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2489559/2023-08702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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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 杭財法〔2023〕5號 | 成文日期: | 2023-11-03 |
發布單位: | 市財政局 | 統一編號: | ZJAC12-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讀: |
索引號: | 002489559/2023-08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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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財法〔2023〕5號 |
成文日期: | 2023-11-03 |
發布單位: | 市財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讀: |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相關規定,我局對2023年8月31日前製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麵清理。經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確定繼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30件,廢止失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10件,現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財政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