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索引號 002489479/2024-00102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建工〔2024〕124號 公開日期 2024-09-26 11:12:28
發布單位 市建委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JZAC16-2024-0007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等部門關於印發《杭州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圖解 《杭州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實施辦法》圖文政策解讀
意見征集采納 《杭州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
《杭州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迅猛發展,軌道交通建設、地下空間開發以及城市有機更新等工作深入推進,產生大量建築垃圾,對城鄉人居環境帶來一定影響。因此,開展房建市政工程建築垃圾減量化的技術路徑研究,推動工程建設生產組織模式轉變,能有效減少工程建設過程建築垃圾產生和排放,不斷推進工程建設可持續發展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為建設新時代美麗杭州作出更大貢獻。

2020年5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推進建築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號),2021年11月,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建築垃圾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建〔2021〕14號)。杭州市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作為保障民生和促進發展的重要工作,加強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的實施力度,統一建築垃圾減量化的技術標準,提升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管理水平,完善建築垃圾減量化技術規範體係,推動全市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開展。

二、起草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2.《關於推進建築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號);

3.《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減量化指導手冊(試行)的通知》(建辦質〔2020〕20號);

4.《關於進一步規範建築垃圾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建〔2021〕14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共有四個章節二十二條,以及附則一條。

1.第一章《總則》為第一至第六條,主要規定了製定依據、適用範圍、工作目標、管理原則、部門職責以及參建單位職責。

2.第二章《項目準備階段》為第七條至第十一條,主要規定了綠色理念、源頭減量、組織模式、建築設計以及綠色材料等內容。

3.第三章《項目實施階段》為第十二條至第十九條,主要規定了方案優化、施工工藝、現場管理、分類收集、規範審批、分類運輸、分類處置以及資源化利用等內容。

4.第四章《減量化評價》為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二條,主要規定了評價主體、評價內容和評價結果。

5.附則為第二十三條,規定了減量化實施辦法的施行時間,並附表《建築垃圾減量化評價指標》。

四、適用對象

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

五、注意事項

1.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實行“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

2.各建設主管部門應依職責做好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指導建築垃圾再生產品的應用推廣,將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內容,並建立完善的目標責任機製。

3.各參建單位應在方案設計、招投標管理、施工過程管理等環節落實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

4.各建設主管部門對各自行業建設項目的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定期開展評價。

六、關鍵詞解釋

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和其他固體廢物。

七、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2024年9月30日起施行。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解讀人:王儉賞,聯係電話:0571-85254261。

政策解讀
索引號 002489479/2024-00102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建工〔2024〕124號 公開日期 2024-09-26 11:12:28
發布單位 市建委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統一編號 JZAC16-2024-0007
政策原文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等部門關於印發《杭州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圖解 《杭州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實施辦法》圖文政策解讀
意見征集采納 《杭州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實施辦法》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
《杭州市建設工程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迅猛發展,軌道交通建設、地下空間開發以及城市有機更新等工作深入推進,產生大量建築垃圾,對城鄉人居環境帶來一定影響。因此,開展房建市政工程建築垃圾減量化的技術路徑研究,推動工程建設生產組織模式轉變,能有效減少工程建設過程建築垃圾產生和排放,不斷推進工程建設可持續發展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為建設新時代美麗杭州作出更大貢獻。

2020年5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推進建築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號),2021年11月,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建築垃圾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建〔2021〕14號)。杭州市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作為保障民生和促進發展的重要工作,加強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的實施力度,統一建築垃圾減量化的技術標準,提升施工現場建築垃圾管理水平,完善建築垃圾減量化技術規範體係,推動全市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開展。

二、起草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2.《關於推進建築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建質〔2020〕46號);

3.《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減量化指導手冊(試行)的通知》(建辦質〔2020〕20號);

4.《關於進一步規範建築垃圾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建〔2021〕14號)。

三、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共有四個章節二十二條,以及附則一條。

1.第一章《總則》為第一至第六條,主要規定了製定依據、適用範圍、工作目標、管理原則、部門職責以及參建單位職責。

2.第二章《項目準備階段》為第七條至第十一條,主要規定了綠色理念、源頭減量、組織模式、建築設計以及綠色材料等內容。

3.第三章《項目實施階段》為第十二條至第十九條,主要規定了方案優化、施工工藝、現場管理、分類收集、規範審批、分類運輸、分類處置以及資源化利用等內容。

4.第四章《減量化評價》為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二條,主要規定了評價主體、評價內容和評價結果。

5.附則為第二十三條,規定了減量化實施辦法的施行時間,並附表《建築垃圾減量化評價指標》。

四、適用對象

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

五、注意事項

1.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實行“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

2.各建設主管部門應依職責做好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指導建築垃圾再生產品的應用推廣,將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納入日常檢查內容,並建立完善的目標責任機製。

3.各參建單位應在方案設計、招投標管理、施工過程管理等環節落實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

4.各建設主管部門對各自行業建設項目的建築垃圾減量化工作定期開展評價。

六、關鍵詞解釋

建築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棄土、棄料和其他固體廢物。

七、施行時間

本辦法自2024年9月30日起施行。

八、解讀機關、解讀人及其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解讀人:王儉賞,聯係電話:0571-85254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