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發布日期:2024-07-04 10:54:28 瀏覽次數: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要求,本機關編製了《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工作,具體由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協調承擔。

本機關按照依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和全麵、分層、及時以及保密的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本機關掌握的政務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務信息,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根據職能變化和工作需要,《指南》及時更新,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詳細閱讀本《指南》,也可在manbetxbrf com (//www.shangkeht.com)、本機關網站(http://cxjw.hangzhou.gov.cn/)上查閱或下載《指南》。

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25樓市建委辦公室

辦公時間:夏令時:上午9:00-12:30,下午2:30-6:00(法定工作日),冬令時: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郵政編碼:310026,谘詢電話:0571-85254240(僅信息公開谘詢),0571-85254115(業務谘詢、信訪投訴、信息公開谘詢)。

傳真號碼:0571-85254119。

互聯網聯係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

二、信息分類

公開信息的形式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主動公開類信息主要包括:機構介紹、政策文件及解讀、權責清單、統計信息、公告公示、行政許可/其他管理服務事項、行政處罰/行政強製、財政預決算、行政事業性收費、重大項目、政府采購、人事信息、應急管理、建議提案、民生實事等類別。具體內容可詳見本機關門戶網站的“信息公開目錄”欄目。依申請公開類信息主要向申請人公開除主動公開以外的相關政府信息。

三、編排體係

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大部分采用政府信息索引號(索引號由本機關的部門代碼002489479+年號+順序號構成)、名稱、產生時間等構成形式呈現。具體信息編排包括索引號、文號、發布單位、公開方式、公開日期、主題分類、正文等內容。

四、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網站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manbetxbrf com 門戶網站、manbetxbrf com 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和本機關網站查閱相關內容。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網上公開的具體網址為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cxjw.hangzhou.gov.cn)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hangkeht.com)。信息公開板塊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內容顯示區編排設計。導航區顯示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製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等。檢索區提供搜索標題、關鍵字、正文等。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信息名稱、發布日期等內容。其餘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

本機關還將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依托“杭州建設”微信公眾號、“杭州建設”微博及杭州檔案館查閱點、市行政服務中心查閱點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等形式公開。

杭州市檔案館查閱點地址: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創意支路6號杭州市城市檔案中心二樓西側查檔大廳,查閱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聯係電話:0571-85359049。

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查閱點地址:杭州市上城區新業路311號“市民中心”H樓1樓檔案局資訊中心窗口,查閱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16:00(法定工作日),聯係電話:0571-87008295。

杭州圖書館查閱點地址: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58號“市民中心”J樓杭州圖書館三樓專題(一)服務台(人工查詢)、杭州圖書館三樓古籍、地方文獻閱覽室(自助電腦查詢),查閱時間:9:00-16:30(除周一閉館日外)。聯係電話:0571-86535024。

“杭州建設”微信可掃碼二維碼: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內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按相關信息公開的規定期限盡量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晚公開時間為信息產生或變更後的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有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可采用包括信件、數據電文在內的書麵形式;采用書麵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體形式。本機關依申請提供的信息,應當是已製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進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將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具體承辦機構,受理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谘詢電話:0571-85254240。

(二)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應填寫《杭州市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從本網站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也可在受理地點領取。

1.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版塊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在網上通過信息公開係統提出申請(網址為:http://msc.ysqgk.hangzhou.gov.cn/xxgk/PageTwoSsoLogin.do?applyCode=0AD89327B518D17C1613BF96D89C38EA224C5824A35F9371B7F89A1F74901447)。申請提交成功後,可憑借係統反饋的受理號在“依申請公開”中查詢辦理情況。

2.信函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向本機關提出申請,同時應在信封左下角或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政寄送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基本渠道,寄送地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25樓市建委辦公室,郵編:310026,聯係電話:0571-85254240。

3.現場申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按照相關規定來本機關當麵提出並填寫申請,具體地址為:杭州市新業路311號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H樓1樓檔案局資訊中心窗口。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法定工作日)。聯係電話:0571-87008295。也可前往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受理點杭州市檔案館申請,市檔案館當麵受理點地址為: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創意支路6號杭州市城市檔案中心二樓西側查檔大廳,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聯係電話:0571-85359049,郵編:310004。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

申請人在填寫書麵《申請表》或網上電子《申請表》時,應按規定認真填寫,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係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四)受理程序

本機關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補正時間為10個工作日)。答複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3.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4.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5.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請信息不屬於本機關負責公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對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及聯係方式。

7.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複、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8.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9.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於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並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10.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予以公開。

11.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並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12.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答複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複的合理期限並告知申請人。

(五)申請的答複

本機關自收到申請,能夠當場答複的,應當當場予以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複;需延長答複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複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麵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或者其他機關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內。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本機關保存政府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體形式;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六)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依法決定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應當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內,按照申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說明收費的依據、標準、數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從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重新計算。本機關遵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七)不予公開範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麵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六、監督和救濟方式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設統一政務谘詢投訴舉報平台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民呼我為統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zwmhww/index.html#/home/index 上進行投訴和舉報],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要求,本機關編製了《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工作,具體由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協調承擔。

本機關按照依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和全麵、分層、及時以及保密的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本機關掌握的政務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務信息,均應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根據職能變化和工作需要,《指南》及時更新,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詳細閱讀本《指南》,也可在manbetxbrf com (//www.shangkeht.com)、本機關網站(http://cxjw.hangzhou.gov.cn/)上查閱或下載《指南》。

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25樓市建委辦公室

辦公時間:夏令時:上午9:00-12:30,下午2:30-6:00(法定工作日),冬令時: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

郵政編碼:310026,谘詢電話:0571-85254240(僅信息公開谘詢),0571-85254115(業務谘詢、信訪投訴、信息公開谘詢)。

傳真號碼:0571-85254119。

互聯網聯係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

二、信息分類

公開信息的形式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主動公開類信息主要包括:機構介紹、政策文件及解讀、權責清單、統計信息、公告公示、行政許可/其他管理服務事項、行政處罰/行政強製、財政預決算、行政事業性收費、重大項目、政府采購、人事信息、應急管理、建議提案、民生實事等類別。具體內容可詳見本機關門戶網站的“信息公開目錄”欄目。依申請公開類信息主要向申請人公開除主動公開以外的相關政府信息。

三、編排體係

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大部分采用政府信息索引號(索引號由本機關的部門代碼002489479+年號+順序號構成)、名稱、產生時間等構成形式呈現。具體信息編排包括索引號、文號、發布單位、公開方式、公開日期、主題分類、正文等內容。

四、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網站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manbetxbrf com 門戶網站、manbetxbrf com 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和本機關網站查閱相關內容。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網上公開的具體網址為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cxjw.hangzhou.gov.cn)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hangkeht.com)。信息公開板塊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內容顯示區編排設計。導航區顯示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製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信息公開年報、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等。檢索區提供搜索標題、關鍵字、正文等。目錄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信息名稱、發布日期等內容。其餘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提出申請。

本機關還將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依托“杭州建設”微信公眾號、“杭州建設”微博及杭州檔案館查閱點、市行政服務中心查閱點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等形式公開。

杭州市檔案館查閱點地址: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創意支路6號杭州市城市檔案中心二樓西側查檔大廳,查閱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聯係電話:0571-85359049。

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查閱點地址:杭州市上城區新業路311號“市民中心”H樓1樓檔案局資訊中心窗口,查閱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16:00(法定工作日),聯係電話:0571-87008295。

杭州圖書館查閱點地址:杭州市上城區解放東路58號“市民中心”J樓杭州圖書館三樓專題(一)服務台(人工查詢)、杭州圖書館三樓古籍、地方文獻閱覽室(自助電腦查詢),查閱時間:9:00-16:30(除周一閉館日外)。聯係電話:0571-86535024。

“杭州建設”微信可掃碼二維碼: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內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按相關信息公開的規定期限盡量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晚公開時間為信息產生或變更後的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政府有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可采用包括信件、數據電文在內的書麵形式;采用書麵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體形式。本機關依申請提供的信息,應當是已製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進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將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作為具體承辦機構,受理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谘詢電話:0571-85254240。

(二)申請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應填寫《杭州市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從本網站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也可在受理地點領取。

1.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版塊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在網上通過信息公開係統提出申請(網址為:http://msc.ysqgk.hangzhou.gov.cn/xxgk/PageTwoSsoLogin.do?applyCode=0AD89327B518D17C1613BF96D89C38EA224C5824A35F9371B7F89A1F74901447)。申請提交成功後,可憑借係統反饋的受理號在“依申請公開”中查詢辦理情況。

2.信函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向本機關提出申請,同時應在信封左下角或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政寄送是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基本渠道,寄送地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D座25樓市建委辦公室,郵編:310026,聯係電話:0571-85254240。

3.現場申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按照相關規定來本機關當麵提出並填寫申請,具體地址為:杭州市新業路311號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H樓1樓檔案局資訊中心窗口。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法定工作日)。聯係電話:0571-87008295。也可前往市政府信息公開統一受理點杭州市檔案館申請,市檔案館當麵受理點地址為: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創意支路6號杭州市城市檔案中心二樓西側查檔大廳,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法定工作日),聯係電話:0571-85359049,郵編:310004。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

申請人在填寫書麵《申請表》或網上電子《申請表》時,應按規定認真填寫,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係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四)受理程序

本機關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補正時間為10個工作日)。答複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3.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4.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5.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請信息不屬於本機關負責公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對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及聯係方式。

7.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複、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8.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9.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於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並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10.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予以公開。

11.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並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12.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答複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複的合理期限並告知申請人。

(五)申請的答複

本機關自收到申請,能夠當場答複的,應當當場予以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複;需延長答複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複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書麵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應當自收到征求意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或者其他機關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內。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本機關保存政府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體形式;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六)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本機關依法決定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應當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內,按照申請人獲取信息的途徑向申請人發出收費通知,說明收費的依據、標準、數額、繳納方式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收費通知次日起20個工作日內繳納費用,逾期未繳納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期限從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重新計算。本機關遵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七)不予公開範圍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麵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六、監督和救濟方式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投訴和舉報[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設統一政務谘詢投訴舉報平台的指導意見》(浙政辦發〔2015〕127號)規定,也可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民呼我為統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zwmhww/index.html#/home/index 上進行投訴和舉報],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