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479/2024-00101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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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杭建工〔2024〕123號 | 公開日期 | 2024-09-26 11:02:36 |
發布單位 | 市建委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有效性 | 有效 | 統一編號 | JZAC16-2024-0006 |
政策原文 |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等部門關於印發《全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圖解 | 《全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圖文政策解讀 | ||
意見征集采納 | 《全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 |
一、出台背景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相關工作要求,杭州市全麵加強建築垃圾閉環處置管理、全鏈條監督,不斷提升全市規範處置水平。
為推動實現源頭管理到位、運輸監管嚴密、利用處置規範、協同監管常態、執法查處嚴格、數字賦能精準的長效管理目標補鏈強鏈,精準聚焦建築垃圾源頭管理環節,進一步厘清責任邊界、明確管理職責,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強化部門聯動,全力推動新形勢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的機製創新,建立科學可行、行之有效的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長效機製。
二、起草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二)《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推進建築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號)
(四)《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建築垃圾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建〔2021〕14號)
(五)《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建築垃圾長效管理的通知》(杭政辦函〔2024〕41號)
三、主要內容
方案正文共五部分,對工作目標、主體責任、監管職責和違法違規行為處置等進行了明確。
(一)工作目標。方案提出要厘清職責、建立機製,壓實責任、保障建設,強化聯動、提供支撐的總體工作目標。
(二)源頭管理主體職責。細化明確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主體職責。
(三)部門職責。明確了設計審批、概算管理部門、招投標管理部門、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等主管部門關於協同做好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的職責。
(四)違法違規處置。明確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違法行為查處工作的要求和途徑。
(五)工作要求。從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壓實責任鏈條、強化行動保障,強化數字賦能、落實長效管理,加強信息共享、強化部門協同等四方麵提出了推動落實的工作要求。
四、適用對象
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
五、注意事項
(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高度重視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依職責做好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一件事。
(二)各建設管理部門應依職責加強本行業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督促建設、施工單位落實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主體責任。
(三)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定期摸排出土工地項目,並確保對出土項目開展每月不少於一次的檢查。在監督交底時,向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各責任主體進行建築垃圾源頭管理工作交底並下發告知書,要求各責任主體簽署承諾書。
六、關鍵詞解釋
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和其他固體廢物。
七、施行時間
本方案自2024年9月30起施行。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解讀人:喻江煜,聯係電話:0571-85254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