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規範性文件
索引號 002489479/2024-00075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建設〔2024〕85號 公開日期 2024-07-19 09:49:35
發布單位 市建委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16-2024-0003
政策解讀 《關於明確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圖解 《關於明確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的圖文解讀
意見征集采納 《關於明確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明確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

各區、縣(市)住建局、財政局,錢塘區行政審批局:

根據《關於規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綜〔2024〕9號)規定,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以下簡稱配套費)征收,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配套費征收實際,就杭州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配套費征收標準通知如下:

一、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配套費征收標準為:

(一)住宅項目:地上90元/平方米,地下50元/平方米;

(二)非住宅項目:

工業、交通、能源、水利項目:地上100元/平方米,地下100元/平方米;

其他非住宅項目:地上140元/平方米,地下100元/平方米。

二、其餘區、縣(市)配套費征收標準由屬地政府在省定指導標準範圍內製定,市級相關部門做好指導。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日期在2024年6月12日(含)以後的項目,按本通知的征收標準執行。

四、配套費征收範圍及對象、征收方式和減免政策按照《關於規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綜〔2024〕9號)相關規定執行。

五、國家、省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杭州市財政局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於明確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杭建設〔2024〕85號).pdf

行政規範性文件
索引號 002489479/2024-00075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建設〔2024〕85號 公開日期 2024-07-19 09:49:35
發布單位 市建委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ZJAC16-2024-0003
政策解讀 《關於明確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圖解 《關於明確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的圖文解讀
意見征集采納 《關於明確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明確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

各區、縣(市)住建局、財政局,錢塘區行政審批局:

根據《關於規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綜〔2024〕9號)規定,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以下簡稱配套費)征收,經市政府同意,結合我市配套費征收實際,就杭州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配套費征收標準通知如下:

一、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配套費征收標準為:

(一)住宅項目:地上90元/平方米,地下50元/平方米;

(二)非住宅項目:

工業、交通、能源、水利項目:地上100元/平方米,地下100元/平方米;

其他非住宅項目:地上140元/平方米,地下100元/平方米。

二、其餘區、縣(市)配套費征收標準由屬地政府在省定指導標準範圍內製定,市級相關部門做好指導。

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日期在2024年6月12日(含)以後的項目,按本通知的征收標準執行。

四、配套費征收範圍及對象、征收方式和減免政策按照《關於規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浙財綜〔2024〕9號)相關規定執行。

五、國家、省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杭州市財政局

2024年7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於明確杭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準的通知(杭建設〔2024〕85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