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479/2024-0009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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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杭建工〔2024〕123號 | 公開日期 | 2024-09-26 10:14:34 |
發布單位 | 市建委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有效性 | 有效 | 統一編號 | JZAC16-2024-0006 |
政策解讀 | 《全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
圖解 | 《全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圖文政策解讀 | ||
意見征集采納 | 《全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 |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建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工作機製,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建築垃圾長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將《全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杭州市園林文物局 杭州市交通運輸局
杭州市林業水利局 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9月23日
全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
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建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工作機製,根據《關於進一步推進建築垃圾長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建設工程管理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厘清職責,建立機製。進一步厘清責任邊界、明確管理職責,推動新形勢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的機製創新,建立科學可行、行之有效的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長效機製。
(二)壓實責任,保障建設。進一步壓實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等主體責任,強化招投標環節、合同條款設置、建築垃圾處置手續辦理、工地進出車輛管理核驗登記、數智化設備應用等方麵的管理,同時建立出土困難工地信息監測機製,推動項目有序建設,積極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三)強化聯動,提供支撐。在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領域,進一步加強建設部門與執法部門的協作聯動,為執法部門嚴格執法、規範市場行為提供基礎支撐。
二、源頭管理主體職責
(一)建設單位源頭管理責任
1.建設單位在方案設計、招投標管理、施工合同簽訂等環節明確並落實建築垃圾源頭減量的要求和措施;建設單位應將建築垃圾產生測算納入項目方案設計招標文件,要求設計單位開展土方平衡計算;將工程渣土減量措施以及處置要求納入施工招標文件,將建築垃圾減量化措施所需費用、建築垃圾運輸和利用處置費用納入招標控製價;在施工招標文件中將建築垃圾處置費用在工程量清單中單獨列項。
2.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在合同中明確工程建築垃圾規範處置的具體要求和措施,明確違約責任條款。
3.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要到項目所在地環衛主管部門辦理建築垃圾處置手續,並督促施工單位在工地車輛出入口安裝運行符合標準的數字化管控設備,數據接入市工程渣土監管服務平台。
4.建設單位應建立建築垃圾處置合同履約監督和違約處理機製,落實現場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規範落實建築垃圾處置合同分包、車輛裝載、車輛衝洗、電子轉移聯單運行等措施。
5.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違法分包運輸業務、違法運輸處置建築垃圾等行為,要運用合同條款嚴格處理,並及時報告管理部門。
6.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進行工程結算時,應嚴格核驗建築垃圾產生數量和消納去向。
7.建設單位要根據土壤檢測結果和不同土質性狀及用途,按照工程渣土分類標準,采取不同的處置措施。
(二)施工單位處置主體責任
1.施工單位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施工合同要求,編製工程建築垃圾處理方案,明確建築垃圾數量、運輸單位、處置地點等內容,並到項目所在地環衛主管部門備案,方案公示在工地出入口顯著位置。
2.施工單位要強化施工現場車輛管理,安排專人做好工地進出車輛的核驗登記工作,凡進出施工現場的車輛一律登記車輛信息、運載物品等要素並形成台賬資料,黃牌車輛及其他有貨運裝載能力的車輛進出場均需過磅並登記過磅信息,對不具備處置證、準運證、通行證或非本工程建築垃圾處置證核準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本工地從事建築垃圾運輸業務。
3.施工單位要加強建築垃圾處置分包合同履約管理,將建築垃圾運輸業務發包給具有工商營業執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運輸單位。
4.施工單位應落實電子轉移聯單製度,施工單位、運輸單位、末端處置單位各一聯,施工單位取得消納處置場地接納回執聯並核驗方量後,方可與運輸、處置單位結算相關費用。
5.施工單位要做好建築垃圾處置台賬,對土石方單位、渣土運輸單位未規範落實建築垃圾源頭管理相關舉措的,要充分運用合同條款進行處理並及時報告管理部門。
6.施工單位應嚴格做到建築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減少建築垃圾的產生。
(三)監理單位現場管理責任
1.督促施工單位規範落實建築垃圾處置合同分包、車輛裝載、車輛衝洗等措施。
2.加強對施工現場進出車輛核驗登記工作的檢查。
3.每次組織監理例會時,應對項目建築垃圾管理工作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報監督機構。報告中應包括但不限於:“兩審批兩備案”、數字化管控設備安裝使用、運輸合同分包、電子轉移聯單運行、無證車輛進出現場運輸渣土、出土台賬規範化管理、違法違規行為報告等情況。
三、部門職責
各建設管理部門應依職責加強本行業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督促建設、施工單位落實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主體責任。
(一)設計審批、概算管理部門
設計審批部門應加強對工程設計事項的日常檢查,要求建設單位在初步設計階段明確建築垃圾源頭減量的要求和措施,並開展土方平衡計算;設計審批、概算管理部門依職責要求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建築垃圾總量、回填利用量進行全麵準確測算。
(二)招投標管理部門
招投標管理部門應加強工程招投標、施工合同條款簽訂等事項的日常檢查。督促建設單位將建築垃圾產生測算納入項目方案設計招標文件;將工程渣土減量措施以及處置要求納入施工招標文件;將建築垃圾減量化措施所需費用、建築垃圾運輸和利用處置費用納入招標控製價;在施工招標文件中將建築垃圾處置費用在工程量清單中單獨列項;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工程建築垃圾規範處置的具體要求和措施,明確違約責任條款。
(三)質量安全監督機構
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摸排出土工地項目,並確保對出土項目開展每月不少於一次的檢查。在監督交底時,向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各責任主體進行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交底並下發告知書,要求各責任主體簽署承諾書;開展對施工現場建築垃圾規範堆放、覆蓋、分類管理,出土台賬的規範化記錄等事項的日常檢查;協同環衛主管部門做好數字化管控設備安裝及使用、電子轉移聯單運行、無證車輛進出、車容車貌和工地出入口秩序等事項的檢查;將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第一時間移交環衛主管部門;建立出土困難工地信息監測機製,並按要求及時通報。
四、違法違規處置
各部門要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
(一)各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大日常監管力度,第一時間將檢查中發現的違法線索通報環衛主管部門進行查處;
(二)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由環衛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並及時將立案查處信息抄告各建設主管部門;
(三)各建設主管部門根據檢查情況和環衛主管部門立案的溯源信息,依照有關規定落實關聯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責任主體的信用懲戒。
五、工作要求
聚焦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全麵梳理工作脈絡,明確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機製,抓好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確保任務分解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問題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閉環。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要加強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主動擔當和高度自覺,從“兩個維護”的高度,深刻領會抓好建築垃圾源頭管理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明確任務分工,壓實責任鏈條,確保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落地落實。
(二)壓實責任鏈條,強化行動保障。不斷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加快落實建築垃圾源頭管理舉措,緊盯責任主體履職情況,不斷完善責任鏈條,確保壓力傳導到各責任主體,形成責任主體主動作為,部門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麵。
(三)強化數字賦能,落實長效管理。借助數字化手段不斷創新監督管理方式方法,努力構建高質高效的建築垃圾源頭管理體係,為推動實現源頭管理到位、運輸監管嚴密、利用處置規範、協同監管常態、執法查處嚴格、數字賦能精準的長效管理目標補鏈強鏈。
(四)加強信息共享,強化部門協同。加強工作主動性,各部門要加強聯合檢查、聯合執法、要情會商等工作,強化與環衛主管部門的工作協同,高效落實線索移交,推動信息共享;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賬和信息報送機製,做好日常檢查、專項督導、線索移交等工作台賬,按要求定期摸排報送出土工地項目清單、創新舉措、工作亮點等工作資料。
本實施方案自2024年9月30日起實行。
附件:1.建築垃圾源頭管理責任告知書.doc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等部門關於印發《全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杭建工〔2024〕123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