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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財采監〔2024〕7號
投訴人:衢州市劍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柯城區城北伊甸園一區26-1
被投訴人1:杭州市五雲山醫院(杭州市健康促進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區九溪五雲東路6號
被投訴人2:杭州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區開元路70號
相關供應商:物產中大康福醫藥(浙江)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蕭山區博地中心B座22樓
衢州市劍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對2024年杭州市醫療設備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項目(第二十六期)(編號:hwcg2024—26)采購文件質疑答複不滿,於2024年7月8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受理。經對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現本案已審查終結。
一、投訴人衢州市劍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訴稱
(一)投訴事項具體內容
投訴事項1:高壓發生器功率≥102kW作為實質性參數要求不合理,以過高的條件針對其他供應商,限製同類設備,限製市場競爭。
事實依據: 本項目實質性參數“▲3.1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102kW”設置不合理,存在以下問題:該參數要求過高,超出了實際需求和行業普通水平。同類設備在市場上普遍要求是≥100kW,而此參數的設定對其他供應商構成了不合理的限製,縮小了競爭範圍。這種過高的參數要求可能導致隻有少數特定品牌或廠家的產品能夠滿足,有明顯的指向性,違背了公平競爭的原則,限製了市場的充分競爭。經過對市場上眾多CT設備的調研和分析,發現大多數同類產品的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在≥100kW已經滿足正常的醫療檢查和診斷需求。同時,行業內相關標準和規範也未明確要求必須達到≥102kW這樣的高功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條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求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八)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製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一條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關給予處分,並予通報:(二)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三)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二)與投訴事項有關的投訴請求
請求貴部門對本次招標項目中關於“▲3.1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102kW”這一參數的設置進行審查和糾正,確保采購活動的公平、公正和公開,使更多符合條件的供應商能夠參與競爭。
二、被投訴人1杭州市五雲山醫院(杭州市健康促進研究院)辯稱
高壓發生器為CT的重要部件,其性能指標均與CT的整體性能、檢查的圖像質量密切相關,與其相關的技術指標設置為實質性指標,均符合CT項目的需求和特點。更大的高壓發生器功率,能提供足夠的球管驅動能力,能滿足各種類型的患者。高壓發生器輸出功率及控製精度等性能直接影響了CT影像係統的各項性能,進而影響了CT係統輸出圖像的質量。
我院作為杭州市健康管理中心和全國首批健康管理示範基地,亟需對肥胖等代謝性疾病以及腫瘤風險進行精準篩查實際臨床應用需求,服務人群以中老年人居多,肥胖人群占比較大,本設備將作為我院健康風險篩查的核心裝備,大體型患者CT高速旋轉掃描時,高壓發生器輸出功率若不夠,就會影響到掃描的圖像質量。而高壓發生器輸出功率越高,圖像質量越豐富,對於早期較為微小的結節病灶也能夠看得清楚,有利於進行的早期篩查,避免漏診、誤診情況的發生。質疑答複已經列出部分項目的要求比本項目相同或更高。
該技術參數“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102kW”經前期市場調研,有至少三個品牌型號滿足,示例如下:
1.CT型號:Spectral CT 7500;生產廠家:飛利浦醫療(蘇州)有限公司;醫療器械注冊證:國械注準20223061467;高壓發生器功率120kW。
2.CT型號:SOMATOM Drive;生產廠家:上海西門子醫療期限有限公司;醫療器械注冊證:國械注準20223060766;高壓發生器功率200kW。
3.CT型號:Revolution CT ES;生產廠家:航衛通用電氣醫療係統有限公司;醫療器械注冊證:國械注準20203060996;高壓發生器功率103k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等規定,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是采購人的權利和職責。根據《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采購需求應當符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本項目采購需求確定前,按規定開展了需求調查,組織了需求審查,形成了審查意見“已能形成3家以上產品形成技術和價格的有效競爭”。綜上所述該技術參數通過省級醫院設備專家論證,能夠保證有效投標及充分競爭,不存在以過高的條件針對其他供應商,歧視同類設備,限製市場競爭,整個采購流程合法、合規、合理。懇請市財政局駁回投訴,同意我醫院繼續采購活動。
三、被投訴人2杭州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心辯稱
2024年6月17日,我中心受杭州市五雲山醫院(杭州市健康促進研究院)(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發布2024年杭州市醫療設備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項目(第二十六期)“項目編號:hwcg2024-26),標項名稱:杭州市五雲山醫院(杭州市健康促進研究院)CT”的采購公告。6月28日,衢州市劍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訴人”)向采購人就采購文件中的部分采購需求提出質疑,采購人按照質疑答複要求對上述質疑如期進行了書麵回複,並於7月8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購網發布質疑答複公示。該項目於7月8日開、評標,並於當天發布采購結果公告。關於投訴事項答複:該技術參數投訴由采購人進行答複,詳見采購人答複說明。
四、相關供應商物產中大康福醫藥(浙江)有限公司未作答複
五、本機關查明
(一)本項目采購方式為公開招標(編號:hwcg2024-26),2024年6月17日發布公開招標公告,7月8日開標並發布結果公告,共有杭州華景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雅本貿易有限公司、物產中大康福醫藥(浙江)有限公司三家供應商參與投標並通過符合性審查,投訴人未參與投標,物產中大康福醫藥(浙江)有限公司為中標供應商。本項目尚未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二)質疑階段,投訴人質疑內容為:質疑事項:部分實質性參數要求不合理,以過高的條件針對其他供應商,歧視同類設備,限製市場競爭。事實依據:本項目實質性參數“▲3.1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102kW”,參數要求過高,同類設備普遍要求是≥100kW。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指的是高壓發生器在單位時間內能夠輸出的能量,不同廠家和型號的CT設備可能會有不同的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參數。在實際應用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和調整。供應商以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100kW的設備來公平競爭,有利於貴院采購到性價比更高,性能更先進的CT。
被投訴人杭州市五雲山醫院(杭州市健康促進研究院)質疑答複為:首先高壓發生器為CT的重要部件,其性能指標均與CT的整體性能、檢查的圖像質量密切相關,與其相關的技術指標設置為實質性指標均符合CT項目的需求和特點。更大的高壓發生器功率,能提供足夠的球管驅動能力,能滿足各種類型的患者。高壓發生器輸出功率及控製精度等性能直接影響了CT影像係統的各項性能,進而影響了CT係統輸出圖像的質量,上述事實為業內所公認。其次,我院作為杭州市健康管理中心和全國首批健康管理示範基地,亟需對肥胖等代謝性疾病以及腫瘤風險進行精準篩查實際臨床應用需求,服務人群以中老年人居多,肥胖人群占比較大,本設備將作為我院健康風險篩查的核心裝備,大體型患者CT高速旋轉掃描時,高壓發生器輸出功率若不夠,就會影響到掃描的圖像質量。而高壓發生器輸出功率越高,圖像質量越豐富,對於早期較為微小的結節病灶也能夠看得清楚,有利於進行的早期篩查,避免漏診、誤診情況的發生。再次,在前期市場調研中發現高端CT采購中,以下項目均將該指標作為重要參數的要求且高於本項目,具體如下(表格略)。經前期市場調研,該技術參數“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102kw”有三個及以上的品牌型號滿足,符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法律依據:《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采購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標準、規範,也可以根據項目目標提出更高的技術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是采購人的權利和職責。政府采購招標活動中,確保供應商(產品或服務)有效競爭,但並不意味著采購需求中的商務技術條件,必須為所有或者絕大多數市場主體均能滿足。綜上所述,上述質疑參數不作修改。
(三)采購文件第三部分采購需求:標記“▲”為重要技術參數,請各投標人結合本招標文件“無效標”中相應條款要求綜合考慮,以免造成不良後果。設備名稱:CT
序號 | 招 標 規 格 |
一 | 產地:國產 數量:1 套 預算單價:1200萬 |
二 | 設備功能、用途:可開展頭、頸、胸、腹等全身各部位的平掃和增強掃描,可為臨床提供先進的功能分析,以滿足全身 CT 掃描的臨床應用和臨床研究。 |
三 | 技術要求 |
3 | X線部分 |
▲3.1 | 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102kW |
第四部分評標辦法:
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委員會將對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商務技術部分方麵進行綜合評審,評標委員會各成員應當獨立對每個有效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打分。經統計,得出各投標人的最終評審分,按最終評審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並列,並形成評標意見。 各投標人的綜合得分為:投標價格得分+商務技術部分得分之和,總和為100分,其中:投標價格得分30分,商務技術得分70分。 各投標人的商務技術得分為:評標委員會各成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各投標人的投標價格得分按投標價格評分公式由采購機構計算,評標委員會審核。 根據上述評標原則,分值安排如下: | |||
序號 | 評審內容 | 評審權重 | 評審細則 |
1 | 對應於招標文件技術指標的符合度 | 51 | 技術要求低於招標要求(負偏離)的,每條扣1分,扣完為止。 |
(四)評審報告顯示:相關供應商物產中大康福醫藥(浙江)有限公司商務技術得分62.29,價格得分30,最終得分92.29,排序第一,被推薦為成交;杭州華景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商務技術得分58.57,價格得分29.92,最終得分88.49,排序第二;杭州雅本貿易有限公司商務技術得分56,價格得分29.94,最終得分82.21分,排序第三。該三家供應商投標的CT品牌均互不相同。
技術商務評分明細顯示:評標委員會對通過資格性審查和符合性審查的三家投標供應商就評審條款“對應於招標文件技術指標的符合度”的評分為(50、48、50)。
(五)投訴調查處理階段,被投訴人杭州市五雲山醫院(杭州市健康促進研究院)提供了《CT技術參數對比表》《杭州市政府采購項目采購需求》《采購需求專家論證意見表》邀請廠家產品介紹資料等證明材料。前述材料顯示,采購文件技術參數“▲3.1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102kW”,有三個以上品牌產品滿足。
六、本機關認為
關於投訴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等規定,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是采購人的權利和職責。根據《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第七條等規定,采購需求應當符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政府采購招標活動中,確保供應商(產品或服務)有效競爭,但並不意味著采購需求中的商務技術條件,必須為所有或者絕大多數市場主體均能滿足。在不違反政府采購相關規定情形下,采購人可以根據項目實際自主確定采購需求中實質性要求和非實質性要求。技術參數“▲3.1高壓發生器功率(非等效):≥102kW”,投訴人主張“要求不合理,以過高的條件針對其他供應商,限製同類設備,限製市場競爭”,但未提供具體有效的證據。被投訴人杭州市五雲山醫院(杭州市健康促進研究院)在投訴答複材料中對前述技術參數設置的合理性作了解釋說明,並認為有三個以上品牌產品滿足要求,提供了《CT技術參數對比表》、《杭州市政府采購項目采購需求》、《采購需求專家論證意見表》、邀請廠家產品介紹資料等證明材料。投訴人未提供其擬投標產品及商務技術條件等信息,也未提供證據證明前述相關技術參數設置損害其合法權益。本機關在投訴調查處理過程中亦未發現前述技術參數的設定存在影響政府采購有效競爭的不當情形。故,根據現有證據材料,結合本項目供應商投標響應、專家符合性審查和評審打分等情況,對投訴人前述主張不予支持。據此,投訴事項不成立。
七、本機關決定
綜上,投訴人關於2024年杭州市醫療設備政府采購公開招標項目(第二十六期)(編號:hwcg2024—26)采購文件違法的投訴,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本機關決定:駁回投訴。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杭州市財政局
2024年8月14日