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479/2024-0007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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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杭建法通知〔2024〕47號 | 公開日期 | 2024-07-12 13:49:38 |
發布單位 | 市建委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有效性 | 有效 | 統一編號 | JZAC16-2024-0004 |
政策原文 | 關於公布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 ||
圖解 | 關於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圖文政策解讀 | ||
意見征集采納 | 關於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 |
一、背景及依據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的規定和國家、省、市有關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製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組織清理本機關製定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為保持法製統一,提高我委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公信力和權威性,組織開展了+本次清理工作。
二、清理範圍、內容
(一)清理範圍。我委製發的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
(二)清理原則。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不一致或者已經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要予以廢止,適用期已過、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三、清理過程
在杭州市建設網公開征集社會意見(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3日)。(公開征求意見網址:http://cxjw.hangzhou.gov.cn/art/2024/5/14/art_1229441690_58917828.html)公示期間,未收到書麵社會意見。
同步向市相關部門,各區、縣(市)住建局征求意見。
四、清理結果及注意事項
原111件行政規範性文件,經過清理,擬保留繼續有效的規範性文件88件,擬廢止14件,擬失效9件。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五、施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0日起施行。
六、解讀機關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解讀人:高朗
聯係電話:0571-85254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