固本之舉。

提升建築業一線建築工人技能,培育高素養建築大軍隊伍,也是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增強我市建築產業核心競爭力的必然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浙江建築業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1〕19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函〔2022〕11號)提出要“加快向現代產業工人轉型”和“夯實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建築產業工人隊伍建設,實施職工素質提升工程”。

同時,浙江省建設廳印發了《關於浙江省建築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的實施意見》(浙建〔2021〕8號),對建築施工企業信用評價體係做了調整,《管理辦法》中“民工學校辦學實行現場與市場聯動機製,民工學校辦學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體係”與該規範性文件相衝突。

因此,適應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進一步修訂和完善《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一線建築工人培訓教育,提升一線建築工人職業技能和綜合素質,打造高素養建築大軍隊伍,尤為必要,也十分重要。

二、修訂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浙江建築業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1〕19號)。

2、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市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函〔2022〕11號)。

3、住建部等12部委《關於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築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105號)和省住建廳等10部門《關於加快培育新時代浙江建築產業工人隊伍的實施意見》(浙建〔2021〕9號)。

三、主要內容

修訂後的《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共21條,大致分為五個部分,具體如下:

第一部分,包括前言和第1-4條。明確《管理辦法》的依據、指導思想、適用範圍和建校標準。

第二部分,各方職責(第5-10條)。明確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民工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明確民工學校總校和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的職責,以及施工現場各建設方的職責。

第三部分,建設與管理(第11-17條)。明確建設工地民工學校日常建設與管理。明確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課程設置、載體活動和教學台賬管理等,明確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管理服務整個流程,包括申報、日常教學管理和考評。

第四部分,激勵機製(第18、19條)。實行樣板民工學校創建製。對獲得“樣板民工學校”和民工學校建設管理中受到各級政府或主管部門表彰的相關企業和工程項目,同等條件下,可在“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優良工地”、“優秀紅色工地”等各類評優評先中予以優先考慮。

最後部分,後續需要做的工作(第20、21條)。依據修訂後的《管理辦法》,修改《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考評評分表》等 ;廢止原《管理辦法》,明確新《管理辦法》的實施時間。

四、適用對象

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含軌道交通)工程。

五、注意事項

1、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所承建工程開工後30天內,由企業總校發文成立項目民工學校,明確校長、教務負責人、師資配備及承擔的教學任務,並將相關信息上傳至“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信息管理平台”。

2、民工學校需結合施工現場管理要求,製訂教學活動計劃,每月集中教學或活動不少於4次。

3、民工學校按照《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教學台賬》統一文本相關要求,及時收集、整理和編製辦學台賬,並將民工學校辦學及活動開展情況,及時上傳“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信息管理平台”。民工學校教學台賬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4、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前的一個月內,民工學校主辦單位持《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考評驗收申報表》、《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考評驗收評分表》和總結材料,通過網上“杭州市建設工地民工學校信息管理平台”,向民工學校所屬住建局申請考評。

六、關鍵詞解釋

1、建設工地民工學校是指,設立在建設工地,對參與工程建設的農民工、作業人員進行非學曆教育培訓、組織管理、公共服務的平台和管理服務體係。

2、企業總校是指,具有二級以上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業企業,成立以企業黨政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領導的民工學校總校教學組織管理機構,負責製定年度教學計劃和技能競賽計劃,以及企業技能工人的培訓教育計劃,指導和監督所承建工程民工學校建設與管理等。

七、新舊政策差異

與原《管理辦法》相對照,修訂後的《管理辦法》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突出民工學校辦學的指導思想,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項目黨建”為統領,以培育高素養建築大軍隊伍為目標,圍繞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農民工權益保障和“紅色工地”、“清廉工地”建設,堅持“政府指導、企業主辦、工地建校、社會參與”的辦學模式,強化建設工地農民工安全意識,提升農民工技術技能和綜合素質,助力建築業“三支隊伍”建設。

(二)按照“分級管理”和“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工作原則,進一步明確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職責和民工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同時,強化民工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溝通協調和各項管理服務職責。進一步明確民工學校總校和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職責分工,特別是民工學校總校對建設工地民工學校的統籌、指導、監督和動態管理。

(三)突出項目黨建統領,一體推進民工學校和“紅色工地”、“清廉工地”建設。如要求在建設工地民工學校設立黨建指導員,通過黨員先鋒崗、黨員誌願服務隊、網格黨建和黨建聯建等載體活動,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和帶頭作用。

(四)緊扣“工程建設”需要,結合施工現場管理和根治欠薪要求,開展民工學校辦學。民工學校教學內容要學以致用,以技能培訓、安全教育和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為主,突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文明施工、工資權益障”等方麵必修課程,要確保作業人員崗前培訓率100%,做到“不培訓,不上崗”。

(五)突出民工學校辦學“自願性”原則,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創建樣本民工學校。降低硬件要求,取消約束機製,突出辦學成效,切實為企業減負。充分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等遠程教學技術,將有形的民工學校,升華至無形的民工學校。

八、解讀機構、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構: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解讀人:金臻麗 俞輝

政策谘詢電話:0571-8536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