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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編號:HZZFCG-2024-153(1)
二、項目名稱:杭州第一技師學院臨安校區空調采購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邁利思機電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門頭溝區石龍經濟開發區永安路20號3號樓A-T0890室
被投訴人1:杭州第一技師學院
住所:杭州市西溪路719號
被投訴人2: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住所:浙江杭州之江路925號
中標供應商:杭州三錦空調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區中河北路83號711室
四、基本情況:
杭州第一技師學院臨安校區空調采購項目2024年9月18日發布公開招標公告,10月9日開標,同日發布中標結果公告。投訴人采購文件質疑答複不滿,於2024年10月14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於2024年10月14日受理。投訴事項1:標的名稱“5匹變頻立櫃式空調▲” 中對製冷量的要求是“2、▲製冷量:≥12100W”,該參數具有傾向性和排他性。投訴事項2:招標文件要求智能功率模塊自主研發製造,該評分設置具有排他性。投訴事項3: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環境標誌產品認證證書的評分內容具有排他性。投訴事項4: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三個體係證書的評分內容具有排他性。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不成立。本機關決定:駁回投訴。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杭州市財政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