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首頁 |
|
杭州市財政局在省財政廳支持下,在全國率先推進以政府采購糾紛集中裁決為核心的行政裁決機製創新,通過四項舉措為企業提供更加通暢的救濟渠道。
一是探索省市區聯動集中裁決。省市區三級財政部門聯動開展集中裁決試點,設立“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服務中心”,製定《政府采購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健全受理、調查、調解、合議、決定等環節工作流程,建立起省市區三級受理、流程、審查、判定、尺度“五統一”處理機製,裁決標準化、專業化有力提升。
二是建立多層級案件研判機製。對常規案件定期組織研討,不斷細化和統一判罰標準;對重大複雜案件開展財政、律師、專家等多方會商,充分討論形成共識。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使每個裁決在更廣的地域和時間維度內都經得起推敲,有效維護市場規製統一。截止到目前,沒有一件裁決在複議中被變更或撤銷。
三是強化裁決隊伍專業化建設。充分發揮各單位公職律師在裁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常態化開展政府采購專題培訓,提高區縣辦案人員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通過向社會力量購買專業法律谘詢服務,發揮好律師團隊的顧問作用。
四是突出調解機製作用。在裁決規程中明確設立“調解”環節。邀請律師、行業專家等共同參與,通過建議、輔導、規勸等方式,向各方提供事實調查結果、專業鑒定和法律意見,推動當事人通過協商解決糾紛。近兩年,全市投訴案件調解結案的比例超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