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559/2021-08261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財投〔2021〕178號 成文日期: 2021-12-03
發布單位: 市財政局 統一編號: ZJAC12-2021-0006
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讀:
索引號: 002489559/2021-08261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財投〔2021〕178號
成文日期: 2021-12-03
發布單位: 市財政局
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杭州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1-12-03 16:02 信息來源: 市財政局 瀏覽次數:

各相關部門、單位:

根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63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嚴格財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杭政函〔2020〕77號)等文件的規定,為規範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財政監督工作,提升工程價款結算審核質量,強化財政監督職能,提高財政資金績效,杭州市財政局製定了《杭州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杭州市財政局

2021年11月29日


杭州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財政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範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財政監督工作,提升工程價款結算審核質量,強化財政監督職能,提高財政資金績效,根據《基本建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81號)、《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63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嚴格財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杭政函〔2020〕77號)等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市本級財政直接投資的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財政監督工作。

第三條項目建設單位是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審核的責任主體,項目主管部門會同杭州市財政局履行監督職責。

第四條項目建設單位對工程價款結算可直接進行審核,也可委托工程造價機構進行審核,並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支付委托費用,委托費用列入項目建設投資成本。

第五條杭州市財政局監督市本級財政直接投資的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分為重點監督與一般監督。對同時符合下列三點要求的,實行重點監督:

(一)市本級財政直接投資1億元(含)以上;

(二)市本級財政直接投資占總投資比例50%以上;

(三)依法組織招標產生的施工合同。

其餘市本級財政直接投資的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實行一般監督。項目建設單位、相關參建單位及工程造價機構按要求接受、配合工程價款結算的財政監督。

第六條杭州市財政局對重點監督項目實行工程價款結算審核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督。

(一)項目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提交工程價款結算審核資料,並及時啟動審核工作,杭州市財政局對工程價款結算及時編報情況實施監督。對需委托工程造價機構審核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委托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將所確定的工程造價機構告知杭州市財政局。

(二)項目建設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和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規範等開展工程價款結算審核。杭州市財政局及時跟進項目審核工作,對審核過程中的審核口徑、審核質量、政策標準執行情況等進行監督,督促相關單位依法審定工程價款結算造價。

(三)項目建設單位對工程價款結算造價定案表進行確認,以此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審核定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工程價款結算造價定案表及審核報告報送杭州市財政局。杭州市財政局向項目建設單位出具財政監督意見書;對委托工程造價機構審核的項目,同步出具審核質量評價意見。

第七條杭州市財政局對一般監督項目實行工程價款結算審核事前指導、事後監督。

(一)項目建設單位應及時啟動工程價款結算審核工作。對於委托工程造價機構審核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委托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將所確定的工程造價機構告知杭州市財政局,杭州市財政局對工程造價機構的審核流程及質量控製等方麵進行指導。

(二)項目建設單位對審核口徑、審核質量、政策標準執行情況等進行把關,對工程價款結算造價定案表進行確認,並以此作為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審核定案後30日內將工程價款結算造價定案表及審核報告報送杭州市財政局。

(三)杭州市財政局對上年度一般監督項目的工程價款結算審核情況進行抽查監督。同時根據項目核減率、超合同價、送審時長等主要指標,對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管理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必要時,可對工程價款結算進行全麵審查。

第八條項目主管部門在編製年度政府投資預算時,應同步編製本部門下一年度的工程價款結算審核計劃,統一報送杭州市財政局。杭州市財政局彙總形成財政監督項目清單(除審計部門跟蹤審計項目),並下達年度財政監督計劃。

第九條杭州市財政局對項目建設單位工程價款結算編製上報及審核推進情況,向項目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進行反饋。

對監督發現的重大問題,杭州市財政局向項目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進行反饋;涉嫌違紀、職務違法或犯罪的,按相關程序和規定及時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構。

第十條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年度工程價款結算財政監督計劃中各項目的工程價款結算審核工作;負責對所有結算資料進行檢查把關,對結算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負責落實財政監督意見書中相關問題的整改。

項目主管部門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全麵掌握本部門政府投資項目的進展情況。負責建立本部門工程價款結算審核監督機製;負責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及時辦理工程價款結算;負責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對監督反饋意見的落實整改。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杭州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價款結算財政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pdf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